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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有抵扣时限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92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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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公司是一家茶叶生产企业,收到茶农委托税务局代开的普通发票,其作为农产品发票的抵扣时间是否有限制?

律师解答:

华律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该文件第二条规定,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以上规定,我国现行税收法规对于农产品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没有规定具体的抵扣时限,可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处理相关抵扣事宜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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