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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意义是什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12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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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中现在必备的就是业主委员会,它办理着小区中大大小小的事。那么,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意义是什么?业主委员会是如何日常运作的?相信大家对此也有疑问,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意义是什么

业主大会是一个决策权力机构,业主委员会是其执行机构,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如果没有业主大会的授权,业委会无权独立作出重大决策,这样保证了小区事务的权力掌握在全体业主手中,而不会被部分人所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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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目的在于可以集中选择、解聘物业管理公司;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决定物业管理费水平,监督规范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获得小区物业规划资料,了解会所、停车场、天台、花园的产权及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等等。如果没有业主大会,上述权利均无法实现。

业主在业主大会上享有那些权利?

下列重大事项必须全体业主投票并需整个物业管理区域内2/3以上投票份额同意才有效:

(1)制定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解聘和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3)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续筹等方案的决定。也就是说,小区内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在全体业主手中,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无权代表全体业主决定重大事项。

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

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的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并不是对立、水火不相容的,而是平等、互利、共赢的一种合同关系。

如何选聘物业管理公司?

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组织招标,通过招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社区,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业主委员会的经费来源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通常包括基本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如办公桌、档案柜等)、文件宣传资料复印制作费用、办事人员、业委会委员的基本工作补贴(如交通、手机)。

工作经费及业委会委员的报酬的承担方式由业主大会决定,一般有2种情况:

1、由全体业主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凑集、分担,具体的凑集方法在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

2、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约定该工作经费及业委会委员的报酬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你带来的相关总结,相信你对此已有基本的认识,希望你在此基础上做出理智的决定,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或者还有其他疑问,想要了解其他相关知识,欢迎到华律网找律师咨询,或者在华律网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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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义务
业主委员会经费来源
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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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改造房屋诉讼程序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关于淮北改造房屋诉讼程序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一)申请 行政复议是依申请行为。 它以行政相对人主动提起为前提,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和第16条的规定,申请复议还须符合下列程序条件: (1)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2)申请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复议。 (二)受理 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项: 1.申请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申请是否属于重复申请。 3.案件是否已由人民法院受理。 4.申请手续是否完备。 (三)送达与执行 1.送达 送达的方式及期限的计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 2.执行 行政复议决定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该自觉履行。 但有时当事人由于对复议决定不满意而不予履行,此时强制执行就成为必要,否则,行政复议的国家权威性就无从树立。

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的如何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的如何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的,应当及时去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补办,补办时要携带以下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郑州改造房屋起诉程序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郑州改造房屋起诉程序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房子复议程序,通常指的是对涉及房屋的行政行为(如征收、拆迁等)不服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的程序。 具体的房子复议程序如下: 2、申请行政复议:首先,你需要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时,你需要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3、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机关在收到你的行政复议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受理,行政机关会向你发送受理通知书,并通知被申请人(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提出答复和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4、行政复议审查:在行政复议期间,行政机关会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这包括审查原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程序是否合法等。 行政复议决定:经过审查后,行政机关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如果原行政行为合法、适当,行政复议机关会维持原行政行为;如果原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或不当之处,行政复议机关会撤销、变更或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并可以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5、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会送达给你和被申请人。 如果你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6、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复议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案件性质而有所不同。

廉租房五年后可否取得房产证

法律顾问律师37分钟前回复:

关于廉租房五年后可否取得房产证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廉租房五年后可否取得房产证 根据相关规定,廉租房在租赁期限届满五年之后,将无法获得房产证。 因为廉租房仅以《房屋租赁证》作为凭证,而非实物产权证明——即普通意义上的房产证,其本身的物权归属仍属于国家,体现了国家对低收入群体提供保障性住房的政策。 只有当满足于特定条件的申请人向当地政府提出审请,经由各相关部门严格审查及批复通过之后,方可进行购买或租赁的合法操作。 但是需要注意,廉租房的租赁权益并不包含继承的内容。

支付首付款后贷款尚未批准,是否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法律顾问律师47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支付首付款后贷款尚未批准,是否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在支付首付后且贷款尚未审批通过的情况下,客户有权选择撤销房屋购买合同,并向房地产开发商提出书面要求办理相关撤销手续。 而开发商则须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双方所签订的购房协议,将已收取的购房款项无条件退还给客户。 其次,对于贷款未获批准的原因,双方需要对责任归属进行具体分析与划分,如若由于买家自身原因导致申请未能成功,则买家需依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反之,倘若责任在于开发商或银行方面,则其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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