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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买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处理呢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2 1434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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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那么婚后购买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处理呢?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后购买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处理呢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当事人就前述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一般对于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在判决中不直接进行处理,先判决由一方使用,待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当事人可到法院另行起诉分割,也有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驳回离婚双方对未登记房屋产权进行分割的诉讼请求。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当事人就前述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一般对于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在判决中不直接进行处理,先判决由一方使用,待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当事人可到法院另行起诉分割,也有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驳回离婚双方对未登记房屋产权进行分割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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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产证加名字需要些什么证件

徐婕律师团队25分钟前回复:

1.夫妻加名,婚前婚后各不同 婚前加名 按赠与、买卖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 (一)赠与,夫妻双方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一半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 (二)买卖,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中心申请办理。 婚后加名 这种情况属于变更登记,市民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免征契税、个税和营业税,仅收取房屋登记费和印花税等。 【注意】如果是之前签订购房合同时没有写上两人的名字,办理两证的时候不能加名,需要在办理两证后,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购房合同的名字和房产证的名字是一致的。 2.父母子女加名,选择赠与最合适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 3)赠与文书(原件) 4)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3.兄弟姐妹加名,多数考虑买卖 虽然非直系亲属间房产加名也可以考虑赠与过户方式,但是由于税费比较高,同时限购未取消之前也要考虑购房资格,所以买卖方式比较合适。 买卖流程:双方或三方(中介)协商清楚后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在网上进行网签备案,去房管局办理购房资格审查,通过后,打印购房合同,办理过户手续。需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房屋两证等资料。 4.按揭中房产加名字 【注意】上述前提都是房子贷款已经还清,否则需要先去银行还清贷款,注销掉之后,再拿着房产证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购房支付的定金可以退吗?

法律顾问律师47分钟前回复:

关于购房支付的定金可以退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购房支付的定金可以退吗 1、购房支付的定金不一定可以退。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定金应该返还的情况 (1)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2)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之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双方不能签署正式合同或者因此造成合同无效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之定金并承担购房者的损失。 (3)如果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4)如果认购意向书关于价格、面积和户型等主要条款未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所有权人去世产权证如何变更

法律顾问律师52分钟前回复:

关于所有权人去世产权证如何变更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所有权人去世产权证要以继承的方式办理变更。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辟谣】 房产证房主去世可以一直不过户 真相:可以 解析: 房主去世后房屋过户是没有固定的期限的。 不动产的权属以不动产登记部门为准,未经登记,不发生变更的法律效力。 因此,一旦出现该种情形,建议最好要尽快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未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对该房屋只享有使用权,继承人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人。 【提醒】 房产证所有人去世房子归谁 1、房产证所有人去世房子归继承人。 2、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有多份遗嘱的,以当事人最后所立遗嘱为准,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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