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纠纷 > 医疗事故常识 > 医疗纠纷诉讼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医疗纠纷诉讼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17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发生医疗纠纷,诉讼是一种最权威最有效的解决方式,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在诉讼中积极举证的,这样人民法院才可能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认真审理案件,那么,医疗纠纷诉讼中应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第一,患者在起诉时应注意是否超过了。按照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二款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患者应当在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起一年内向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出诉讼时效后就会失去法律的保护,法院会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裁判。

第二,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若干规定的规定,医患纠纷的证据责任分配是责任倒置,具体而言,患者在起诉时应提交在医院就诊治疗、遭受损失的事实及具体数额等相关证据材料,而医院需承担证明自己在对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存在过错或过失的充分证据,否则,医院就需承担对患者造成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

华律网

第三,应选择最恰当的法律、法规及有针对性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和保护自己的权利。这是因为同一医患纠纷可能发生法律竞合的问题,但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其法律责任可能有较大区别,关键是看哪一部法律、法规,哪一具体法律条款对自己更有利。诉讼中应围绕核心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发生医疗纠纷时,调解的方式如下:

1、医患双方自行调解;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医疗事故的概况,以及双方协商确认的赔偿金额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调解;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经调解,如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应按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如调解不成,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如果你有其他疑问,可以向我们华律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医疗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医疗纠纷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医疗纠纷是否以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立案依据
医疗纠纷协议书范本
行政调解医疗纠纷
特邀律师:
王伟凡律师 四川成都

本人有10年临床医学背景、10年企业法律工作背景、4年检察院反贪工作背景和10年执业律师工作背景,擅长代理医疗纠纷(患方)、公司股权收购及转让、公司改制、公司清算及破产、合同纠纷、保险纠纷、债务纠纷及人身损害赔偿等诉讼及非诉讼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应该怎样避免医院医患纠纷案件的再次发生

    2024-04-15158 人看过

    避免医院医患纠纷案件的再次发生的方法如下,加强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诊,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应该怎样避免医院医患纠纷案件的再发生的问题,希望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一、应该怎样避免医院医患纠纷案件的再次发生避免医院医患纠纷案件的再次发生的方法如下:1、加...

  • 医疗纠纷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317 人,获好评率 100%

    王伟凡律师,10年临床医学背景、10年企业法律工作背景、4年检察院反贪工作背景和10年执业律师工作背景,擅长代理医疗纠纷(患方)、公司股权收购及转让、公司改制、公司清算及破产、合同...

  • 民法典如何应对医患纠纷

    2024-04-14137 人看过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法典如何应对医患纠纷问题带来帮助。一、民法典如何应对医患纠纷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通过下面这些途径解决医患纠纷:(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4-02-21109576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二十六条,分为适用范围、当事人主体资格的确定、举证责任、鉴定程序、责任承担、附则等六部分。自2024年12月14日起施行。华律网小编整理如下,欢迎阅读!

  • 医务人员如何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2024-02-03185 人看过

    医务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更多相关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鉴定通则

    2024-01-237281 人看过

    如果发生医疗事故,事故的大小,责任划分、院方是否存在过错,由于存在专业性,需要进行司法鉴定。那么,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鉴定通则是怎样的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司

  • 精神病住院可报销。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给予资助。关于精神病住院可报销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王伟凡律师,10年临床医学背景、10年企业法律工作背景、...

  • 30天左右。外地就诊报销程序: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关于异地住院报销多久到账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大病二次报销一般会在半个月内到账。如果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等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范围之内的,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去医疗机构、社保经办机构等报销。关于大病二次报销多久到账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医院误诊不承认的,患方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医疗机构仍不承担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医院误诊不承认如何办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指定门诊医院看病后,先用现金支付。现金支付后,带身份证、医疗卡、户口簿到当地医疗保险管理单位报销。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的报销比例会有所不同,这取决于当地的政策。关于如何报销医保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因过错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于错误治疗责任规定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医患双方的和解方式分别有:双方自主协商解决;委托他人和解解决;由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主持解决;由法院主持解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关于医患双方的和解方式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医疗纠纷协议书须满足哪些条件方可生效

法律顾问律师35分钟前回复:

关于医疗纠纷协议书须满足哪些条件方可生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医疗纠纷协议书须满足哪些条件方可生效 医疗纠纷调解达成的相关协议,只有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才会被认为是有效的:,相关行为人必须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协议内容必须经过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愿表达; 再者,其执行不能违反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中的任何强制性规定,也不可违抗公共秩序与善良习俗。 ,如果存在下列任意一种或多种情形时,医疗纠纷调解达成的相关协议均被视为无效:即(1)协议方通过欺骗或胁迫等不当手段,导致协议约定内容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2)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故意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甚至第三人利益,(3)协议表面形式合法却实质掩饰了其非法目的,(4)协议严重危害了社会公众利益,以及(5)协议直接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使用欺诈手段使得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前提下签订的协议,受到欺诈的一方可据此向法律机关申请撤销该协议。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特别明确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性需 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行为人应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表达的意思应该真实以及协议执行过程中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任何强制性规定且不许违犯公共秩序与善良习俗。

医疗纠纷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王伟凡律师,10年临床医学背景、10年企业法律工作背景、4年检察院反贪工作背景和...

医疗事故鉴定的启动程序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的启动程序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 一、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做医院医疗事故鉴定。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 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 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医学会,专门设有医学会,该委员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 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 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下属的医疗机构的报告组织的鉴定;或者是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要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医疗事故鉴定,并且得到许可的情况下方可以启动。 三、法院要求鉴定的。 根据中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都没有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而主审法官认为有必要做事故纠纷的,那么法官自己也可以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要求,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医疗纠纷鉴定规定有哪些内容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关于医疗纠纷鉴定规定有哪些内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医疗纠纷鉴定内容有: 1、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2、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精神损害赔偿法定情形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法定情形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如宣扬别人婚恋生活,在新婚夫妻房间安装监视设备,私自拆开他人信件了解他人的秘密等都属于违反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 3、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4、监护权受到侵害引起精神损害,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精神损害。 5、特定纪念物品遭受灭失或毁损引起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造成他人精神损害,侵权人承担哪些责任《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害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依此规定可以看出,造成他人精神损害且后果严重的,受害人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和造成后果的情况,要求侵权人承担五种责任:一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二是要求侵权人恢复名誉;三是要求侵权人消除影响;四是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五是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精神损失费。 在致残疾的案件中,精神抚慰金叫残疾赔偿金,在致人死亡的案件中,精神抚慰金叫死亡赔偿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如何确定《解释》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医疗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顾问律师3小时前回复:

关于医疗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医疗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 关于医疗事故所引发的民事责任性质的认知上,历来存在着多种观点分歧,但总的来说可以概括为合同责任和非合同责任两大类。 支持合同责任论点的学者们强调指出,当患者选择前往医院进行诊疗,首先需要办理挂号手续,并得到院方的接纳允诺,这个过程实质上已经构成了一份医疗契约的订立; 此后,患者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作为回报,医生则为其提供相应的医疗救治服务。 从这个角度来看,这实际上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充分沟通协商后达成的一种权利与义务的对接关系。 因此,医生的职责就在于尽其最大努力,为病患提供最优质的医疗服务。 然而,他们并不会因为没能将患者治愈就必须对此负有责任,相反,他们应该为他们在整个救治流程中所采用的治疗手段以及对医疗服务所持有的谨慎态度负责。 换句话说,如果医生因自身疏忽大意而给患者带来人身伤害的话,那就表明他们触犯了合同义务,理应对此承担违约所引发的责任。 在大陆法系的诸多国家中,包括德国、瑞典、奥地利、希腊、法国、比利时、意大利等国,都是基于这种合同关系去追责医疗责任的。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