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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的赠与性质如何认定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643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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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子女结婚所给付的购房出资,是否均构成对子女的赠与,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产证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是否可认定父母的购房出资是明确表示为向夫妻一方的赠与?华律网小编将为你解答。

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的赠与性质如何认定

1、关于父母婚前出资是否赠与,如果父母在婚前有明确表示的,按照其表示确定;如果表示不明的,从社会常理出发,一般推定为赠与。若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其与出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的,则借贷关系成立。当然,若该证据应当是在当事人离婚诉讼前形成的,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意思表示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

2、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3、对于实践中可能发生的购买其他物品的出资,同样可根据上述原则作出相应的归属认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的赠与性质如何认定”的一些法律知识,希望大家看了一后对这方面的知识会更加了解。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华律网也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大家进行法律知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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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能继承父母的房子吗?

法律顾问律师7分钟前回复:

关于子女能继承父母的房子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父母房产子女一般能继承。 但是父母立有有效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没有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因此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房产,但是除子女外被继承人的配偶与父母同时有权继承房产。 一、法定继承份额标准具体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上述第 3、 4、5条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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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还能够申请无效婚姻吗

法律顾问律师8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了还能够申请无效婚姻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离婚了还能够申请无效婚姻吗 离婚了不能够申请无效婚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婚姻无效情形的,当事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能够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婚姻关系无效,但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不能够提前上诉。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能够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能够上诉。

惠州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法律顾问律师11分钟前回复:

关于惠州继承顺序是怎样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夫妻离婚分割股权对其他股东有影响吗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夫妻离婚分割股权对其他股东有影响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补办离婚证一个人可以补吗,有哪些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补办离婚证一个人可以补吗,有哪些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可以。 一方在办理离婚登记后遗失离婚证的,无需双方共同去民政局补办,仅一方去民政局补办即可。 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要补办的,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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