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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擅自提高房租怎么办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9 139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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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实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30日内,当事人应当到所在地市、县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领取登记备案证明。省市、县房管部门应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房东擅自提高房租怎么办

私房的租金标准,可由租赁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或双方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该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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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期间,除非违反法律规定或双方协商一致,出租人不得任意要求提高租金。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原承租的房屋经翻建、拆迁另换新房等,房东要求提高租金,应当通过协商的途径解决。因此,在合同期内,双方应按合同来行使自己的权利义务,房东无权擅自涨房租,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你的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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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州改造房屋诉讼流程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关于玉树州改造房屋诉讼流程如何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要确认被告。 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 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 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 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立案庭的法官会在七天内通知您是否立案。 4、举证。 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 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 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 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朝阳改造房屋维权流程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关于朝阳改造房屋维权流程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拆迁可以拨打12348纪检、法律、信访举报专线电话举报维权,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或者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警。 拆迁行为侵犯公民人身或财产权益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怎么确定买房的违约责任

法律顾问律师34分钟前回复:

关于怎么确定买房的违约责任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的有关规定确定有关损失的计算方法。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除当事人有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 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记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怎么确定买房的违约责任,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是怎么样规定的

法律顾问律师42分钟前回复:

关于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是怎么样规定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房屋有商贷赠与别人是否可以

法律顾问律师54分钟前回复:

关于房屋有商贷赠与别人是否可以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房子有商贷,只要拥有房产的所有权是可以赠与的。 但是抵押贷款因为有还款的责任,还是要作相应的处理。 如果是你仍然承担还贷的责任,那么,你就要向出借方办理新的保证,这要取得出借银行的同意。 如果你在赠与房屋的同时,将还贷的责任也一并转移给受赠与人,必须要对受赠人说清楚,同时也要对出借银行说清楚。 因为银行给你抵押贷款,不仅是考虑了手中有抵押房产,同时还考虑了你的还贷能力。 所以如果银行经过考察了解,认为受赠与人的资信、还贷能力均好,办理变更,就可以了。 如果银行不同意受赠与人还贷,你就无法将还贷的责任(义务)转移给受赠人。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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