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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账务处理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09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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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出纳账务处理的具体程序是什么?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办理收付款业务

书写要求:小写金额用阿拉伯数字逐个书写,不得写连笔字,在金额前要填写人民币符号“¥”,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金额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写“OO”或符号“一”,有角无分的,分位写“0”,不得用符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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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金额用汉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等,一律用正楷或行书字书写,大写金额前未印有“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写“人民币”三个字,“人民币”字样和大写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到元或角为止的,后面要写“整”或“正”字,有分的,不写“整”或“正”字。

(二)填制记账凭证

1.编制记账凭证

出纳人员应在办理资金收付、银行结算等业务后,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并在记账凭证上签章。

(1)记账凭证的日期应为凭证编制日期,而不是业务发生时间。

(2)记账凭证金额栏的空白处应划线注销,以避免被填涂而改变行次内容。

(3)记账凭证上小写的金额合计数前应有人民币符号封口,以免被填涂而改变金额。

2.交由会计主管或其他财务人员审核记账凭证

(三)根据与现金、银行存款收付有关的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1.登记账簿,必须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

登账完毕后,还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所记账簿的页数,或做登账符号“√”,表示已经记账,避免重记、漏记。

2.按顺序连续登记

各种账簿应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这样可以避免有人在空行和空页随意添加记录,对堵塞在账簿登记中可能出现的漏洞,是十分必要的防范措施。

日记账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月开始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以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

3.逐笔、序时登记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1)在登账的科目后标明记账符号“√”。

(2)在记账人处签章。

(3)日记账中的日期、摘要均为记账凭证中的日期、摘要。

(4)结出余额公式:上日余额+本日收入-本日支出=本日余额。

(四)结账、对账

1.每日

(1)结账。在每日业务终了时,应结出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本日余额。在分设“收入日记账”和“支出日记账”的情况下,在每日终了按规定登记入账后,应结出当日收入合计数和当日支出合计数,然后将支出日记账中当日支出合计数记入收入日记账中的当日支出合计栏内,在此基础上再结出当日账面余额。

(2)对账。每天下班前,盘点库存现金的实有数,与现金日记账的当日余额核对看是否相符,如果不符应查找原因并及时做出处理。

2.月末

(1)对账。月末将日记账与相关收付业务的记账凭证核对,核对的项目主要是:核对凭证;复查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看两者是否完全相符;查对账证金额与方向的一致性,如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

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与现金总账、银行存款总账余额核对。

月末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月末对保管的支票、发票、有价证券、重要结算凭证进行清点,按顺序进行登记核对。

(2)结账。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结账时,要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

如果年度终了时,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有余额,要将余额结转下年,并在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户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五)编制出纳报表

1.在对账、结账后,根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账、有价证券明细账等核算资料,编制“出纳报告表”。

2.将“出纳报告表”中的数字同据以编制出纳报告表的账簿中的有关数字进行核对。

3.将“出纳报告表”送主管处审批。

(六)装订凭证

1.装订前的整理

2.会计凭证的装订

具体步骤如下:

(1)填写记账凭证封面

(2)整理记账凭证。

(3)用打孔机在凭证的左上角打孔

(4)用大针引线绳穿过钻好的孔,将凭证缝牢,线绳最好把凭证两端也系上。在凭证的背面打结,然后取下夹子

(5)将包角纸往后翻,压平,上侧成90度

(6)按凭证左上角的大小裁剪包角纸,并用包角纸将线绳遮盖并粘牢

(7)将装订好的凭证放进凭证盒,并在盒脊上填好相关要素。

(七)出纳档案的保存

1.整理和保管有关凭证

出纳记账所依据的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在出纳记账后,要传递给记账会计,在年终归档前由记账会计进行整理和保存。

2.调阅出纳资料

出纳保存的核算资料,按规定不能外借,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调阅,必须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应登记、签字、限期归还。调阅的出纳资料不能拆散原卷册。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华律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华律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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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债务人是否具有申请破产的资格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公司债务人是否具有申请破产的资格 关于公司债务人是否有权申请破产,目前已有明确的法条予以确认,即仅限于债务人本人、债权人以及清算责任人这三类身份者才有资格提起破产申请。 而对于公司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而言,他们并无此项权力。 具体而言,若法院经过实质性审查后确实认定申请人符合破产标准,则方可作出宣告破产之决定。 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若企业法人无法偿还已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应对全部债务或呈现出明显的债务清偿能力不足之状况时,应按照该法律法规清理债权债务。 若企业法人存在前述情况,或者具有明显失去债务清偿能力的可能性,则可以依法申请重整事宜。 第七十条的规定进一步阐明,无论债务人还是债权人,均可依循本法之规定,径直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债务人实施重整程序。 如债权人拟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盘,则应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請後,在宣告债务人破產之前,如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总份额超过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亦可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对于债权人而言,只要能够提供公司未能及时清偿到期债务的相关证明材料,便可向债务人公司提出破产申请。 根据我国现行的《企业破产法》,若债务人意欲申请破产,应务必提交涵盖企业债务情况表、企业诉讼情况、担保情況以及银行账户等在内的详细资料。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法律依据条款分别援引《企业破产法》的第二条、第七条以支持上述论点论述。 总之,通过此番深入的探讨和解读,相信各位雇主对于公司债务人是否有权申请破产以及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为具体全面的认识与理解。 我们建议各位雇主可以积极学习掌握更多类似的法律知识,以便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更好地利用法律手段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若对上述文章提到的任何问题仍有不明之处,欢迎随时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键,与我们的律师进行线上交流讨论,期待我们能携手解决更多法律问题。

公司财务注意事项

法律顾问律师38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财务注意事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预算问题 投资什么样的产业和项目,是企业领导人必须思考的事情。 如果仅凭几个人头脑发热便投入资金,将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如果你的企业没有钱,或者钱不多,我想你肯定会过得不舒服,会很恐慌。 你的企业规模再大,没有钱的时候也会觉得不踏实。 俗话说人是英雄钱是胆,为什么没有胆就因为没有钱。 所以,做任何投资之前,我们首先要做好的便是财务预算——预而后立。 (2)现金问题 如果说财务是企业的生命线,那现金则是生命线中不断流通的血液。 如果缺血,人会休克;如果没有钱,企业将会死亡。 很多老板在濒临破产的时候,总是感慨如果谁能借给他几百上千万元就能起死回生,可是,谁会借这几百上千万元呢 可见,企业的现金问题是不容忽视的问题,那为什么很多企业的现金流会出现问题我觉得有两点原因:库存和应收账款。 库存越多,现金流就越少,两者成反比;你卖了很多产品,你出了很多货,但是却没收回一分钱,你的钱都在别人手里,怎么拿呢 为什么企业的库存会多为什么应收账款收不回根源还是两点:一是过度乐观,盲目扩张,导致企业生产了大量的产品、进了大量的货却卖不出去,只能堆放在仓库里,于是收不回的账款便越来越多;二是战线拉得过长,企业需要储备更多的产品、购进大量的货物来应付多线作战的需要,导致现金被套牢了。 所以,要想解决现金问题,企业领导人有必要好好思考一下如何解决。 (3)应收账款问题 一个企业,当它的应收账款越多,它的危机也就越大,离死亡也就越近;时间拖得越久,应收账款就越难收回来。 账款回收难,也成为目前很多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成本问题 企业的成本和利润成反比,成本越高,利润就越低;成本越低,利润就越高。 比如你卖了100元,成本是90元,你只赚了10元;如果把成本降低到70元,你就赚了30元;成本降低20元,但利润却翻了两番。 由此可见,控制成本对于利润的提高有多么大的影响。 降低成本,首先要领导人以身作则,并带领全体员工养成一种节约的习惯。 要知道,赚的只是营收,省的则是净利。 (5)企业内部审计 企业内部审计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财务管理的发展。 内部审计做得好,可以使企业的财务管理越来越完善;审计做得不好,便会在企业内部滋生惰性,甚至出现弄虚作假、贪污腐败的现象。

股东回购股权是什么条件

法律顾问律师39分钟前回复:

关于股东回购股权是什么条件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股东要求回购股权的条件有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股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需要进行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温馨提示】更多法律知识请关注华律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能否与合伙企业进行合并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能否与合伙企业进行合并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能否与合伙企业进行合并 1.鉴于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属于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主体(即两种不同的组织形式),因此不被允许相互并入或合并。 这意味着,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合伙企业,它们都只能选择与同类别的企业进行合并或整合。 如果有限公司或合伙企业真的需要进行合并操作,他们必须完成各自的组织形式转变从而取得相同的法律地位,然后才能够合法地进行相应的整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章第二条之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公司,系指依照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 3.同样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章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公司的合并可以采用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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