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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案情简介:2001年5月13日,陈某以原告身份向新会法院提出与岑某离婚,一审判决后,岑某不服,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年11月20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认定,岑某于2000年4月23日向朋友借款2000元,用以赔偿伍某的医疗费:于2001年1月21日向朋友借款1000元过春节;2001年5月陈某向其弟弟借款800元用于岑某医疗费:2001年4月12日岑某向其妹妹借款3000元用于生活,合共6800元是夫妻共同债务。故判决如下: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即准许原、被告离婚;撤销判决第二项至第九项判决;同时还增加判决其中第四项,即夫妻共同债务6800元,双方应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对内应各负担一半,对外互负连带责任。终审判决生效后,原告岑某个人向三债权人共偿还了与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6000元。2003年9月19日,原告以她个人依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已向其妹岑心爱等三人偿还了共6000元债务、其中代被告偿还3000元为理由,起诉要求新会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给她3000元;被告答辩认为借款欠下债务不属实,不同意支付3000元给原告。新会法院的法官经审理,判决陈某向岑某支付代偿债务3000元。说法:新会法院的法官认为,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01)江中法民终字第X号判决已生效,原告按判决对外个人偿还了6000元给三债权人,代被告偿还了3000元,对内超过了自己应承担义务。超出部分,原告有权向共同债务人追偿,原告诉讼请求,理由充分,应予支持。被告辩称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夫妻借款6800元不属实的辩解意见,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的规定,判决陈某向岑某支付代偿债务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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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夫妻向父母请求资金购买车辆,通常情况下这笔借款可被视为夫妻联合负债。当夫妇双方向各自父母提出借款购买汽车的请求,且该行为事关整个家庭的共同生活时,这笔款项应当视作夫妻联合负债来进行处理。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对共同债务,离婚双方有连带赔偿义务对共同债务,离婚双方有连带赔偿义务郑州市王先生来电咨询:去年4月份,我的一个朋友李某与他妻子开店,找我借了20万元钱,并以其个人名义给我打了借条,约定一年还清。可是上个月到还款日时,他们俩却离婚了,店也关了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清偿责任也不相同。第一,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中包括维持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所负的债务,双方均有清偿的责任,这种债务应...
咨询:我借给我朋友3万元做生意,约定一年还清,但到期后他不还,我多次催要他都以种种借口推拖,最近干脆说生意失败已破产了,身无分文,还说我到法院告也白费,他已与妻子离婚了。他好象把他的一些财产转给他妻子了,请问这样我的钱就要不回来了吗?解答:你与你朋友之间的借贷关系是明确的,是能够得到法律保护的。但要通过打官司的程序要回你那3万元钱,你朋友的偿还能力确实很重要...
[案情]原告吴先生在被告和先生和刘女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承诺借款给和先生30万元,并于2005年3月25日,在农业银行漯河支行以异地存款的方式,向刘女士的账户上存入30万元。2006年6月22日,和先生与刘女士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
夫妻死亡债务的处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应当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可以在其个人财产中划拨清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关于夫妻死亡债务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
以捏造夫妻共同债务为虚构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受害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可构成诈骗罪。关于捏造夫妻共同债务能否构成诈骗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婚内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等,关于婚内共同债务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夫妇共同债务能约定共同承担,能约定各自承担,符合法定有效的条件。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要注意,内部约定除非债权人知晓约定,否则内部约定不能发生对抗债权人的效力。关于夫妇共同债务能约定承担吗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夫妻离婚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分配,一般是夫妻双方共同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偿还。关于夫妻离婚债务应该怎么分配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于如何证明离婚债务一方不知情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丈夫欠下的赌债妻子没有责任偿还。关于丈夫欠赌债妻子是否有义务还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