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涉外婚姻 > 涉外离婚手续 > 涉外离婚如何确立

涉外离婚如何确立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1 143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一、对离婚的主体及能否起诉进行审查

律师办理涉外离婚,无论代书、还是代理登记及代理诉讼等,应首先审查离婚当事人的主体是否合格。要求其出具合法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查明该委托人国籍及是否有华侨或留学生的特殊身份。至于那些非法移民,均不能接受委托。还应要求委托方出具有效的婚姻缔结法律文书,如《结婚证》。对于在国外的结婚文件,应当由其同时出具中文译本。

在证实双方当事人合法的身份及有效的婚姻关系后,还需审查当事人是否符合起诉的条件,即是否为登记离婚或起诉受理法院国的法律所禁止或有一定的限制,如巴西,阿根廷、马耳他受天主教影响的国家不承认离婚制度。又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双方结婚六个月,不得相互同意离婚;《意大利民法典》规定,离婚必须先别居五年;澳门离婚制度规定,请求协议离婚的,其先决条件必须是结婚已满三年,未满三年者不得协议离婚。我国离婚制度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原告撤诉或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6个月内不能起诉。

华律网

二、确定离婚方式

当事人夫妻双方能否协商离婚,包括对子女、财产、债务均能达成协议的,则可选择诉讼调解离婚或登记离婚。同时应考虑到各个国家或地区是否设立登记离婚制度,即行政离婚制度。有的国家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如德国、英国、法国、荷兰,包括我国香港地区也是只有采取诉讼离婚程序。有的国家或地区兼采诉讼离婚与行政登记离婚,如日本、葡萄牙,罗马尼亚、古巴、海地、墨西哥、台湾地区。即便在某些国家地区中允许采用行政程序登记离婚的,也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在《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前,我国公民与外国人离婚是不能通过登记离婚,必须经法院调解或判决。鉴于有些国家不承认离婚调解书,以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以判决的形式离婚。《上海市涉外婚姻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唯一涉外离婚的地方性规章)中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之间的婚姻,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或者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应当依法自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由于法院办理涉外离婚的一般均要收费,我国法院的收费与国内离婚案件收赞相同均为夫妻财产的1%。这表明当事人采用诉讼离婚,增加离婚成本。而选择登记离婚的,可以降低离婚成本。一般而言,采用登记方式,当事人需亲自到场,对于可以在国内办理内地居民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婚姻,也必须双万亲自到场才能办理协议离婚。当事人不到场而委托别人可以通过协议登记再婚的,只能是双方均在国外的留学生或在国外工作的,或夫妻双方均居住在国外的华侨(只有在居住地机关不予受理其离婚的情况下),才可以委托律师在其原结婚登记地办理登记离婚。

三、确定离婚管辖法院

涉外离婚涉及到国家的公共秩序和本国公民的切身利益,世界各国常以当事人的住所、居所、国籍作为涉外离婚管辖的依据。以当事人的住所,居所为依据的,如英、美、瑞典等国家;以当事人的国籍为依据的,如法国、德国等国家。有些地方管辖非常宽松,如美国的内华达州和阿拉斯加州,无论你是哪国公民,只要在该州住上六个星期,该州就有管辖权。受理法院准据法的制度及内国法制度的不同,直接影响当事人的权益,最为明显的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制度规定的不同。英国和澳大利亚等英美法系国家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也归各自所有。

美国的情况比较特殊。它是一个这两种制度并存的国家。亚利桑那,加利福尼亚、爱达荷、路易斯安那,内华达、新墨西哥,**萨斯,华盛顿和威斯康星9个州及波多黎各和关岛实行夫妻共有财产制。其余41个州及哥伦比亚特区和维尔京群岛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

我国也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在婚姻当事人之间未适用约定财产制时,即适用夫妻共有财产制。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涉外离婚民事起诉状
浅析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知识
特邀律师:
沈辉律师 四川成都

婚姻领域专家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涉外自愿离婚协议书如何写 如何办理手续

    2024-04-1725735 人看过

    华律网小编一、办理机构和时间。 当事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二、办理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

  • 涉外婚姻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8277 人,获好评率 99%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 涉外离婚程序

    2024-04-178546 人看过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一)、涉外离婚的解决途径根...

  • 涉外离婚程序和步骤

    2024-04-173565 人看过

    一、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

  • 涉外离婚案件中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2024-04-1726423 人看过

    涉外婚姻因婚姻主体的特殊而具有特殊的法律适用,我国法律对于涉外离婚和涉外结婚都有详细的法律规定,那么涉外离婚案件中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涉外离婚案件中需要向人民法院提

  • 涉外离婚程序须知

    2024-04-173644 人看过

    涉外离婚程序须知涉外离婚如果由我国法院审理,在审理程序上与普通案件的审理大同小异,这里仅就其不同之处作一介绍。一、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第(二)项、第(...

  • 涉外离婚的管辖法院规定:涉外婚姻离婚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关于涉外离婚的管辖法院是怎样规定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

  • 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关于办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只要夫妻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还是在境外的被告的离婚诉讼,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关于涉外离婚哪里的法院会受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关于涉外离婚怎么争取抚养权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1. 夫妻双方均为留学生,他们要求在国内离婚的,应由国内原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国内公民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涉外或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可以找律师代理涉外离婚案件,也可以不请律师。即离婚诉讼中是否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是当事人的自由。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但这并不是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请还是不请。关于涉外离婚是否可以找律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应该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进行诉讼;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关于涉外离婚案件应该如何进行诉讼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遗嘱中未分配遗产究竟怎么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10分钟前回复:

关于遗嘱中未分配遗产究竟怎么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遗嘱中未分配遗产究竟怎么处理 遗嘱没有涉及的部分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对遗嘱人所留的财产进行分配,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 其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所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时,那么就优先按照协议中的内容来分配遗产。 无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第一顺位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而在法定继承中: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但如果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涉外婚姻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

在离婚之后,新生婴儿的户籍能否登记在男方名下

法律顾问律师12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在离婚之后,新生婴儿的户籍能否登记在男方名下 在离婚之后,新生婴幼儿的户籍安置问题可交由其父亲负责。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经过公平合理的商议之后,有权决定新生儿究竟应该落户于哪一方名下。 当然,这也需要在新生儿诞生之日起的一个月期限之内,由新生儿的父亲、母亲、抚养人或者其他监护人为其向当地民警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以完成出生注册登记手续。

你好,怀孕期间老公不管不问怎么办?

周炜律师15分钟前回复:

你认为感情破裂了可以要求离婚。

起诉离婚撤诉了

靳艳菊律师15分钟前回复:

为什么撤诉?加微信详情咨询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