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刑法 > 刑法罪名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组织卖淫罪的共犯认定标准是什么

组织卖淫罪的共犯认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23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组织卖淫罪是指通过各种方式组织控制多人从事非法的性交易的行为。如果是知情不报者或者协助该事业的称之为共犯。国家对于组织卖淫罪有明确的相关法律规定也有相关处罚条例,但是组织共犯这一个问题是很多人还没有了解清楚的。

组织卖淫罪的共犯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实施组织卖淫过程中,只要剧透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属于组织卖淫罪的共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划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流动的行为。

华律网

组织卖淫罪的刑法划定《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峻的;(二)强迫不满十周围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峻后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峻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职员,利用本单位的前提,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先容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划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组织卖淫罪的共犯的认定。

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上几种行为中的任意一种,就可以被认定为组织卖淫罪的共犯。

所以,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了以上的关于组织卖淫罪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是知情者,小编建议尽快报案处理。如果您对此还有不了解的或者还有其他问题的也可以到华律网对我们的律师进行法律咨询,我们会为提供更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组织卖淫罪构成特征
协助组织卖淫如何量刑
什么是组织卖淫罪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特邀律师:
宋建军律师 四川成都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在线咨询
  • 婚内出轨怀孕犯法不

    2024-04-16156 人看过

    已婚者若与其他非配偶之人以夫妻关系同居并孕育子女,则可被视为犯重婚罪。据相关法律条文指出,有合法配偶身份的个人若实施重婚行为,或者明知他人已存在合法配偶的情况下与之结婚,将会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惩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刑法罪名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48655 人,获好评率 100%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二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

  • 一般抽逃出资罪是怎么判刑的

    2024-04-16199 人看过

    需要根据抽逃的数额、造成的后果和犯罪情节进行判刑。关于一般抽逃出资罪是怎么判刑的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 银行贷款还不了会坐牢吗

    2024-04-16136 人看过

    如若银行决定采取法律行动,提起诉讼至法院,待法院作出裁定后,如若借款人故意不遵守法院的裁判结果,拒不按期偿还所欠款项,银行有权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当借款人具备执行判决的经济能力,却故意拒绝执行时,情况严重者可能涉嫌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罪。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酒店因装修取消婚宴,可以索要双倍赔偿吗

    2024-04-16548 人看过

    网友提问:我提前4个月到某酒店预订了总价32960元的婚宴,并交纳了2000元定金。预订婚宴后,我发出喜帖。离举办婚宴只有2周时间时,酒店突然打来电话,说因酒店装修未能如期完工,预订的场地没有了,叫我另择酒店。无可奈何之下,我只得到其他酒店

  • 2024年网上骂人犯法吗

    2024-04-16144 人看过

    若辱骂行为达到相当严重程度,应依据相关法规剥夺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并处以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所以,无论在现实社会还是虚拟网络世界里,我们都应当共同遵守社会规范和道德约束,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侮辱。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严及其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关于最新招摇撞骗罪构成要件与处罚都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

  • 刑法对引诱他人吸毒罪的量刑标准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未成年人吸毒的,从重处罚。关于刑法引诱他人吸毒罪的量刑标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构成盗伐林木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关于盗伐林木罪具体是什么意思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关于引诱幼女卖淫罪具体构成要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的主观方面一般为直接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法律的实施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关于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量刑标准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罪,或者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毒的,从重处罚。关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量刑有什么标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行为人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是结果犯。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构犯罪,不予立案。关于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量刑有什么标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刑事案件中判缓刑都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顾问律师9分钟前回复:

关于刑事案件中判缓刑都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刑事案件中判缓刑都需要什么手续 判缓刑不需要任何手续,但是在执行缓刑时,人民法院要把判决书送达社区矫正机构。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刑法罪名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

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2分钟前回复:

关于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刑事公诉中由于控诉主体是监察机关,所以监察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是自诉案件,则和民事诉讼一样,是自己举证。 一、举证责任的概念 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就是公诉方和辩护方在审判中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之案件事实的责任。 举证责任的概念包括三层含义: 第一,就事实主张提供证据的责任,又称为举证的行为责任; 第二,用充分证据说明其事实主张的责任,又称为举证的说服责任; 第三,当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而且案件事实未能查清时承担不利后果的责任,又称为举证的结果责任。

死刑适用条件的限制有哪些,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3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死刑适用条件的限制有哪些 1、死刑对象的限制 基于人道主义,我国《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2、死刑核准程序的限制 我国《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这是我国刑法中关于死刑核准程序的规定。 3、死刑执行制度上的限制 《刑法》第48条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这就是我国刑法中的死刑缓期执行制度。 死缓制度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人,又在是否实际执行的环节上留了一线生机,只要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均可适用死刑缓期执行的规定。

取保候审多久传唤一次,有哪些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6分钟前回复:

关于取保候审多久传唤一次,有哪些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取保候审多久传唤一次 法律上并未规定取保候审多久传唤一次,一般情况下随叫随到即可,耐心等待警方处理传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涉嫌帮信罪进了检察院就是判了吗

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关于涉嫌帮信罪进了检察院就是判了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涉嫌帮信罪进了检察院就是判了吗 不是,检察院没有判刑的权利,只有法院才有定罪量刑权。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