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结婚 > 扶养 > 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215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遗嘱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就被称之为遗赠。那么,遗赠抚养协议是什么?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如何?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就来给大家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华律网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这种协议规定,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

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遗赠抚养协议”相关知识,从上文中可以看出,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是比较高的而且执行的期限也比较长。如果想要了解更多遗赠抚养协议的相关知识,欢迎直接来华律网咨询在线的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遗赠扶养协议怎么写
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及特点
遗赠扶养协议效力的确认应适用非诉程序
特邀律师:
沈辉律师 四川成都

婚姻领域专家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夫妻离婚后原法院确认的扶养关系是否有效

    2024-04-178037 人看过

    [案情]姜老太(1931年生),无业无收入。许老汉(1921年生),月收入2100元。二老皆中年丧偶。1993年10月,姜老太与许老汉登记结婚。10年后,二老生活均难以自理,遂入住养老院。2005年1月,许老汉脑溢血病愈后,即独自随子女生活。2005年3月起,许老汉每月支付姜老太生活费300元。同年5月,许老汉因想离婚,不再给付姜老太生活费。同年7月,姜老太...

  • 结婚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8277 人,获好评率 99%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 与精神病妻子离婚,扶养义务该谁来承担

    2024-04-1728302 人看过

    与精神病妻子离婚,扶养义务该谁来承担?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 不离婚 能要求丈夫支付扶养费吗

    2024-04-174407 人看过

    [案情]刘某(男)系行政单位的离退休职工,现年78岁,月工资收入2000余元。十年前与赵某(女)再婚。赵某无任何经济来源,再婚前赵某生育有二子一女,均已独立生活。再婚后两人经济来源为刘某的工资收入。后双方因不能妥善处理家庭矛盾而诉讼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和好。十年来刘某的工资收入一直交由赵某管理使用。虽经法院调解和好但双方矛盾依然尖锐,在这种情况下刘某将工资卡...

  • 离婚判决经济帮助 继承人能否申请执行

    2024-04-173689 人看过

    赵明早年丧父,年已64岁的老母王英于2002年8月经人介绍与一位72岁的退休教师张风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性格不投,经常为家庭生活琐事发生矛盾。2004年4月王英与张风发生口角后便回到其长子赵明家生活。经张风多次电话联系,王英均表示拒不回张风处生活。2004年8月,张风诉至法院,要求与王英离婚。诉讼中,法院查明王英与张风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判决准予离婚,但考...

  • 朱泽民被指定代理无行为能力人范淑华诉梅成林离婚案

    2024-04-173698 人看过

    「案情」原告:范淑华,女,83岁。指定代理人:朱泽民,男,45岁,系原告儿子。被告:梅成林,男,90岁。1972年5月,原、被告双方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在共同生活期间没有发生较大的矛盾。近年来,双方因年事已高,均基本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照顾。原告因病需要人照顾时,被告多次找原告儿女,要他们照顾原告,原告儿女因此对被告表...

  • 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张,按照现有证据,结合具体情况予以裁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其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关于丈夫生活困难如何给付扶养费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

  • 被扶养人的范围包括受害人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比如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以及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还有受害人的父母等。关于被扶养人的范围如何确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子女抚养费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情况下,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关于离婚孩子的扶养费一般每月多少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不合法收养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除的。没有合法手续的收养可以通过诉讼解除收养关系,也可以去民政局办理解除手续。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关于不合法收养是否能解除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共同抚养权指是指双方离婚并不使一方失去抚养权,只是失去共同生活的权利,但是也可以约定共同生活的方式.法律规定可以对未成年子女每月给予收入的20至30%。可以选择通过协议来确定双方在共同抚养孩子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从而站在子女的角度上是子女健康成长。关于法律上共同扶养权怎么规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哪个效力优先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法定抚养义务人对残疾人的扶养义务人是指与残疾人有身份上的联系,依法应承担对残疾人的扶养、赡养义务的人。关于残疾人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是谁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结婚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

2024法律规定结婚一年可以离婚吗

法律顾问律师12分钟前回复:

关于2024法律规定结婚一年可以离婚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结婚一年可以离婚。 法律没有规定结婚多久才可以离婚,结婚一年可以离婚的。 如果双方想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诉讼离婚,二是协议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父母离婚孩子有义务养老吗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关于父母离婚孩子有义务养老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父母离婚后,子女还是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如果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不给抚养费判几年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不给抚养费判几年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应当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相适应。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解决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有: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 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 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综上,抚养费不给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判刑。

是不是办理假离婚能逃避债务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是不是办理假离婚能逃避债务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假离婚并不能逃避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双方以“假离婚”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离婚过程中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行为,或者直接起诉离婚双方要求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债权人将夫妻二人起诉到法院,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会认定双方离婚的真正目的是要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法行为,该约定无效,法院有权判决这对离婚夫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此,假离婚并不能逃避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