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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债务人通过行政手段假离婚分割财产、逃避债务、规避法律,这是民事审判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应该引起重视。如我院在执行工作中就遇到此类案件:陈某与王某76年登记结婚,77年生一男孩,83年在县农行贷款10万元购买汽车经营个体运输业。85年又以贷新还旧的方式向该行贷款35万元,贷期一年。当年陈某用贷款在三亚市买一旧楼房约400平方米,经装修后房产所有权证登记在小孩的名下,然后将楼房出租给他人营利。同时与王某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领取离婚证,还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书。财产分割“协议”约定三亚市房产归孩子,家里的旧房及一切家私用品均分给王某,货车一辆给陈使用,对外的一切债务均由陈某承担。贷款愈期后,银行找陈某追债时,方知陈某把汽车转让他人,并且“协议”离婚、分割财产、有意逃避债务。在审判执行工作实践中,对这类案件的处理,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债务人通过假离婚分割财产的手段逃避债务、规避法律的行为,属《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的范畴。因为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下四个特征:1、意思表示不真实;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3、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第二款的规定,这种民事行为从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并不需要等待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无效或者法院裁定无效,它是不附条件地当然无效。所以人民法院在审理或执行这类债务案件时,不应受这种虚假的民事行为(财产分割协议)束缚,更不能承认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而应当依法将债务人原来的夫妻共同的财产清偿共同债务。即该债务由债务人与原配偶共同偿还。另一种意见认为,尽管债务人以假离婚分割财产等手段逃避债务、规避法律,但他们“离婚”并不违背《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也就是说,无论行为人的内心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只要他们当时都表示“自愿”,并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了离婚证,就终止了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就当事人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而言,一般情况都是男方以照顾女方和小孩为由,将财产全部或者多数分给女方或子女,并在“协议”上写明债务由男方负担。从“协议”的内容看,并不违背法律。换言之,由于财产已分割,形成财产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法律事实,因此分给女方或子女的财产,理所当然受法律保护。法院在审理或执行这类案件时,不能将财产抵偿债务,债务应由男方一人偿还。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主要理由是:债务人与配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从事家庭经营及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见,无论是通过行政或诉讼程序离婚的,应当先以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如债务人在离婚时先分割共同财产,从形式上,对共同债务明确为一人偿还,而实际上义务人因无偿还能力,而使债务难以清偿,那么,这种民事行为既违背《婚姻法》第41条规定的债务清偿的程序和原则,又侵害了债权人合法民事权益。再说,有时这种“离婚”并非是行为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即“离婚”是假,规避法律是真,与《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相悖。总而言之,无论是以照顾女方和子女或以其它借口将财产的全部或多数分给女方或子女,都应当认为“离婚”无效。怎样正确审理和执行此类债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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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若夫妻向父母请求资金购买车辆,通常情况下这笔借款可被视为夫妻联合负债。当夫妇双方向各自父母提出借款购买汽车的请求,且该行为事关整个家庭的共同生活时,这笔款项应当视作夫妻联合负债来进行处理。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对共同债务,离婚双方有连带赔偿义务对共同债务,离婚双方有连带赔偿义务郑州市王先生来电咨询:去年4月份,我的一个朋友李某与他妻子开店,找我借了20万元钱,并以其个人名义给我打了借条,约定一年还清。可是上个月到还款日时,他们俩却离婚了,店也关了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清偿责任也不相同。第一,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中包括维持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所负的债务,双方均有清偿的责任,这种债务应...
咨询:我借给我朋友3万元做生意,约定一年还清,但到期后他不还,我多次催要他都以种种借口推拖,最近干脆说生意失败已破产了,身无分文,还说我到法院告也白费,他已与妻子离婚了。他好象把他的一些财产转给他妻子了,请问这样我的钱就要不回来了吗?解答:你与你朋友之间的借贷关系是明确的,是能够得到法律保护的。但要通过打官司的程序要回你那3万元钱,你朋友的偿还能力确实很重要...
夫妻死亡债务的处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应当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可以在其个人财产中划拨清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关于夫妻死亡债务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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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捏造夫妻共同债务为虚构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受害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可构成诈骗罪。关于捏造夫妻共同债务能否构成诈骗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婚内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等,关于婚内共同债务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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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于如何证明离婚债务一方不知情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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