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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肖像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8 225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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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长得好看应该就是一种资本一种资源吧?可是大家知道吗,长得好看的话,自己的肖像就很有可能会被一些商家进行非法利用用于牟利。侵犯肖像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今天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

侵犯肖像权的赔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侵权责任的确定一般是: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是以营利目的作为赔偿的标准。即无论是否“情节严重”,也无论是否赢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对于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的,就是说侵害肖像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的确定,是以“情节严重”这一基本标准为标准。情节轻微,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质方面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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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的内容:

1、肖像制作专有权

就摄影而言,即通过照相将自然人外貌形象固定在一胶片、相纸或其他物质载体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转化为肖像的全部过程。肖像制作专有权内容包括:一是肖像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或他人、社会的需要,自己有权决定自我制作肖像或由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干涉;二是肖像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的同意或授权,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非法制作他人的肖像,构成侵权行为。

2、肖像使用专有权

肖像一旦固定的一定的物质载体上(制作出来),使独立于世,可以为人们所支配、利用。尽管肖像的利用价值有普遍的意义,但享有使用专有权的只能是肖像权人。其基本内容是:

一是自然人有权以任何方式使用自己的肖像,并通过使用取得精神上的满足和财产上的收益,他人不得干涉(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二是自然人有权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并决定从中获得报酬(这需要与使用人平等协商,签订肖像使用合同)。三是自然人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

3、肖像利益维护权

肖像利益是公民专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内容是:一是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允许制作自己的肖像;二是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允许使用自己的肖像;三是公民有权禁止他人对自己的肖像进行毁损、玷污、丑化和歪曲。一般原则是:公民对自己的形象的再现权——有权同意或者不同意在客观物质媒介上和空间里的再现自己的形象的权利;公民有权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的权利。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的介绍了。肖像权体现了我国的法律对人民的一种别样的一种情绪,是希望大家能够尊重别人的人格权,这也是一种对世权,每个人都需要尊重。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来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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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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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十级伤残赔偿怎么算?

法律顾问律师47分钟前回复:

关于农村户口十级伤残赔偿怎么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农村户口十级伤残赔偿计算:农村户口的十级伤残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产品质量问题被厂家举报

法律顾问律师49分钟前回复:

关于产品质量问题被厂家举报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因为本人是嘉兴人,而那家店是温州的,所以发生此类事件后我就联系了该店主,可该店主一直让我代生产商,说这是生产商的问题,后来我就说消费者权益保障法里有明确规定,消费者买的质量问题的货品是要销售者承担责任的,可他一直推脱这是公司的事情,后来还说我为什么不找公司,说我是骗人的,因为怕谎言被公司揭穿所以不敢找,其实我已经找公司了,正好这两天是周末,所以该公司承诺这星期一过来处理这件事情,我觉得这样的销售商实在是太不负责任了.所以想了解该销售商这样的行为我该如何处理.

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谁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谁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动物园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如果动物园能够证明其已经尽到管理职责,损害的发生是由于受害人的故意或者过失等其他原因导致的,则动物园一方不承担责任。 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饲养的动物若导致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我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二、野生动物园侵权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野生动物园侵权责任的规定为:《民法典》规定动物园对园内人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即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动物园无法证明自己尽到合理的保障义务并没有过错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由谁承担责任 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 在责任原则上,不同于适用于动物园动物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只有当被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时,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才能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但是,如果饲养的动物是被禁止饲养的烈性等危险动物,或者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受害人有重大过失,不能减轻饲养人或管理人的侵权责任。

买到假酒消费者如何维权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买到假酒消费者如何维权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买到假酒,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处罚如下: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2、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3、消费者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就需要赔偿五百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侵害肖像权的责任责任是怎样的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关于侵害肖像权的责任责任是怎样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须具备三个要件: 1、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的首要条件,是肖像使用。 侵害肖像权中使用的肖像,包括一切再现公民形象的视觉艺术作品及其复制品。 这种使用,并非仅仅包括商业上的利用,而是包括一切对肖像的公布、陈列、复制等使用行为。 商业上的使用和非商业上的使用,都可以是公布、陈列或复制。 2、无阻却违法事由而使用。 虽然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但如果有阻却违法事由,则该使用行为为合法。 3、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破坏了肖像权的专有性,具有违法性。 同时,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主观上具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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