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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1 62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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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作时间或是因为工作受伤的,就属于工伤范围,公司会给予一定的赔偿。然而工伤还包括上下班途中的一些情况。那么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是怎样的呢?下面华律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据此,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包括三大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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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致害事故属各类法定的交通事故;

(2)交通事故发生在劳动者上下班途中;

(3)劳动者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承担非主要责任。

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但排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即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况下因交通事故受到的伤害不应定为工伤。

二、交通事故工伤如何认定

对于工伤认定的流程主要有以下五个步骤: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材料;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是否有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是否需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通过上述介绍可知,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华律网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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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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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劳动合同还需要归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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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职后劳动合同还需要归还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员工离职后不需要将劳动合同返还给公司。 员工离职后,其劳动合同就已经解除,不发生效力了。 但用人单位需要为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劳动合同违约惩罚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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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违约惩罚是如何规定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劳动合同违约惩罚是如何规定的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劳动合同违约惩罚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惩罚的规定为在约定服务期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以及约定竞业限制的情形下劳动者的惩罚为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法规定病假期限怎么算

法律顾问律师57分钟前回复:

关于劳动法规定病假期限怎么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根据职工在公司的在职时间,可以享有三到二十四个月的病假医疗期,所以职工病假最长可以请24个月,但是必须由医院出具病假条。 法律规定: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劳动法规定病假期限怎么算,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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