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 > 公司设立 > 公司制度 > 债券承销主要有哪几种方式

债券承销主要有哪几种方式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2 157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想必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听说过证券,那大家知不知道什么是证券承销呢?知不知道证券承销有哪些方式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关于“债券承销主要有哪几种方式”的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券承销主要有哪几种方式

从证券承销实践看,证券承销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代销、助销、包销及承销团承销。

(一)证券代销

所谓证券代销,是指承销商代理发售证券,并发售期结束后,将未出售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证券代销的特点是:

(1)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承销商仅是受委托办理证券销售事务;

(2)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上是由发行人自己承担;

(3)由于承销商不承担主要风险,相对包销而言,所得收入(手续费)也少。

(二)证券助销

所谓证券助销,是指承销商按承销合同规定,在约定的承销期满后对剩余的证券出资买进(余额包销),或者按剩余部分的数额向发行人贷款,以保证发行人的筹资、用资计划顺利实现。我国的证券法将余额包销归入包销方式。

(三)证券包销

所谓证券包销是指在证券发行时,承销商以自己的资金购买计划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证券,然后再向公众出售,承销期满时未销出部分仍由承销商自己持有的一种承销方式。

证券包销又分两种方式:一种全额包销,一种是定额包销。全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的全部证券,承销商将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发行人证券的资金总额。定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人发行的部分证券。无论是全额包销,还是定额包销,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形成的关系都是证券买卖关系。在承销过程中未售出的证券,其所有权属于承销商。

(四)承销团承销。

亦称"联合承销",是指两个以上的证券承销商共同接受发行人的委托向社会公开发售某一证券的承销方式。由两个以上的承销商临时组成的一个承销机构称为承销团。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债券承销主要方式的相关知识。由上文我们何以知道债券承销主要有四种方式,分别是证券代销、证券注销、证券包销和承销团承销。通过小编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这个问题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证券经纪人的性质
证券业协会的主要职责
证券交易所的功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十六条
特邀律师:
陈龙吟团队律师 四川成都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房地产法务,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业界的肯定。陈龙吟,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士、川内双一流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刘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翁玉玲,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廖坤,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曹倩,成都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详细>>

在线咨询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2024-04-1630292 人看过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2月26日经第53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

  • 公司设立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859 人,获好评率 100%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

  • 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禁止五种家装行为有哪些

    2024-04-1630149 人看过

    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从5月起开始实施。这个管理办法禁止五种家装行为。这五种被禁止的行为分别是: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

  • 合伙中权责应该怎样分配

    2024-04-15123 人看过

    一些合伙企业来说的话,那么在涉及到共同利益方面,肯定会涉及到如何分配的问题了,那么合伙对于权责的分配又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合伙做生意没有合同退出能不能追本金

    2024-04-15165 人看过

    在现实生活中合伙企业是非常多的,合伙企业是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合伙人成立合伙企业的时候,就需要签订合伙协议,确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那么合伙做生意没有合同退出能不能追本金?下面由华律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有限合伙属法人团体吗

    2024-04-15122 人看过

    大家平时所看见的公司,一般都是由法人也是一个单独的个体,但是对于有限合伙类型的话,这个和法人团体有哪些区别和联系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依照以下流程变更企业法人:召开股东大会,经参加大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可以变更法人;到工商登记部门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并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变更企业章程;变更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关于企业变更法人的流程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

  • 个人可以注册多个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关于一个同时能否注册几家企业法人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挂名法人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除法定代表人有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以外,一般责任是由公司承担。关于挂名法人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子公司必须是控股的。子公司是一定数额的股份被母公司控制的公司,但子公司和母公司都是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能够依法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关于子公司必须是控股的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合同公司只盖章是有效的,但是应当加盖公司的公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关于合同公司只盖章有效吗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一个人可以担任多个公司的法人代表。但是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也就是说是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能担任多个公司的法人代表。关于一个人可以是否当多个公司的法人代表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公司拖欠社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关于公司拖欠社保如何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关于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情形包括: 1、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 3、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设立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

IPO与重组上市的区别有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IPO与重组上市的区别有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IPO与重组上市的区别:企业不仅可以通过IPO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还可以通过重组上市。 需要注意的是,创业板公司不能作为重组上市的目标,金融风险投资企业不允许通过重组上市。 重组上市在发行条件和审计要求上等同于IPO。 IPO重组上市的优势在于股权稀释率低,上市操作流程明确。 与IPO相比,重组上市的优势在于审计周期相对较短。 此外,重组上市对重组方的门槛较高,重组方只有具备相当大的盈利能力,才能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四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我想咨询股权赠与问题

张严严律师30分钟前回复:

您好

法人代表是否要承担债务

法律顾问律师31分钟前回复:

关于法人代表是否要承担债务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般由公司个人财产承担,一般法人不承担。 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 法人代表,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这个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对股权转让事宜的具体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36分钟前回复: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对股权转让事宜的具体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对股权转让事宜的具体规定 关于我国对于股份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呈现如下特点与要求:,针对股份转让活动的发生场地有限制,仅允许股东在法规明确确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内进行相应的转让行为或是遵循国务院制定的其它途径予以实施。 其次,对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权的转让同样设有相应的限制措施,即在公司正式注册成立之后的第一个整年时间之内,发起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转让事项。 至于已经公开发行但尚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股份,则需在公司股票实现上市交易后的首个整年时间内保持不可转让状态。 再次,对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以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股份转让设定了更为严格的约束,这些精英职位的人士需要向公司上报其本人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数量及变化情况,并将在服务员工期内每年转让的股票份额限制于自身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四分之一左右; 同时,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满一年后,他们所拥有的公司股份便不得再进行转让。 此外,在上述人士离职后的六个月之内,他们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仍旧处于禁止转让的范畴,由此保障了公司资产的稳定。 除此之外,公司还可以依据自身的利益需求与运营计划,通过制定章程对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以及高层管理人员转让股票的情况加以更多的限定与规范,以此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资产的管控。 因此,在此类规定下,作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便意味着他们必须履行章程中的义务,而无法随意地进行股份转让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