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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的有效订立
即意味着订立的保险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保险合同,否则除法定例外以外,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因而,保险合同的有效订立事实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双方商定了保险合同的条款,即保险合同已经成立;二是保险合同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即保险合同生效。但是在中国保险法理论与实践中,对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问题争议颇多,一方面是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本身内涵有待澄清,另一方面则是涉及到构成二者的要件问题多与保险费交纳、保险单签发等实际问题密切相关,尤其是在保险实务中往往因立法的技术问题而使标准难于统一,造成许多赔付的纠纷。鉴于此,本文将对保险合同的有效订立问题作简要的探讨。
如果已经收费的话你就去找保险公司去退。保险公司应该要把它所收的保费退还给你。如果不退的话你可以找保监局投诉。
华律小编提醒您,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保险合同不仅适用保险法,也适用民法典和民法典等。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怎样选择合格的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只能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行政区域内,为在该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法律咨询:您好,怎样选择合格的保险代理人?华律网律师解答:您选择的保险业务员至少应取得《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正式受雇于一家
【出处】《清华法学》2024年第4期【摘要】保险代位权具有三项相互联系的本体性功能,分别是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赔付、避免损害赔偿责任人逃脱责任以及有利于保险人降低保险费和维系正常经营。关于保险代位权的性质,我国应采法定债权移转理论,而非程序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随着买保险的人数急速上涨,也会不断地出现保险的理赔的事情,而往往因为各种关系出现消费者对理赔结果不满意的情况。那么,保险理赔后还能投诉吗?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些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告知义务相对应知情权,也是诚信原则的具体体现。告知义务是指拥有知情权的主体要求相对主体履行与之相关的告知的义务,这种告知义务可以是约定的,也可能是法定的。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华律网小编一、保险利益 1、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金钱上的利益关系。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