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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著作权侵权的类型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43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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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在我国,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一般作品自创作之时起就自动取得了著作权,也就是版权,但如果是属于计算机软件,则还是需要进行登记之后才能获得著作权。对此,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网络著作权侵权的类型和构成要件是什么,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类型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类型

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即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须具备两个条件:其一,使用的作品是受著作权保护的;其二,使用行为违法。现实中,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呈现极为复杂的形态,既包括直接侵权行为,也包括帮助、促成、唆使他人侵权的行为、或使他人直接侵权的后果得以延伸或扩大的间接侵权行为。根据传统版权侵权的概念再结合网络自身的属性,不妨对网络上版权侵权的概念做如下的界定, 即网络上的版权侵权是指未经版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擅自上载下载在网络之间转载或在网络上以其他不正当的方式行使专由版权人享有的权利的行为。任何专由版权人享有的权利若是经过版权人许可或者他的行使属于法律规定以外的情况,则不属于版权侵权。

结合以上概念则网络著作权侵权可以分为以下类型:

1、将网上作品擅自下载并发表在传统媒体上

这种行为具体指未经网络作品权利人许可将网络作品下载并于传统媒体上传播的行为。网络作品是以数字0和1的形式存在并以网络为载体在计算机之间流动的作品。具体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进入计算机网络前存在于纸,磁带等传统媒体,只是通过扫描等方式转化为计算机能识别的数字编码,然后经由计算机的组织、加工、储存,并在需要时把这些数字化了的信息重新以文字图像声音等形式表现出来,这种网络作品称为数字化作品。另一种则是从其被创作之时起就直接以数字的形式存在于计算机并在网络上传输,之前根本没有在传统的载体上存在过,这种网络作品称为数字式作品。网络作品只要能反映一定的思想或情感并具有独创性,可复制性和一定的客观表现形式则应享有版权。

2、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发表的作品在网站上传播

即未经原文学艺术等非数字化作品的版权人许可,将其作品数字化登载于网络上向一切网络用户公开的行为。将该种行为确定为侵权行为,是因为将原来非数字化的文学艺术作品数字化,无论其采用何种手段数字化都不是创作,不具有独创性,这只是原作品的存在形式和传播方式发生了变化,并不影响原作的版权人对该作品享有的权利。

(二)网络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

1.网络著作权侵仅行为的客体要件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本身就属于法律保护的作品的范围,多媒体作品涉及网络作品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的文字、美术、摄影、音乐等作品也应当属受保护的范围。即只要符合著作法所规定的作品的条件和特征,就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在著作权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他人的智力成果也不可以任意复制,创作者的权益不能随意侵犯。

2、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主体要件

依据行为主体在计算机网络传输中的作用,网络作品著作权侵权的主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网络使用者,一类是网络服务商。其网络使用者的数量庞大,这类主体通过读取信息,下载资料,设立网页,传递电子邮件,进入论坛等方式,当网络使用者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实施了侵犯网络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则为侵权主体,对其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3、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客观要件

如果网络服务商在提供网络服务中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那么,其行为就具备了网络作品著作权侵权的客观要件。要认定网络作品著作权侵权的客观要件,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使用的作品和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是受著作权保护的客体;二是必须是未经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人有关的权利人的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作品以及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的行为,则构成侵权。

4、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主观要件

侵权行为的主观方面是指侵权行为实施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及其损害后果所抱的心理态度,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网络使用者或网络服务商通过网络自行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参与他人著作权侵权活动;网络服务商教唆、帮助用户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等,都是作为的侵权行为,在主观上存在明显故意,故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作为的侵权行为主要是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商实施的。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商对其传输内容有控制、监督、增删编辑的权利和义务,当其明知网络上存有侵害他人著作权的信息内容时,应当在技术可能、经济许可的范围内采取措施移除侵权内容。如果拒不移除,采取放任或支持的态度,在主观上则有过错,应当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综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部内容,如果有更多详细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到华律网寻求专业律师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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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著作权法》第三条
[2]《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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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权申请的相关费用是多少?

法律顾问律师43分钟前回复:

关于作品著作权申请的相关费用是多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申请作品版权所需缴纳之费用如下:,官方收取之费用为人民币三百元整; 其次,若存在两个以上著作权人共同申请同一款软件著作权并选择提交副本,则每位著作权人均需额外支付人民币五十元。 值得注意的是,所述费用仅限上述标准,无须年复一年地收取,且可由申请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或授权委托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在此情形下,只需向官方支付上述已提及之费用即可完成申请过程。 此外,相关事宜较为繁杂,还请与我方进一步交流了解详情。

商标过期了怎么办

法律顾问律师49分钟前回复:

关于商标过期了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商标注册证书到期了,需要办理续展手续; 如果到期没有办理续展手续的,商标注册证书将会失效。 商标到期续展手续有以下两条途径: 第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第二,商标持有人自己到北京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只适合在北京的商标持有人。 办理商标续展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持有人的身份证明(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公司申请的提供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等等。 续展申请是按类别收取官费,没有及时续展的会有一个宽展期,在宽展期续展,还需要缴纳延迟费。 提交续展申请后,商标局会颁发续展证明。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可以享有什么权利

法律顾问律师50分钟前回复:

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可以享有什么权利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知识产权包括了哪些内容,法律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知识产权包括了哪些内容,法律如何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如下: 1、版权与邻接权。 2、商标权。 3、地理标志权。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为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 法律规定:《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包括了哪些内容,法律如何规定

如何判定是否构成专利侵权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如何判定是否构成专利侵权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如何判定是否构成专利侵权 疑难解析:该如何去明确专利是否遭受了侵犯呢在一项发明创造通过申请获得专利权之后,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只要以生产经营这一目的,未经专利权人同意,蓄意制作、运用、承诺销售、贩售、引进其专利产品时,都会给专利权人带来损失的话,这种行为普遍会被认为是专利侵犯的表现。 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如下: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之日起,不论何时,凡是没有按照限制性条款进行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得到他人制定授权之前,均不能擅自制造、使用、提供销售、贩售及引进其专利产品或者运用专利办法; 同时也包括,未经他人同意,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制造、提供销售、贩售或引进通过这个专利办法而获取到的产品。 同样地,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之后,如果没有经过法定人的允许,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可以擅自制作、提供销售、贩售或引进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以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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