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条件 > 离婚后关于对外债务如何偿还

离婚后关于对外债务如何偿还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8 151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若夫妻间实行完全分别财产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参照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处理。

什么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又包括哪些呢?

华律网

最高人民法院在上述意见中又明确,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审判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或者虽由一方进行非法经营,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对的债务,一律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加以认定,但对一方从事非法经营,配偶的另一方并不知情或事先已明确表示反对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由此看来,债务清偿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当所支付的费用或所负债务为共同生活所需时,即使不是双方共同所为,或是未经他方同意,他方也要负清偿责任。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去商店购买生活必需品,或带孩子去看病,或向双方应尽赡养义务的老人支付赡养费等等,另一方有负担清偿的义务。又如夫妻一方婚前以自己的名义贷款购房,婚后房屋由双方共同居住且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双方对房款有共同偿还之责任。

一方非为共同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原则上应由其个人财产偿还。除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出的几项有关个人债务的认定外,我们还应结合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个人特有财产作一下分析。根据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1)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同理,对于配偶一方婚前的债务,他方无清偿义务。

(2)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那么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3)审判实践中一般将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或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认定为个人债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合伙企业的对外债务承担的方式是怎样的呢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对外债务是否承担偿还责任
被挂靠施工单位应当对挂靠人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特邀律师:
沈辉律师 四川成都

婚姻领域专家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一方提出离婚以后可以分居吗

    2024-04-19104 人看过

    即便因情感不合而异地居住长达两年的夫妇亦无法自动达成离婚协议。相关法律并未赋予分居以自动解除婚约的权力,离婚必须遵循法定程序进行,任何尝试通过分居达到自动离婚的做法都是无效的。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离婚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8277 人,获好评率 99%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 起诉离婚律师会调查出轨吗

    2024-04-19104 人看过

    若一方被告在离婚纠纷中委聘一位律师作为代理人为其进行法律服务,那么该律师有权通过合法渠道搜集相关证据来证实另一方可能存在诸如通奸、不忠等因素导致夫妻关系出现裂痕最终走向破裂的情况,从而为离婚案件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军婚男方出轨也不能离婚吗

    2024-04-18199 人看过

    若女方非现役军人身份而男方为现役军人身份,则在男方不同意离婚之情况下,女方不得提出离婚申请。 假设男方存在重大过错行为,则女方仍可行使离婚权并前往合法机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第一次起诉没判离,第二次起诉分居再满半年,可以判离吗

    2024-04-18145 人看过

    在正式启动离婚诉讼程序并经历首轮判决之后,若在第二次提出申请时能够证明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便有可能获得法庭的批准并实现离婚目的。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分居三个月可以起诉离婚吗

    2024-04-18113 人看过

    分居必须源于感情破裂这一源头,而且时间需持续满两年方能被视为感情确实破裂。反之,仅有短短三个月的分离期,很明显尚未符合上述标准,因此这样的情况下,即便提出了离婚诉求,法院也极有可能不予裁决同意离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关于夫妻分居几年后视为离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

  • 离婚不受分居时间的限制。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关于大概分居多久离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依据。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关于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是否会判离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法官判离婚需要的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关于法官判离婚需要哪些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关于夫妻离婚时如何证明分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夫妻分居两年不会自动离婚,离婚只能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或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才会准予离婚。关于夫妻分居两年后是不是会自动离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出轨离婚赔偿根据实际损害和双方的实际情况计算,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一方提出离婚时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损害赔偿。关于出轨离婚赔偿应该怎么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夫妻债务协议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吗

法律顾问律师2分钟前回复:

关于夫妻债务协议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夫妻债务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 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且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该协议仅对夫妻双方产生效力,不作用于第三人,但第三人知道待约定,并同意受约束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离婚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

代位继承有赡养义务的吗

法律顾问律师2分钟前回复:

关于代位继承有赡养义务的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代位继承一般无赡养义务。 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根据相关规定,子女对父母是应尽的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离婚 抚养费2000 承担困难如何处理

张国贵律师3分钟前回复:

这个是协议的还是判决的呀?具体怎么回事儿? 建议跟律师私聊

想离婚了

你好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