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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企业组织的形式有哪些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1 389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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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组织形式有多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等,每种都由不同的表达形式,下面由华律网小编来为大家详细解答具体企业组织形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同时,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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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同胞。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4.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5.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二、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三、公司制企业

其主要形式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公司(或称公司制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组建,有独立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1)公司设立时对股东人数要求不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2个以上股东,最多不得超过50个;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3个或3个以上发起人,多者不限。(2)股东的股权表现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投资人所拥有的比例来表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总额平均划分为相等的股份,股东的股权是用持有多少股份来表示的。(3)股份转让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不发行股票,对股东只发放一张出资证明书,股东转让出资需要由股东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股票可以自由转让和交易。

公司制企业的优点:

(1)容易转让所有权。

(2)有限债务责任。

(3)公司制企业可以无限存续,一个公司在最初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退出后仍然可以继续存在。

(4)公司制企业融资渠道较多,更容易筹集所需资金。

公司制企业的缺点:

(1)组建公司的成本高。

(2)存在代理问题。所有者成为委托人,经营者成为代理人,代理人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委托人利益。(矛盾需要协调)

(3)双重课税。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其利润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分配给股东后,股东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需要不断积极采用先进技术,这在客观上必将推动整个社会经济技术的进步。企业的发展对整个社会的经济技术进步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是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华律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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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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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担责形式都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8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伙企业担责形式都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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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必须设立总经理职务?

法律顾问律师10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是否必须设立总经理职务?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公司是否必须设立总经理职务 疑问解答篇章:关于公司治理架构中是否需要设立总经理席位的探讨 尽管在现代企业管理实践当中,诸多公司都尝试引入总经理这一高层岗位,但是否真正具有必要性,我们尚且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与权衡。 就目前情况而言,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可考虑设立经理职务,该职务的任命或罢免,皆须经公司董事会的明确授权与审批。 因此,总经理的身份仅仅是组织结构中的一个职位名称罢了,其实际拥有的权力大小需根据其签订的雇佣合同条文以及被赋予的工作权限进行确定。 法规依据部分: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九条中所涉及到的内容 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董事会有权做出有关设立经理职务的决策,并可以决定其薪酬待遇和授以何种职权。 在这种情况下,经理将对董事会负责,并绝地行使以下多种权利:(1)全权主持公司的生产运营管理工作以及有效执行董事会所做的各项决议; (2)严格按照既定的公司年度经营规划与投资方案推进相关执行工作; (3)精心设计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的职能划分及协作机制; (4)拟定公司长久发展的基本管理制度; (5)完善公司的日常管理架构并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 (6)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辞退分管其他业务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的建议; (7)合理决定聘用或者解聘除应当由董事会决定之外的所有高管管理人员; (8)董事会对经理可能授有的其他特别职权的开放性授权。 当然,若公司的章程中另有经理职权的特殊安排,应当按照该规定执行。 在此基础上,经理还可以出席参加董事会会议,以便更好地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过程中。

公司法中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45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法中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有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凡是执行职务的行为均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情况下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一、公司法人由谁来当 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由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来担任。 但存在下列情形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高管且负有个人责任,未满三年;其他。 二、保险公司的法人到底是谁 保险公司法人是公司。 而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章程规定的人员。 且一般为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中的一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办理相应登记。 三、法定代表人与董事长一定是一个人吗 法定代表人与董事长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不是一个人,具体由公司章程约定。 法定代表人不是职务,法定代表人可以由总经理担任、执行董事担任。 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凡是执行职务的行为均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

股权转让纠纷是否可以申请保全

法律顾问律师51分钟前回复:

关于股权转让纠纷是否可以申请保全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股权转让纠纷可以申请保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权确认纠纷诉讼中,如果在紧急情况下,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关于公司名称与经营范围变更后税号是否会相应改变的问题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关于公司名称与经营范围变更后税号是否会相应改变的问题 1、改变公司名称以及经营范围并不意味着税号必定会发生相应变化。 2、对于该问题而言,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根据其制定的公司章程来进行规定, 同时亦需依法进行注册登记。 尽管如此,公司仍然有权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进而调整其经营范围,但在此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经营范围中的某项内容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必需经过审批的项目类别,则必须依照法规规定取得相应的批准证照之后方可执行。 3、若公司意图变更经营范围,应从其做出变更决议或决定的那一刻算起,在接下来的第30个自然日前提交变更登记申请。 当然,如果此次变更涉及到在注册登记前已经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明文规定需要先前申报的项目,就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出具批复文件之后的第30个自然日之前提交变更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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