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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将导致合同的消灭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79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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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都需要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自己的义务的,对方当事人是可以提出抗辩权拒绝履行相应的义务的。有的朋友就会疑惑,双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将导致合同的消灭吗?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双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将导致合同的消灭吗

双务合同的签订主要是为了双方当事人义务的对价给付义务,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得以对抗另一方的履行请求权,起到暂时拒绝履行己方义务的作用。那么在双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哪些抗辩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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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

同时履行抗辩权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主体是任何一方当事人。行使的条件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双方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对方有能力履行债务;对方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

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主体是负有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行使的条件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能力履行债务;先履行义务人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

不安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以上四种情形构成预期重大违约时,先履行义务人可以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行使的条件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有确切证据证明负有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义务的现实危险;先履行义务人中止己方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给对方合理的期限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提供适当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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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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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的名词解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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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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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付款方式的详细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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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合同付款方式的详细分类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施工合同付款方式的详细分类 施工合同的付款形式主要包括两种类型,具体而言,第一种付款方式就是遵照工程进程分阶段付款,即每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后,都将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项;另一种则如同预付款制度,即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之初,就预付一部分款项,然后在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之后,一次性支付所有工程款项。 实际上,除了以上提到的两种付款方式之外,还可以采用实物、劳动力来替代折算工程价款,这种做法通常会依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动态调整。 依照付款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建设工程合同划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三类: 1.固定价格合同:此类合同中的合同价款包括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范围与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这些内容需在专用条款内进行明确规定,并且在约定好的风险范围之内,合同价款暂不作任何调整。 至于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需在专用条款中进行进一步细化约定。 此类合同较适宜那些工程量规模并不十分庞大,而且能够精确计算、工期短暂、技术要求并不高深、风险因素相对较少的项目使用。 2.可调价格合同:在此类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价款可以依据双方约定进行适当调整,双方需在专用条款内详细约定合同价款调整的方法与规则。 3.成本加酬金合同:在签署合同前,双方应明确合同价款由成本和酬金两个部分组成,然后详细约定成本构成及其酬金的计算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总承包人需按照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三十向分包方支付款项;当分包工程完成量达到总量的百分之五十以后的七日内,总承包人须在双方共同确认无误后,再向分包方支付剩余的本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三十;紧接着,在分包工程完全完工之后,经双方首次验收合格两个月内,总承包人还需再次向分包方支付剩余的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三十;最后,剩下的百分之十作为工程质量保证基金,只有在工程呈现出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况之下,总承包人才将向分包方支付最终的这百分之十款项。 尽管面对合同无效的困境,但在验收合格后,相关款项仍然应该如数支付,这一点应得到严格遵守。 另外,施工合同的付款方式还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一种即按时付款,另一种是按预留付款。 前者是以工程进程为准进行分阶段付款,根据每个步骤完成的具体工作量,逐一支付相应的款项;后者类似于预付款制,即在签订合同之时,就需要预先支付一部分工程款项。

合同履行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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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赔偿的五大顺序

法律顾问律师11分钟前回复:

关于破产清算赔偿的五大顺序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破产清算赔偿的五大顺序依次如下: 1、破产清算的费用和共益债务; 2、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3、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4、所欠税款; 5、普通债权。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合同约定管辖法院条款怎么写

法律顾问律师30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同约定管辖法院条款怎么写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争议管辖的法院,但是约定是有范围要求的,只能在以下几个法院进行选择: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 您只需要再合同中说明,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政局协议财产分割是否有法律效力

法律顾问律师35分钟前回复:

关于民政局协议财产分割是否有法律效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民政局协议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的确认方式:如果满足普通的协议生效条件,且双方在民政局拿到离婚证之后,才有法律效力。 前述的生效条件包括: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协议主体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法律顾问律师37分钟前回复: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名称和姓名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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