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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首先,如果企业发生固定资产提前报废不属于上述增值税条例规定的不得抵扣情形,不需要做进项转出。
其次,由于市场原因企业存货价格降低,不属于财产损失,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103号)规定,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如果是因为劳动者本人的缘故而使得该用人单位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他们有权酌情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一定金额来作为赔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每个月所扣减的金额不能超过该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作至今已有三位数以上,有着丰富的民事案件经验,律师执业后也善于多角度、全方位思考案件,从案件本身出发,灵活运用自身专业法律知...
关于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的关系是什么?华律网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带来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请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文章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华律小编为您准备了相关知识,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将受何处罚?或许还有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通过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用工单位可以以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性辞退情形为由,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于劳务派遣三方合同是怎么解除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肖直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参与了众多民事案件工...
解除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的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先和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协商一致解除的,可以解除;或者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于该如何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的问题, 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劳务派遣公司如果倒闭了是有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关于劳务派遣公司倒闭是否有赔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解答。
1,如果遇不到那个对你掏心掏肺的人,那么一个人生活也挺好,昨儿明后,一年四季,泪水笑容,病痛挫折,咬咬牙,也就过去了。
劳务派遣有下列主要方式:完全派遣;转移派遣;减员派遣;试用派遣;短期派遣。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关于劳务派遣的主要方式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无论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关于劳务派遣中是否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劳务派遣转正要具备的条件:劳务派遣期满。劳务派遣转正主要取决于所在的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关于劳务派遣转正要具备什么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