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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对比分析法,对比分析法的形式有哪些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7 543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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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分析法也称比较分析法,是把客观事物加以比较,以达到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并做出正确的评价。那么它的具体形式是什么呢?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对比分析法的形式

对比分析法根据分析的特殊需要又有以下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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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绝对数比较

它是利用绝对数进行对比,从而寻找差异的一种方法。

2、相对数比较

它是由两个有联系的指标对比计算的,用以反映客观现象之间数量联系程度的综合指标,其数值表现为相对数。由于研究目的和对比基础不同,相对数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结构相对数:将同一总体内的部分数值与全部数值对比求得比重,用以说明事物的性质、结构或质量。如,居民食品支出额占消费支出总额比重、产品合格率等。

2)比例相对数:将同一总体内不同部分的数值对比,表明总体内各部分的比例关系,如,人口性别比例、投资与消费比例等。

3)比较相对数:将同一时期两个性质相同的指标数值对比,说明同类现象在不同空间条件下的数量对比关系。如,不同地区商品价格对比,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间某项指标对比等。

4)强度相对数:将两个性质不同但有一定联系的总量指标对比,用以说明现象的强度、密度和普遍程度。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用"元/人"表示,人口密度用"人/平方公里"表示,也有用百分数或千分数表示的,如,人口出生率用‰表示。

5)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数:是某一时期实际完成数与计划数对比,用以说明计划完成程度。

6)动态相对数:将同一现象在不同时期的指标数值对比,用以说明发展方向和变化的速度。如,发展速度、增长速度等。

(二)对比分析法的标准

对比标准存在以下几种选择:

1、时间标准

时间标准即选择不同时间的指标数值作为对比标准,最常用的是与上年同期比较即“同比”,还可以与前一时期比较,此外还可以与达到历史最好水平的时期或历史上一些关键时期进行比较。

2、空间标准

空间标准即选择不同空间指标数据进行比较。

1)与相似的空间比较,如本市与某些条件相似的城市比较。

2)与先进空间比较,如我国与发达国家比较。

3)与扩大的空间标准比较,如我市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

3、经验或理论标准

经验标准是通过对大量历史资料的归纳总结而得到的标准。如衡量生活质量的恩格尔系数。理论标准则是通过已知理论经过推理得到的依据。

4、计划标准

计划标准即与计划数、定额数、目标数对比。市场经济并不排斥科学合理的计划,因此,计划标准对统计评价仍有一定意义。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华律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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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第三者是什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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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当得利第三者是什么程序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不当得利第三者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 判断受益人是否受有财产利益,一般以其拥有的财产或利益和如无与他人之间发生利益变动所应有的财产或利益总额相比较而决定。 凡是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应减少而未减少,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损失的,损益抵销后剩余有利益的,也为受有利益。 具体而言,取得财产利益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财产或利益的积极增加,即通过取得权利、增大权利效力或获得某种财产利益或义务的减弱而扩大财产范围。 包括: (1)取得财产权或其他财产利益,例如所有权、用益物权、债权、担保物权、知识产权等。 占有在我国虽非一种权利,但通说认为占有是一种具有财产利益性质的法律上的地位,通过占有亦可获得财产上的利益,故可因占有而成立不当得利。 (2)财产权的扩张或效力的加强,受益人在原有权利的基础上扩张了行使权利标的范围或效力范围,也属受有利益。 如因第一次序抵押权消失而使后次序抵押权依次上升。 (3)权利或利益上的限制或负担消灭,如存在于所有物上的抵押权消灭,对所有人也属一种得利。 2.财产或利益的消极增加,即因财产或利益本应减少而未减少所得的利益。 包括: 债务的减少或消灭。 债务人以其总财产为一般债权提供担保,债务的减少或消灭,使债务人原本应履行债务的负担减少或解除,对他而言,也是得利。

会计法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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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什么情况可以宣布破产

法律顾问律师13分钟前回复:

关于有限公司什么情况可以宣布破产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后,并依法由受理法院裁定后,才可以由法院宣布破产。 所谓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问一下合伙企业债务怎么样承担

法律顾问律师13分钟前回复:

关于问一下合伙企业债务怎么样承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合伙协议约定的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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