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程序 > 离婚手续的办理地点

离婚手续的办理地点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4-15 2450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41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协议离婚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诉讼离婚去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仔细分析,我们会发现下面这些异常烦杂的分类。

一、双方同意,协议离婚

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三大方面)。注意,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夫妻争议,国内诉讼离婚

1、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备2分复印件)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

2、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基层法院起诉。

3、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4、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5、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诉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出。

6、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一方离开户口地超过1年,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对方提起诉讼,在离开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提出。

7、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均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1年,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在提起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提起方也没有经常居住地,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三、一方“失踪”,对方离婚

向“失踪”人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传票、裁判文书等。不过,前提是法院先穷尽其他送达方式。这种方式很好的解决了“老赖”、“玩消失”等行为造成的障碍。

四、涉外因素的离婚

1、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

2、国外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国内最后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

文书推荐:离婚协议书简洁版  正式离婚协议书标准版  女方离婚起诉状标准范本  标准版离婚协议书范本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特邀律师:
沈辉律师 四川成都

婚姻领域专家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男方结婚证丢失了,能起诉离婚吗

    2024-04-19137 人看过

    倘若选择以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实际上仅仅失去一本结婚证书并不构成太大困扰,只要能提供对方持有的结婚证或者其他文件来证实此种婚姻关系的存在同样可行,而非必须先补办结婚证后方可离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离婚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8277 人,获好评率 99%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 一般有孩子离婚程序怎么走

    2024-04-191212 人看过

    一般由孩子离婚程序为当事人起草起诉状,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法院受理后通知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庭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审理判决。关于一般有孩子离婚程序怎么走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怀孕可以离婚吗该如何申请

    2024-04-191040 人看过

    怀孕期间对双方离婚的限制有所不同。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关于怀孕可以离婚吗该如何申请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如何办

    2024-04-191381 人看过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的,但女方又想离婚的,女方就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提起离婚诉讼也不代表一定能离,只有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才会判决准予离婚。关于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如何办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起诉离婚都要调解吗

    2024-04-19112 人看过

    在实践操作中,提起离婚诉讼必须经过调解这一步骤;但如果选择以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只需双方同意并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即可,无需走调解程序。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离婚证办理一般无法异地办理,是需要公民带上相关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若公民异地办理居住证的情况下,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关于外地户口在本地是否可以离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

  • 养老院床位补贴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陕西省出台了具体的养老院床位补贴的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含租用期限在10年以上的)新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3000元,改扩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2000元。具体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由省民政厅商省财政厅研究制定。关于养老院床位补贴怎样规定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法院的判决书可以作为离婚证明,效力等同于离婚证。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关于法院的判决书可以作为离婚证明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离婚需要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除此之外,还需要到男女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可以是女方,也可以是男方。关于离婚需要些带什么证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关于办理离婚手续要多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离婚后孩子改姓不是必须等到18岁以后,给孩子改姓名的由其父母一方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登记,然后携带小孩的户口本、有身份证的要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向原户籍管理机关申请改姓。关于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否必须等到18岁以后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原告收到法院的离婚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收到法院的离婚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关于我收法院的离婚传票,我不去后果会如何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2024年起诉索要离婚赔偿有何标准

法律顾问律师11分钟前回复:

关于2024年起诉索要离婚赔偿有何标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我国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并没有一个很明确的赔偿标准,实践中往往都是根据多方面的因素来确定这个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的。 具体可以参考的因素如下: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 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 过错严重的,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就大,为补偿或恢复这种伤害,则应确定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 应结合过错方侵权行为的方式、手段、 场合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如虐待比一般的过错行为严重,侵权方式越恶劣,持续时间越长,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越大,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相对高于一般家庭暴力。 4、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 5、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 在确定赔偿数额时,要因地制宜,酌情考虑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结合其他因素,合情合理地确定一个具体数额。

离婚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

小三可以告男人重婚罪吗,法律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2分钟前回复:

关于小三可以告男人重婚罪吗,法律如何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够告。 必须是小三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期间,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 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小三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状告对方重婚罪。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小三可以告男人重婚罪吗,法律如何规定

关于3个月大婴儿的离婚事宜

法律顾问律师15分钟前回复:

关于关于3个月大婴儿的离婚事宜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3个月大婴儿的离婚事宜 敬爱的同事们,我们需要明确指出,在婴儿达到三个月左右大的时候,表示女性正处于哺乳期阶段。 在这一时期内,如果男方并无特殊情况是不得提出离婚请求的;女方则有权利提出离婚要求。 在这段时间里,如若您和配偶之间有关于离婚等重要问题的决定或者意见能够达成共识,你们是可以前往相关机构申请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能给一次性给吗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能给一次性给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能给一次性给,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法律关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的范围如下: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