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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具体侵权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84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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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几年来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天,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商标权具体侵权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的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商标权具体侵权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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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行为不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一、正当使用商标标识的行为

正当使用商标标识的行为,因其使用的对象不是商标,只是与商标相同的符号,因此并非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构成正当使用行为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使用出于善意,不是作为自己商品的商标使用,使用只是为了说明或者描述自己的商品。“说明或者描述自己的商品”包括说明或描述自己制造的商品、自己销售的商标权人的商品等情况。下列几种情形属于正当使用行为:使用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行为;使用注册商标中直接表示商品的性质、用途、质量、主要原料、种类及其他特征的标志的行为;在销售商品时,为说明来源、指示用途等在必要范围内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规范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自己的企业名称及其字号的行为;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自己所在地的地名的行为等。

二、商标的通用化

这涉及到通用名称的认定问题,通用名称通常是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或者本行业中约定俗成的名称,包括全称、简称、缩写、俗称等,应该是国家或者某一行业所共用的,仅为某一区域所使用的名称不属于通用名称,并应该反映一类商品与另一类商品之间的根本区别。他人将已经通用化的商标标识在已通用化的范围内使用而不是作为商标使用,且不足以造成混淆、误认的,应当认定不构成侵权。

三、将保护期限届满的外观设计专利或者作品注册为商标的行为

当事人在自己享有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或者著作权保护期限届满前后将其外观设计或者作品或其一部分注册成商标,在专利权或者著作权保护期届满后起诉他人实施其外观设计或者使用其作品构成侵犯其商标权的,因外观设计专利权或者著作权的保护期届满后,外观设计或者作品即进入公有领域,因而,他人实施该外观设计或者使用该作品,不构成对原权利人专利权或者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侵犯。但如他人将与权利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该外观设计或者该作品作为商标使用,足以造成混淆、误认的,应认定构成侵犯商标权。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您有其他问题,可以向我们华律网的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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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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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侵权产品的处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6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侵权产品的处罚是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同时也是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罚款的,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是还没有构成犯罪的情况之下,是需要根据具体情节严重程度对此进行罚款。

著作人身权是否可以放弃

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关于著作人身权是否可以放弃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著作人身权不可以放弃。 人身权具有严格的人身从属性,所以著作人身权只能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 著作人身权包括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

西安商标注册的流程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西安商标注册的流程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西安商标注册流程是:申请人先查询商标是否与他人的在先商标相同或相似。 向当地商标局提交注册申请,由商标局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告,认定其商标权利,发给证书。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作品的著作权有几年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作品的著作权有几年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个人著作权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关于美术著作权查询方法的探讨

法律顾问律师30分钟前回复:

关于关于美术著作权查询方法的探讨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美术著作权查询方法的探讨 尊敬的同事们,关于美术著作权查询的相关途径我在此做出如下详细说明: 首先,我们可以前往版权局进行查阅。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尽管作品原作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但是这并不会影响到作品著作权的固有归属。 唯一有所差异的是,在涉及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时,其权利将归属于原件的原始所有者。 此外,关于作者将尚未来得及公开发表的美术作品原件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这个问题,相信大家也会有疑问。 事实上,接受该原件的受让人在展览该作品上并不构成对作者发表权的侵犯。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各位能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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