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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具体到离婚案件,笔者认为可以试用以下几种方法进行调解:
一、唤起旧情法。
即利用夫妻双方对过去共同生活中美好经历的回忆缓和夫妻矛盾,促使双方相互谅解,共同向和好方向转化。
二、消除隔阂法。
夫妻间缺乏信任,相互猜疑是双方发生矛盾的主要根源之一。该方法就是利用证据来消除双方的怀疑,这类离婚大都存在一方心胸狭窄,缺乏气度,往往为了一些捕风捉影的小事而耿耿于怀,所以法官应着重从消除疑心来促成双方和好。
三、打破幻想法。
消除当事人不正当的离婚企图,打破再婚的幻想。
四、真情打动法。
即唤起当事人的家庭观念、儿女情长,促使当事人留恋和维系夫妻感情。
五、批评教育法。
即对有缺点、错误的当事人进行适当批评教育,促使其悔过,达成和解。
六、“冷处理”法。
即在一定的时间内采取“拖”的办法,使当事人正在冲动的情绪降温,从而能重新冷静地考虑离婚问题。
其实办案人针对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专门采取了特殊的调解方式——真情打动法,面对原告此时此刻内心的矛盾,办案人看透了女方的内心苦闷世界,通过提高其自信心,对其给予支持,来改变她的内心想法,最终本案已双方当事人和好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法院一般的规定是,如果是一审宣判或裁定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接到诉状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关于法院离婚调解是否可以立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身份证件、户口簿、个人对于自身无配偶以及与对方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血统亲戚以及三代内近亲属关系的公开承诺、3张近年来拍摄的2寸规格照片等。届时,有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会对所有资料进行细致入微的检查和核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王某和张某因夫妻感情破裂,经法院主持调解协议离婚。离婚调解书载明:一、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自愿离婚,本院予以准许;二、婚生儿子张浩(当时11岁)随被告张某生活,抚养费由张某一人承担,张浩长大后随父随母由其自择;三、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共同所有的
华律网小编《民政部关于认定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效力的通知》规定:“1998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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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要求离婚,女方不同意的,男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关于男方要求离婚,女方不同意如何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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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书的签字效力是:结束诉讼程序;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关于离婚调解书的签字效力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关于什么是夫妻间感情已破裂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调解是起诉离婚的必经程序,未经调解,不得判决离婚,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为达成调解而作出的妥协,不可在后续审理过程中作为证据使用,其他注意问题。 关于离婚调解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男方无过错不愿意离婚,女方执意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不管男方愿不愿意都应当准予离婚。关于男方无过错不原离婚,女方执意离婚怎么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离婚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签收就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说明调解书只有经当事人签收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调解书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要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关于离婚民事调解书没签字是否生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离婚调解书一般是当天制作好,特殊情况,在调解结束后三天至五天制作好。调解离婚的,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经调解结案的离婚案件诉讼的费用减半收取。关于法院离婚调解书多久送达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