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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42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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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当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获得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那么抵押应该怎么写呢?有哪些内容?请阅读华律网小编带来的下面文章进行了解。

抵押担保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抵押人(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抵押权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为确保号(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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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贷款期限自至。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

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附:号《抵押合同》项下:抵押物清单抵押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产权证书/编号:处所:抵押物评估价值万元已经为其他债权设定抵押额度万元备注:抵押人:(公章)抵押权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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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解除抵押担保合同起诉书范本
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是否有效
房产抵押担保合同范本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九条
特邀律师:
王涛律师 四川成都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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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恶意串通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恶意串通的合同若是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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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 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 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 三是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 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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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关于物业合同属于什么合同,法律怎样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问题解答: 物业服务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相应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符合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的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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