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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现役军人的配偶离婚有哪些规定呢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8 181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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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与普通人离婚是有很多不同的,那么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与一般离婚条件一样吗?而我国法律对现役军人的配偶离婚有哪些规定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释义本条是关于现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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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条适用的主体

该条规定适用的主体是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

1、现役军人,指有军籍的人,包括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具有军籍和军衔的军官、士兵。具体包括:

现役军官:被任命为排级以上职务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授予相应军衔的现役军人。

军士长,专业军士:均属士官、志愿兵役制士兵。军士长是指被任命为基层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的现役士兵。专业军士是指服现役满5年以上,自愿继续服现役,经批准担任专业技术工作的现役士兵。

军士、兵: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被授予上士、中士、下士,以及上等兵、列兵军衔的义务兵役制士兵。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由于年龄尚幼,不具备结婚的年龄条件,因此一般不适用本条的规定。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虽然不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编制序列,但是在婚姻问题上仍按现役军人婚姻问题处理。

现役军人不包括:一是在军事单位中未取得军籍的职工;二是退役军人,包括复员军人、转业军人、退休军人、离休军人以及退役的革命伤残军人;三是在地方担任某种军事职务的人员。如不属于军队编制的在武装部工作的干部、编入民兵组织或者经过登记的预备役士兵。

2、现役军人的配偶,指同现役军人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结婚证的非军人一方。也是本条的主体。

(二)不适用本条规定的两类军人离婚案件

1、如果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则不是该条调整的对象。本条的立法意图,是以一定方式限制军人配偶的离婚请求实现权,从而对军人一方的意愿予以特别支持。如果双方都是现役军人,不管由谁首先提出离婚诉讼,若要适用本条的规定,则必然会妨害另一方军人的利益。这与该条特殊保护军人婚姻的立法意图不相符合。

2、现役军人向非军人主动提出离婚的,不适用本条的规定,应按一般离婚纠纷处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于1980年发布了《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该文件规定:“现役军人提出离婚,应持严肃慎重的态度,要不违反法令,不败坏道德。申请离婚者须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并出具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现役军人不同意的处理

如果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都比较好,人民法院应配合现役军人所在单位对军人的配偶进行说服教育,劝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正确对待婚姻问题,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予离婚。但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确实无法继续维持夫妻关系,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军人所在单位的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工作,经其同意后,始得准予离婚。

(四)需征得军人同意的例外情况

“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是针对“须得军人同意”而说。“须得军人同意”不是绝对的,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是由于军人一方的重大过错造成的,非军人配偶一方也可以提出离婚,但过错限定在“重大过错”而非一般的过错。哪些属于军人一方的“重大过错”,将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实践作出具体的司法解释。总之,处理涉及军人的离婚问题,有关部门必须慎重对待,从严掌握。

原则上,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要经过军人一方的同意,但要是军人存在重大过错的则除外。各位需要注意,我国仅仅对现役军人的婚姻进行保护,如果是已经转业或退伍的军人,那么其婚姻按照普通人的婚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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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债务离婚怎样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5分钟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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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顾问律师6分钟前回复:

关于南川怎样办理离婚手续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面就是南川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材料 离婚手续的办理牵涉到很多相关材料,主要材料为以下几种:当事人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等,另外华侨、外国国籍公民还应该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的书写内容要包括协议重点,以及详细内容的叙述。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应包含:双方申明离婚是否出于资源;子女的抚养权;夫妻双方债权以及债务如何处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婚后归属或者是处理方式。 协议离婚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协议离婚俗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 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协议离婚双方需带上相关证件以及材料到民政局办理离婚。 协议离婚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程序较为简单,办理方式便捷。 2、由于双方自愿,离婚协议多为双方自愿协定,自觉遵守和履行率高。 3、避免了诉讼,一般不会产生夫妻双方离婚后相互仇视以及敌对等情况。 诉讼离婚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诉讼离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非自愿,或者双方由于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未能达到一致,而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形式。 诉讼离婚需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或调解后生效。 诉讼离婚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夫妻双方离婚非自愿。 2、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3、有人民法院介入,并起到调节作用。 协议离婚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 3、材料以及证件准备完成之后,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 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聘请专业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法院才会予以受理: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被告且明确;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审理。 一般情况法院会对案例进行审查,7天内立案,立案后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立案后首先法院会对当事人双方调节,调节不成开庭审理。 3、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任命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再度调解,再次调解如果还未达成一致,法院则进行宣判。

离婚的条件是如何的

法律顾问律师8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的条件是如何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离婚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规定结婚后欠的钱离婚后要两人还吗

法律顾问律师13分钟前回复:

关于民法典规定结婚后欠的钱离婚后要两人还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结婚后欠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要共同偿还;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归个人偿还。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离婚财产申报的益处探讨

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关于关于离婚财产申报的益处探讨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离婚财产申报的益处探讨 在我们面临离婚时,财产申报具有诸多优势和裨益。 ,它有利于准确分辨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财产与婚前财产,从而能有效预防并规避日后可能因此产生的纷繁复杂的财产纠纷问题。 其次,财产申报还对维护家庭安定和谐的关系以及妥善处理财产权益,包括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正确理解和实施财产申报制度将有助于解决离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难题,进一步推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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