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房地产 > 房屋租赁 > 房屋租赁纠纷 > 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612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在房子租赁的时候,租客与房东因为租金、押金等等发生了争议,双方都在为了个人的利益争执不下的情况下,就会闹上法院,希望法院能够进行公正的判决。那么,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关注华律网,了解更多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1986年1月7日)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上述规定仍是确定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权的有效意见。

(1)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华律网

(2)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法条链接】

第五十三条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五十五条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第五十六条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一般来说,管辖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属人管辖权。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

2、属地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领域内的一切人(除享有外交豁免者外)、物和发生的事件具有的管辖权。

3、保护性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使管辖。

4、普遍性管辖权。根据国际法,国家对于国际犯罪,无论犯罪人的国籍如何,也无论他在何处犯罪均有权实行管辖。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上述问题的相关知识,希望通过以上信息能够帮助你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如果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不能得到解答,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咨询服务,欢迎来电华律网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咨询
4992位用户正在咨询
推荐律师:成都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延伸阅读:
律师教你如何应对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法律规定处理方法
房屋出租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 租的房子被房东卖了,买房的人可以赶租客走吗

    2024-04-18199 人看过

    租的房子被房东卖了,买房的人不可以赶租客走,租客可以履行至租期届满。出租房屋时,符合法律要求依法签订的租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房屋权属的变更不得影响租房合同的履行。 关于租的房子被房东卖了,买房的人是否可以赶租客走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公租房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024-04-181441 人看过

    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等。关于公租房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公租房转让合同怎么写

    2024-04-181019 人看过

    公租房不可以转让,私自签订转让合同无效。公租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不归个人所有,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关于公租房转让合同怎么写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擅自装修房屋有什么法律责任

    2024-04-16581 人看过

    擅自装修房屋的一般是指的在租房子的时候,自己的房子是不存在擅自装修房屋的,对于租房子这样做的肯定损害到了房东的权益被起诉也是有可能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 2024租赁方装修办公楼需办理什么手续

    2024-04-16224 人看过

    很多公司都需要一定的环境来进行办公,一般都是租赁办公楼,并且企业还需要进行装修。那么在进行装修的时候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这对于企业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一点。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自建房可以出租。能正常使用且具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和房管部门同意出租证明的自建房,依法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租赁政策的可以出租。关于自建房是否可以出租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等。关于公租房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物业一般无权赶走租户,但租户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物业有权赶走租户,物业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并制定管理办法,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是合法、正当,但如果租户不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则物业有权赶走租户。关于物业是否有权赶走租户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出租人是房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且租赁合同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等内容。关于法定继承人继承公积金是否要交税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详细为你解答。

  • 居住权是不需要房主同意的。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关于居住权需要房主同意吗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单位自管公房是指该房产由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自行经营的,但是房屋所有权为国有或者集体所有,政府和单位将房屋分配给职工,并且租金按照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执行的居住房屋,其法律规定依据集体或者国家所有权土地的规定。关于单位自管公房法律规定的问题, 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收房时间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购房者逾期收房的后果:逾期收房构成违约,应当承担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物业公司有权收取房屋交付后的物业管理费用。关于收房时间怎么约定购房者逾期收房有什么后果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不能强制执行的房产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不能强制执行的房产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有“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法院不能拍卖”的简单的认识,而相关的这些法律规定,实质上是对被执行人“衣、食、住、行”中基本居住权的保护,要保障被执行人基本居住权,我们还需要明确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1、唯一住房并不意味着就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 比如,虽然是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但该唯一房屋却是一栋非常豪华的别墅。 2、国家的立法本意,是出于对被执行人基本居住权的保护,而不是对他所有权的保护。 居住权并非一定要通过拥有某一处房产来实现,比如还可以采取“大房换小”或者“以租代持”的方式来实现被执行人的基本居住需要。 3、被执行人因自身经济状况造成的居住问题,不能完全依靠牺牲债权人的利益来实现。 否则,这会对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不利的影响。 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对于被执行人居住权的维护是应当是附有条件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鹤壁改造房屋维权流程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鹤壁改造房屋维权流程如何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有三种维权途径: 一是可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 二是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来申请行政复议, 三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诉讼处理。

物业可以强制拆业主东西吗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物业可以强制拆业主东西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物业不可以强制拆业主东西。 物业的责任是告知违章建筑的所有者其建造违章建筑的行为违法,损害了其他业主权益,但是并不能采取强制行动去禁止施工或者取缔,物业没有强制执法权,只能发整改通知,规劝等。 业主应找违章建筑的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物业有协助业主向执法部门寻求救济的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温馨提示】在文章的最后,华律网提醒,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 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针对性解答!

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关于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承租人放弃租赁物优先购买权的方式有明示和默示两种。 明示表现为出租人向承租人作出出卖房屋的意思表示后,或者承租人知道房屋出卖事实的;承租人明确表示不予购买;默示表现为出租人作出出售房屋的行为时,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买受系争房屋的意思。 一、租赁合同中对出售房屋的规定是什么 租赁合同中对出售房屋的规定是买卖不破租赁。 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同时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优先购买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出租人可以卖掉已出租房屋吗 出租人可以卖掉已出租房屋,但是在出卖前应通知承租人。 因为在一般情形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租赁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是否还能租 租赁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还能租的。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我国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未依法登记的房屋交易是否无效

法律顾问律师31分钟前回复:

关于未依法登记的房屋交易是否无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未依法登记的房屋交易是否无效 依循相关法律规定,在一宗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期间的情况下,该等交易活动效力归于无效。 然而,只要房屋买卖合同系依照法律法规之规定而合法缔结,则其本身仍然具备有效性。 值得注意的是,当一处房产因无产权证明的障碍而无法完成过户手续,此种情形涉及到物权变动的相关问题,并不会对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之规定,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移及消亡,均需经过依法登记后方能产生法律效力;反言之,若未经依法登记,则不得视为具有法律效力,惟法律另有专门规定者除外。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除非法律另有特殊规定或双方当事人另行约定,关于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与消亡之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获得了法律约束力;即使该类合同中涉及的物权尚未办理登记手续,亦不会影响其合法有效性。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