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保护监察 > 劳动保护 >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是什么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是什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1 148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为从事会产生职业危害的工作者发放劳保用品是我国强制规定的,发放劳保用品对于职工健康有着重要意义,不容忽视。那我们国家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是怎样的您知道吗?对此有哪些规定?下面是华律网小编就为您详细解释一下。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是什么

(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范围。

1、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项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发给工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劳动条件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安全和健康所必须的才发,否则不发;对于在不同企业中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当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如果工种相同而劳动条件不同,应当发给不同的防护用品。

2、发放防护用品的范围是:

(1)井下作业;

(2)有强烈辐射,烧灼危险的作业;

(3)有刺割、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

(4)接触有毒、有放射性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

(5)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

(6)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而自备棉衣不能御寒的工种及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才能发给防寒服装。

(二)防寒用品的发放条件

1、我省境内,冬季经常在海拔2千米以上的地点从事野外、露天作业的职工;

2、冬季期间经常在湖面、河面、水库作业的职工;

3、常年从事室内摄氏零度以下低温作业的职工。

防寒服装的发放应根据当地气温工作操作方式分别发给,其使用时间不少于三个冬季。

(三)几项具体规定

1、关于发放标准的金额控制

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人均控制数按每个工种每人每年计算,人均控制在80——140元,其中地质勘探、森工林区、矿山井下最高不超过180元;防寒用品最高不超过80元。超过部分在税后留利或福利基金中列支,不摊入成本。人均控制数由省级各企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根据物价变动情况,每2年或3年核定一次,并将入生产成本的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一并报送省劳动厅备案。

2、对合同制职工、临时工、民工应按照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标准供给劳动防护用品,离开生产岗位时,由所在单位收回或作价处理给本人。

3、企、事业单位中经常跟班作业的基层干部、安技员按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标准的原则发给劳动防护用品;经常到现场设计、检查的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干部的劳动防护用品,其发放期限应比一般工种工人延长50%以上;定期或不定期参加生产劳动的干部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企、事业单位酌情解决。

4、兼几个工种作业人员、按其主要从事的工种发给劳动防护用品,并备用或借用身兼的其它工种所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但不得重复发放。

5、铁路、邮电、经济民警等配发了标志服,不再配发劳动防护服,其它护品按同工种发给企业专用(铁路)线上的职工每年发给防护服一套,其它护品铁路行业现工种执行。

6、对于在有易燃、易爆、烧灼介质及静电场所作业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7、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供应实物,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职工,严禁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各种福利物品。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劳保用品的发放范围是有法律规定的,只要符合要求的用人单位都应按要求发放,大家可以查看此表来确认一下自己是否属于发放劳保用品的岗位。为自己健康着想,对于未能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的单位,大家也应及时沟通争取自己的权益。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华律网的在线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劳动保护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劳动保护措施具体有哪些
劳动保护用品主要有些什么
特邀律师:
肖直清律师 四川成都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着丰富的民事案件经验,律师执业后也善于多角度、全方位思考案件,从案件本身出发,灵活运用自身专业法律知识,根据个案特性充分收集证据和准备诉讼思路,切实为当事人解决各类法律问题。秉持“维护好当事人的利益是实现自身的价值”的执业理念,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坚持认真对待每一个当事人的委托事项,竭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擅长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经济纠纷、婚姻家庭、侵权纠纷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劳动保护的三个主要内容是什么

    2024-04-191074 人看过

    劳动保护的三个主要内容是劳动卫生安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关于劳动保护的三个主要内容是什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保护监察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2778 人,获好评率 100%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着丰富的民事案件经验,律师执业后也善于多角度、全方位思考案件,从案件本身出发,灵活运用自身专业法律知...

  • 学校元旦节不放假违法吗

    2024-04-17171 人看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元旦假期的设立具有其至关重要的意义,它属于国家法律规定的公众节假日范畴之内。对于教育领域而言,学校有权依规定在元旦这样的公众节假日期间为教师提供休息时间。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什么是哺乳期?女职工在哺乳期享受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2024-04-1231022 人看过

    我们都知道女职工在工作中也可以生育小孩,在女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应该给女职工提供必要的休假时间,比如哺乳期。那什么是哺乳期,女职工在哺乳期享受哪些同时劳动保护,法律对女职工哺乳期有特殊法律规定吗?华律网小编马上为您介绍。什么是哺乳期哺乳期

  •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享受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2024-04-1231300 人看过

    对女职工月经期的保护,是女职工“四期”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我国法律上规定了女职工特殊时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下面就让华律网小编带领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女职工在月经期享受哪些

  •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

    2024-04-1231116 人看过

    对于劳动者来讲,劳动期间的福利待遇是很重要的。那么在我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权益保护性规定有哪些?为了解答您的疑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给您做详细介绍,欢迎阅读。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1.用人单位应当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

  • 劳动保护法中孕妇保护的内容,主要有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以及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等。关于劳动保护法孕妇保护的内容主要有什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

  • 加班到晚上十一点,加班的时薪应不低于工资的150%;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到11点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到11点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关于加班的时薪应不低于多少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劳动保护的三个主要内容是劳动卫生安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关于劳动保护的三个主要内容是什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主要有: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关于劳动保护的三个主要内容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欠薪拨打12333或者当地劳动局电话都可以。12333是全国劳动保障部门统一设立的服务热线,向当地劳动局举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关于欠薪是打12333还是劳动局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如果是经过社保局属下劳动力鉴定中心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病退”,在“病退”者身体允许和单位需要的,签定的就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也不用单位和个人交纳五金一险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帮助。

  • 安全技术规程的要包括:机器设备的安全;电气设备的安全;锅炉、压力的容器的安全;建筑工程的安全;交通道路的安全。企业必须按照这些安全技术规程使各种生产设备达到安全标准,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关于劳动保护是指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保护监察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

劳动能力鉴定审请流程

刘震律师7分钟前回复:

您好,很多步骤,您是当事人需要做鉴定

拖欠工资

裴瑞彤律师7分钟前回复:

您好

拖欠工资

马建强律师9分钟前回复:

您好 您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