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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1 150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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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商品房销售过程中,陷阱多多,风险多多,令人防不胜防,很多购房者深感无奈,不知所措。购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购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查验对方身份

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要明确商品房真正的产权人是谁,它是购房合同的主体。法律规定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人签订购房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合同的出卖人应当是该楼盘的开发商。如果开发商委托中介机构签约,该中介机构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和经营资格,并有开发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才具备签约的资格。

二、审查有效证书

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必须应当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尤其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它是购房者必须审查的最重要的文件。缺少上述文件,则该商品房不具备销售条件。

三、确保买卖安全

除了具备上述“五证”之外,法律规定,被查封、被抵押和已销售而未经原买受人同意的商品房是不能销售的,否则,买受人则面临巨大的风险,直至财房两空。所以,在购房前应当到有关部门查清所购商品房是否已被查封、被抵押或者已被销售,以确保交易安全。

四、约定定金规则

目前商品房买卖的通常做法是购房者买房时先签订认购书并且支付定金,然后才签订购房合同。由于购房者事前没看到合同,在签约与不签约之间陷入两难境地:不签吧,担心定金被没收;签吧,合同中陷阱多多。因此,建议购房者采取以下办法:

1、在审查购房合同,确认没有问题之后才交定金。

2、不签认购书,直接签订购房合同同时支付定金。

3、在认购书中写明如果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协商不成,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退还定金。

五、完善合同条款

现在的购房合同是由国土房管局印制的标准合同,相当一部分内容已经用铅字印制好了,另一部分留空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建议购房者认真仔细地阅读、审查合同的每一条款,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标准合同印制好的内容,一般不作很大修改,但并非不能修改,只要当事人认为不合理,就有权修改。

2、对于标准合同已印制好的选择性条款,购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约定。

3、对于空白部分,不能由出卖人预先填好内容,然后要求买受人全盘接受,因为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每一条款协商一致。

4、对于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条款,应当做好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这是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书面凭证,如果买卖不成,购房者可据此索回定金和已付房款。

至于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目前购房者通常采取按揭、分期付款的方式来支付房款。如果采取的是现金支付方式,建议购房者尽量减少首期房款的金额,待办理商品房备案登记手续之后,再支付大部分房款,同时留一部分购房款待办妥房产证后支付,这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的权益。如果采取的是按揭付款方式,为了防止购房者办不了按揭贷款而买不了房子,而且连定金和首期都退不了,建议购房者在付款方式和期限中写明:“如果未能订立按揭贷款合同的:

1、合同继续履行,但买受人和出卖人双方需另行签订付款协议;

2、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按揭贷款合同的,另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3、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双方均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已经收受的购房款本金或者定金返还给买受人,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相应的利息。”

六、明确交楼标准

目前我国的验收标准是综合验收。只有经综合验收合格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开发商才能履行交付义务。

七、慎签补充协议

目前开发上通常预先拟定了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让购房者签字。而这些补充协议绝大部分是霸王条款,对购房者非常苛刻。因此,购房者须慎之又慎,千万不要轻易在补充协议上签字。理想的做法应当是与对方就补充协议协商一致以完善补充协议,或者干脆不签补充协议。

八、另签物管协议

现在的标准购房合同中有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一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规定。但是由于签约时购房者并不知道物业管理公司是哪一家,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物业管理费用是多少,如果购房者确认了该合同条款,就等于确认了开发商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也确认了物业管理收费项目、金额,使购房者陷入非常被动的境地。建议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公司并要求写明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物业管理的收费,并就《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内容进行协商一致。

九、拒交不合理收费

目前商品房买卖中,购房者应当缴纳契税印花税等,购房者应当按法律规定缴纳。而公证费、律师费等则不是购房者必须缴纳的费用,如果开发商强制收取,则属乱收费,购房者有权拒绝。

十、把好收楼关

1、查看“三书一证一表”:收楼时开发商必须向购房者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设工程质量认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楼。

2、看楼验楼。购房者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收楼标准到现场看楼验收,如果发现问题或有不满意的地方,可在《楼宇验收记录表》中填写相关意见。如对楼房基本满意,则在《收楼表》中签字确认。

小编的总结到此为止,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欢迎来华律网进行咨询,华律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由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你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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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顾问律师10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无房地产证的房屋交易,宜先了解其合同是否必然失效问题。 不动产产权证书乃是表明房屋所有权的重要凭证,若暂无此证书则意味着暂时无法对该房屋所有物权进行切实保护,然而,这并不影响他们与买方间所签署的房屋销售合同的法律地位与有效性。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种情况下,买方虽然暂未取得房屋的物权,但他们仍然有权按照这份合同来行使权利。 事实上,部分房屋买卖合同也可能会明确规定只有当卖方成功获得产权证或具备转让条件后,合同方能正式生效。 这类合同实际上是附条件合同,若是卖方未能获得产权证,那么该份合同将未能正式生效;而非无效。 只要条件成熟,一旦卖方如愿获取了产权证,那么该份合同便可正式生效。 请参照以下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以及第一百四十三条之相关。

购买二手房产所涉及的手续流程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购买二手房产所涉及的手续流程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购买二手房产所涉及的手续流程 关于二手房屋交易所需办理的各项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首先,作为买方,您应当对待售房屋的权益状况进行深入了解及核实,随后便可依据实际情况与卖方商定并签署二手房屋买卖协议; 其次,对于需通过贷款购买的房屋,您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按揭手续;倘若您的购置方式为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相结合的形式,那么您需要同时向公积金管理机构以及银行提出申请,而这可能会消耗较多的时间,是二手房交易的流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紧接着,在完成上述步骤后,请将签订完毕的买卖协议提交至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产权交易中心办公窗口,领取对应的受理凭证;依照受理凭证,前往农业税务中心缴纳税费,并获取契税完税证明;最后,凭借完税契据,前往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不动产所有权证书,之后再前往下一站即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 若您选择全额支付购房款项,则可以跳过第二步,但整体而言,以上手续可能需要一到两个月才能顺利完成。 在此,我们郑重提示以上便是二手房过户手续的详细指南,希望能为广大读者提供实质性的参考与帮助,感谢各位的阅读!引用条款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第二百零九条明确规定了不动产权利人的登记效力问题: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及消灭,只有经过合法登记,才具有效力;反之,未经登记就不能产生效力,除非其他法律法规另行作出特别规定。 此外有关不动产地役权关系也有相关的法律条款予以明确——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第二百零九条亦有所涉及。

民法典中抵押房产怎么解决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民法典中抵押房产怎么解决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所以债务人抵押了不动产的,如果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处理不动产。 如果债务人按约定偿还债务的,债务人可以注销不动产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法院关于房产合同纠纷案件的受理流程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法院关于房产合同纠纷案件的受理流程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院关于房产合同纠纷案件的受理流程 在处理这起『房产合同纠纷』时,需要 首先由相关方采取主动措施,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原因在于,这类事件属于典型的民事纷争范畴,对于民事纠纷来说,除非受到投诉或者被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不会主动介入干涉其中。 当原告提出诉讼后,法院将进行严格的立案审查程序,无论法院是否接受原告的主张,都应在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当事人发送通知。

购买期房是否一定要签认购书,法律有哪些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预售(销售)合同前,必须签订认购书。 认购书的法律意义就在于,它毕竟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书面约定,一旦签订,便具有当然的法律约束力,签订人就要为其负责,受其约束。 如果认购书对房号、面积、价格、双方权利义务都作了明确的约定,那么可以认为,认购书就是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不过是把认购书约定的内容具体化; 如果认购书未明确主要条款,则认购书不具备买卖合同的性质,可以看做是双方的意向书,但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购买期房是否一定要签认购书,法律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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