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竞争法 > 招标投标 > 投标 > 投标保证金是代理费吗

投标保证金是代理费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16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如今招投标越来越多,大部分招投标都需要缴纳保证金。也有很多招标人请招标代理机构来进行招标,那么投标保证金是代理费吗?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现在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投标保证金不是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是由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拟招标项目投资额,双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在双方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由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的拟招标项目招标代理全过程所需的全部费用.此笔费用一般由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给付,但如果双方在合同上约定了此笔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则从其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

华律网

招标代理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的话,已经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况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根据法律规定投标是合同事物,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合同就有效;二、保证金是否靠谱取决于对方企业的资信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百分之一。

对于工程类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已经明确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固定的一笔金额或不少于投标总价的某一百分数。

如果是按投标总价的某一百分数交纳,显然通过投标保证金的递交金额易推算出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供应商自身还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都必须做好投标保证金交纳额的保密工作。

如果投标保证金是按固定的一笔金额交纳,也应该在限额内,不宜过高和过低,过高会影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过低将不能对供应商的投标行为产生有力的约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制作采购文件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性质,在法律的约束下科学合理地规定投标保证金的数额。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如果您或者家人、亲友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法律服务,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废标的投标保证金会退吗
投标保证金怎么退还,在多长时间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比例
特邀律师:
陈龙吟团队律师 四川成都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房地产法务,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业界的肯定。陈龙吟,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士、川内双一流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刘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翁玉玲,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廖坤,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曹倩,成都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详细>>

在线咨询
  • 装修投标书的范本的概括内容

    2024-04-16440 人看过

    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现在的人们来说,很多都会购买房屋,在入住前会对其进行一些专修,那么对此一些住宅区来说,如果要进行一些投标问题来说,有好处也有坏处,但在投标中就会涉及到一些装修投标书的问题,下面郴-州...

  • 招标投标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859 人,获好评率 100%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

  • 工程分包是不是需要招投标

    2024-04-11181 人看过

    工程分包需要招投标,法律特别规定的项目除外。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建设单位有权在签订合同或者中标人提出分包要求时予以拒绝。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工程分包是不是需要招投标的问题,希望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 法院对串通投标罪既遂怎么处罚

    2024-01-22145 人看过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关于法院对串通投标罪既遂怎么处罚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需要的拿去!法院对串通投标罪既遂怎么处罚法院对串通投标罪既遂的处罚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 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吗

    2024-01-15166 人看过

    未中标的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关于未中标人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什么情况下投标书宣布作废

    2024-01-152004 人看过

    根据招标工程的项目特点,研究其他参与投标的公司对本工程的心态:是急于中标;还是把主要目标放在参与市场摸底、掌握市场行情。只有认真评估竞争对手,才能把握好本公司报价定标的准确对策。法律咨询:有哪些情况之一时投标书宣布作废?律师回答:(1)投标

  • 串通投标罪判处的刑期主要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关于串通投标罪要判多长时间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

  • 投标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根据招标通告或招标单所规定的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关于投标是什么意思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对串通投标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关于串通投标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合同不可以更改招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关于合同能否更改招投标文件中的具体实质性内容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行为人构成串通投标罪既遂的,情节严重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关于串通投标罪既遂一般判多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在招标的时候,为了自己的利益,投标人之间有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其他投标人利益的时候,竞争性谈判才构成串通投标。关于竞争性谈判是否构成串通投标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股东要承担吗

法律顾问律师5分钟前回复: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股东要承担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佢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中的东,原意指“主人”(东家),股东,即持股的主人,简单理解就是“老板”。 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股东一般不承担。 股东仅以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向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责任,不需要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如果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都不足以偿还债务,则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承担债务,股东不需要对未偿清的债务负责。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招标投标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定权利与义务概要

法律顾问律师5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定权利与义务概要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定权利与义务概要 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即法人)所享有的权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法定代表人在享有公司法人财产私有权的 同时,亦独立拥有相应的法人财产; 其次,亦有资格作为公司的对外代表,主持及签署一些具有重大经营性质的文件如合同等。 关于法定代表人需要履行的义务方面,则涵盖了多个层面:包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条例、行政规定以及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准则,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公司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利益,如果导致公司或其他人发生经济损失的话,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相关的法律依据则援引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的第三章条款进行明确说明,强调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应该具备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资产来承担所有的债权债务。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各个股东而言,他们的责任范围仅限于其已经申领的出资额;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来说,他们的责任限制则仅仅局限于其已经认购的股份。

股份转让流程都是什么,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关于股份转让流程都是什么,如何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 1、首先需要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 4、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5、需要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 6、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审计报告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7、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根据《公司法》第73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 办理案件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股权转让后是否需要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相关事宜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股权转让后是否需要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相关事宜 1.关于公司股东变动之后是否必须完成税务登记变更事宜,需视实际情版况而定。 若涉及以下情况之一,则需进行税务登记变更:,倘若股权权转让导致公司注册资本未发生改变,且法定代表人和注册地址也维持不变,则无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其次,若公司的人员、资产、业务规模等重要信息均有所变动,便需及时进行纳税权登记的相应变更工作。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第十六条的规定:凡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范畴内的纳税人,如果其税务登记内容出现了任何形式的改动,自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向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之日算起,至多30日之内,或是在向该部门递交注销登记申请前的这段时间里,申请人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前往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手续。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际理法实施细则》中的第十四条记载,对于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的变动事宜,如纳税人自自愿选择,可以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主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凭所有相关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税权务登记变更手续即可。 4.,对于那些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产生变动但并不需要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服务的机构而言,他们只需在发现自身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动之时起30日内,携同所有必要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即足以应对。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