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 > 股东 > 股东权利 > 中小股东怎样保护自己的利益

中小股东怎样保护自己的利益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26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中小股东怎样保护自己的利益

一、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公司会计账簿。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华律网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二、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三、少数股东可以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以及主持股东大会。

法律赋予了少数股东股东大会的召开请求权、召集权和主持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四、股东可以依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质询。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五、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可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公司提起诉讼。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述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股东可以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要求退出公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股东可以依法请求解散公司。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在并购活动中如何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对中小股东权益是怎样保护的
中小股东的权利如何保障
特邀律师:
陈龙吟团队律师 四川成都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房地产法务,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业界的肯定。陈龙吟,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士、川内双一流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刘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翁玉玲,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廖坤,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曹倩,成都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详细>>

在线咨询
  • 合伙开公司怎么分红

    2024-04-15936 人看过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因为志同道合在一起开设合伙企业的。合伙企业在管理方面相对比较容易些,但是也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合伙开公司怎么分红?诸如此类的问题。今天就关于怎么分红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 股东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859 人,获好评率 100%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

  • 合伙办公司撤资问题

    2024-04-15177 人看过

    现实中,撤资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进行,是要走相关公司法撤资法律流程。由于公司的设立和筹资都是合法,但公司因经营或者管理不善,某股东要求撤资。那么华律网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了解学习公司法撤资的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合伙办网站怎样分配股份

    2024-04-15195 人看过

    从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合伙所负的债务时,各合伙人负连带清偿责任;合伙债务的清偿程序是合伙债权人先就合伙财产求偿;合伙人的债务与合伙债务不适用抵销原则,即合伙的债务人不得以其对合伙人的债权,同其对合伙所负的债务相抵销;合伙人的

  • 合伙企业的股东资格是如何的

    2024-04-103644 人看过

    合伙企业的股东资格是如何的?在这里我们要区别,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不叫股东,而叫合伙人合伙人退出叫退伙。在这里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有关合伙企业的股东资格问题,普通合伙企业退伙执行的规定和有限合伙企业退伙执行的规定。一、合伙企业的股东资格问题

  • 有限合伙股东资格是如何的

    2024-04-10957 人看过

    有限合伙股份公司成立的时候,它会有一个多多个的股东,这些股东也是公司内部核心成员,他们有相应的资格插手公司的相关事宜,许多人对这类公司股东资格取得想要了解。那么,有限合伙股东资格是如何的?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有限合伙股东资格认定股

  •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一般是长期,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股东会决议自始无效,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关于股东会决议有效期是多长时间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

  • 可以按照如下方式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确认股东认购的股权;公司签发股权证明书;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相关的出资登记。关于怎么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区别是,大股东对公司的出资或认购的股份更多;大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的有限责任比小股东更重;以及大股东的分红更多,能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施加的影响更大。关于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区别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确定召开股东大会;会务组织;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资料。关于股东会召开程序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滥用股东权利,不一定构成犯罪。滥用股东权利,如果损害了公司、公司的债权人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的,一般只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关于滥用股东权利构成犯罪股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一般情况下是其他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另外,公司对股东担保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数额不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如果违法担保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该股东赔偿。关于公司借款不还能否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关于过失致人重伤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权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关于过失致人重伤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公司债务的承担方式有哪些样的

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债务的承担方式有哪些样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债务怎么承担,要看公司是有限责任公还是股份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

国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

法律顾问律师30分钟前回复:

关于国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程序:1、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 2、办理工商登记。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手续。 4、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通过签订土地使用协议或厂房租赁协议,取得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场地。 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需要到国土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六、银行开户。 (1)开立外汇账户。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选择允许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外汇账户。 开户时,应向银行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审批机关颁发的批准证书等。 (2)开立人民币账户。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选择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开立人民币账户。 开户对,需向银行提供以下材料: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审批机关颁发的批准证书等。 七、税务登记。 八、海关备案手续。 进出口货物免税审批应提交以下材料:进出口货物免税申请表;货物发票;进出口许可证复印件等。 报关提货需提交以下材料:企业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货物发票;装箱单;进出口货物免税证明(如果可以享受免税优惠);运输(提)单;进出口许可证等。 法律依据: 《外商投资法》第二条在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38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也就说合并后的公司必须无条件接受因合并而消灭的公司的全部债权和债务,有权对原来公司的债权进行清理并予以收取,同时有义务清偿原公司的债务。

开装修公司需要像国家交那些税

周炜律师42分钟前回复:

开公司涉及到创收都需要缴纳税收。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