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利用 > 土地使用权 > 离婚案件中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问题有哪些

离婚案件中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问题有哪些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7 81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在农村离婚案件中,常遇到当事人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离婚案件中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问题有哪些?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离婚案件中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问题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各地法院对此处理方式也多有不同,有的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份额,有的则以其属土地使用权范畴裁定驳回起诉。由于没有统一的裁判标准,给法官办案带来诸多困惑,也因裁判结果的不同令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产生埋怨。

(一)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即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农村承包经营户,而非家庭成员个人。因此,夫妻一方或双方并没有取得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然也不能将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均没有将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这也许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二)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取得的来源看,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系通过承包合同取得的,作为承包合同主体承包方的是农户,而不是个人,强行分割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也违背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在公报案例“李*祥诉李*梅继承权纠纷案”中也明确指出: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本质特征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发生继承问题。”因此,作为农户家庭成员个人并未与发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自然不能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华律网

(三)若法院对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就违背了合同法的自愿原则。承包合同纠纷,以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当事人。如对原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应由合同的主体即发包方和承包方重新签订合同。法院强行分割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实际上是在没有发包方介入的情况下,擅自解除承包合同,代发包方重新订立两份合同,重新确定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无法律依据以公权力干预私权利的行为显然是现代法治理念所摒弃的。

(四)若法院对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就有审判权替代行政权的嫌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基于以上规定,法院分割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司法权替代行政权的嫌疑。

(五)从事实、情理、法律和社会效果上分析,法院对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难以有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原发包过程中,为公平起见,需要综合考虑多方情况,如地块的肥沃与贫瘠、距离村庄的远近等,发包方是按照每一户的人数而不是按照每一个成员对应每块田地去分配,因此当事人无法证明其主张权利的土地四至具体范围。所以,法官想要作出正确的裁判是困难的,也难以让当事人信服,实现不了定分止争的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综上,无论是从法理、情理还是社会现实情况来看,对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都不宜由法院来直接处理,而应依法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依法审查后通知发包方及时与原农户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结合原承包合同订立时该户的人数,合理分割,并在分割后及时订立新的土地承包合同,真正达到保护妇女权益不受侵害的目的。

以上知识就是对“离婚案件中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问题有哪些”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拆迁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拆迁安置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咨询
2335位用户正在咨询
推荐律师:成都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延伸阅读:
离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分割
土地承包经营权离婚怎么分割
离婚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分割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
  • 可以在租的地上盖房子吗

    2024-04-113037 人看过

    一些人租住了几十年的土地,后来自己也在租住土地上面建造了房屋,比如用来开设酒店或是工厂经营等等,房屋建造好之后很多人就会担心它的归属问题,毕竟土地不是自己,可以在租的地上盖房子吗?华律网有更多知识,欢迎浏览。可以在租的地上盖房子吗?可以。土

  • 单位和个人“假租真征”土地和房屋属于违法行为吗

    2024-04-11176 人看过

    单位和个人“假租真征”土地和房屋是否违法?“假租真征”即表面上看,是以承租的形式,临时占用土地,实质上却是在规避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农用地转用的总量控制制度、征地审批程序,从而达到占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来搞非农建设。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

  •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2024-04-03148 人看过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2024-03-20183 人看过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则是针对特定主体的,如国有土地使用者和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后者通常是通过划拨、出让等方式获得的。必要时可委托华律网专业法律咨询平台找律师咨询,下面请看华律网小编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 农村集体土地能买卖吗

    2024-01-15181 人看过

    不能买卖农村集体土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集体土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但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村民的且符合标准的可以买卖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是否能买卖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法律规定商用土地使用权是4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一律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届满时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关于法律规定商用土地使用权是多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有: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土地出让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关于怎样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确认土地使用权主要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确认土地使用权有家庭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两种形式。关于如何确认土地使用权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可以转让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特别要件: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关于关于农业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关于农村违法建筑怎么规定的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四要件是: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关于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四要件是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分别对住宅用地和非住宅用地作了区别性规定。即:住宅用地到期后,自动续期;非住宅用地到期后,按当时的法律规定处理。关于土地使用权到2035年到期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详细为你解答。

黄冈修建房子如何给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黄冈修建房子如何给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征地赔偿是土地征收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地赔偿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征地赔偿过程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是主要的赔偿项目。 这些费用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并公布,具体计算时会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此外,被征地农民还有权获得社会保障费用,这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具体实施征地赔偿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会进行公告,并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提出意见。 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还会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因此,征地赔偿的具体数额和方式应该根据当地的补偿标准和政策来确定,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运城改造房屋该怎样计算安置费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运城改造房屋该怎样计算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征地补偿安置费的计算如下: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二者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公司搬迁补偿金额的合理规范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搬迁补偿金额的合理规范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搬迁补偿金额的合理规范 当前,企业选址变动的现象日益普遍,这超越了劳动合同所规范的工作地点范畴,这种现象符合《劳动合同法》中所述的劳动合同订立之时,所依据的客观环境发生巨变,从而导致劳动合同实际无法履行下去的法律场景。 面对这样的情况,用人单位应与雇员进行充分的协商,如果雇员同意前往新的工作场所上班,则应签署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以便在此基础之上继续履行合同;但若雇员不同意迁往新址,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雇员,或额外支出一个月的薪水作为赔偿后方可解约。 在满足上述条件之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款,雇主需按照雇员在该单位工作的时间长度,以毎满一年提供一个月工资为标准来支付给雇员经济补偿金。 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是未满一年的雇员,经济补偿金则应当按照一年来计算;对于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雇员,经济补偿金则应该按照六个月来计算。 此外,如果雇员每月的工资远超过该用人单位在本地行政区域内的、由市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当年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雇主要向他们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金额,将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水平来支付,而其最长的经济补偿期则不能超过12年。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明确规定,经济补偿金应该依照雇员在该单位工作的时间长短,每一年都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对于工作时间已经超过六个月但是还未满一年的雇员,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一年来计算;而对于工作时间低于六个月的雇员而言,则应当按照六个月来计算经济补偿金。 另外,如果雇员每月的工资远远超过本单位所在地的、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雇主需要向他们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额度,将会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来计算,并且其最长的经济补偿期,也不得超过12年。 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整整12个月里,雇员平均获取的工资收入。

湛江征地该怎么算安置费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关于湛江征地该怎么算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征地安置费的计算通常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土地的用途、当地的征地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最好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一般来说,征地安置费的计算可能包括以下方面: 1.土地补偿:根据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和市场价值,给予被征收者一定的补偿费用。 2.附着物补偿:对于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树木、农作物等,根据其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 3.搬迁安置补偿:如果被征收者需要搬迁,可能会获得一定的搬迁安置补偿费用,以帮助他们在新的地方重新安置。 4.生活补贴:在一些情况下,被征收者可能会获得一定的生活补贴,以帮助他们在征地过程中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