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继承编 > 法定继承 > 岳父母对女婿隐瞒的“婚前财产”还有继承权吗

岳父母对女婿隐瞒的“婚前财产”还有继承权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1 146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案情]

肖某(18周岁)于1988年高考落榜后即外出打工。1991年底他用自己打工赚来的钱在吉水县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价值6万元。之后,肖某认识了唐某的女儿唐-丽(20周岁),双方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并于1992年2月在其打工的附近租了一套房间开始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1993年1月唐-丽生下一男孩。1995年5月1日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00年12月,唐-丽因发现肖某有外遇,即与肖某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并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小孩抚养等问题达成了协议。2002年11月,唐-丽发现肖某离婚时隐瞒了婚前在吉水县城所购的商品房一套,故诉至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法院未开庭审理此案之前,唐-丽因车祸于2003年2月死亡,故法院裁定中止诉讼。2005年1月,唐某夫妇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唐-丽生前未予分割的商品房份额。

[分歧]

华律网

此案中,一审法院就肖某与唐-丽离婚时隐瞒的其婚前所购商品房应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再次分割,唐某夫妇对此财产是否有继承权,有三种不同观点:

一是认为肖某所购商品房依法应属其婚前个人财产,因而唐-丽之父母对此商品房没有继承权。其理由是,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8条已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肖某婚前所购商品房不因其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是认为肖某与唐-丽登记结婚未满8年,其婚前所购商品房应属其个人财产,唐-丽无权分享,其父母唐某夫妇的继承权更无从谈起。其理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离婚处理财产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满8年,对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不满8年,则不能对其婚前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唐-丽与肖某自1995年5月1日登记结婚始至双方于2000年12月协议离婚时止未满8年的夫妻关系,故肖某婚前所购商品房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唐某夫妇因此也不享有继承权。

三是认为肖某与唐-丽虽然自登记结婚始至双方协议离婚时止夫妻关系存续其期间未满8年,但双方自1992年2月始就以夫妻名义公开租房同居生活,且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至双方登记结婚时止,已有3年多的同居生活时间,这段时间可认定双方为实事婚姻关系,再加上双方自1995年5月1日登记结婚至2000年12月协议离婚时止,已有5年多的夫妻关系,这样,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连续计算就有8年多的时间,故肖某婚前购买的商品房经过8年后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唐某夫妇对其女儿唐-丽的遗产份额有合法继承权。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认为肖某与唐-丽登记结婚前形成的事实婚姻关系期间与其结婚登记后的婚姻关系期间应当连续计算为8年余,故肖某婚前所购买的商品房应视为其夫妻共同财产,应分割一半为唐-丽的遗产份额,唐某夫妇对此份额有三分之二的继承权。其理由如下:

本案处理的关键是,如何确定肖某婚前所购商品房的财产性质问题,即属肖某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应视为肖某与唐-丽生前的夫妻共同财产。但首要问题还是如何认定肖某与唐-丽登记结婚前同居生活期间的法律性质问题,即双方的同居关系能否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一)、从法律适用问题分析。我国《婚姻法》和1986年3月15日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办法》均已实施多年,法律、法规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是持否定态度。但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稳定婚姻家庭关系,考虑到这类“婚姻”关系形成的原因和情况比较复杂,故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2条和《婚姻法解释(一)》第5条第(一)项之规定,是在一定时期内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关系,即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在登记结婚之前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对在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本案中,肖某与唐-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于1992年2月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期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按照以上司法解释,他俩的同居关系应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这体现了我国法律时间效力上的一致性。再加上双方于1995年5月1日登记结婚到2000年12月协议离婚时止的时间,已有近9年的“结婚”时间。根据《离婚处理财产意见》第6条规定,肖某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经过8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在此须要指出的是,因为双方长期在外租房居住和打工,特殊情况造成双方客观上没有对肖某婚前所购商品房进行使用、经营和管理,但这与唐-丽放弃对此房使用、经营和管理等“三权”是两码事。更何况肖某有意隐瞒了这一实情,唐-丽离婚前根本就不知情,她岂能行使这“三权”?不知者不为过也。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婚姻家庭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怎样认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继承权丧失的效力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
特邀律师:
沈辉律师 四川成都

婚姻领域专家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再婚夫妻婚前个人财产一方离世对方有继承权吗

    2024-04-191260 人看过

    再婚夫妻婚前个人财产一方离世对方有继承权的,如果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内容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是可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的。关于再婚夫妻婚前个人财产一方离世对方有继承权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继承编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8277 人,获好评率 99%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 离婚了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2024-04-19145 人看过

    离婚后,任何一方都将不再是对方的合法配偶,所以对于前任配偶的财产,未抚养方并无继承权。然而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依然紧密,并且这种联系不会因为离婚而终结。因此,被你抚育的子女仍有权作为继承人继承前任配偶的遗产权。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离婚了小孩判给谁,谁就是继承人吗

    2024-04-19120 人看过

    养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亲疏则可能因为养父或养母离异后,子女被归属至由抚养自己的亲生父亲或母亲单方面抚养之下,从而导致原本并未尽到抚养义务的那部分养父母,与其所养育的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解除,进而造成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荡然无存。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继承的遗产离婚时配偶有份吗

    2024-04-19197 人看过

    关键要看对方继承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继承了财产,并且被继承人也没有在遗嘱中明确只归其一人所有的,那么这样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分割。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两孩子父母离婚各判一个,另一个有权继承对方的遗产吗

    2024-04-18170 人看过

    一旦继父与继母发生离异,子女被判给其中一方独立抚育,另一方因为不再承担扶养责任使得原有的扶养关系统统终止,从而导致了双方均丧失在相互继承遗产方面的法定权利。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后妻可以放弃继承权。只要后妻作为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或者后妻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但是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继承人放弃继承时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关于后妻能否放弃继承权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但在社会生活中,可能有些人没有结婚,父母也都已经去世,这种情况下是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关于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谁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关于放弃继承权的条件都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兄弟姐妹不算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属于旁系血亲。根据亲属的基础划分,主要分为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亲兄弟姊妹和自己同源于父母,父母是第一代,自己是第二代,所以亲兄弟姊妹之间是二代以内旁系血亲。关于兄弟姐妹是否属于直系亲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事先声明放弃继承财产不可以不赡养老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赡养义务不因为放弃继承而免除。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关于事先声明放弃继承财产是否可以不赡养老人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合伙人死后其合伙份额,若是合伙协议有约定的,可以继承。若是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入伙办理,需要经过所有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因为合伙企业是由于各个合伙人之间的信任而组建,因为具有更高的人合性。关于合伙人死后其地位是否可以继承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遗腹子有继承权。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被继承人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关于遗腹子是否有继承权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婚后共同财产的一般规定及时间界定

法律顾问律师15分钟前回复:

关于婚后共同财产的一般规定及时间界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婚后共同财产的一般规定及时间界定 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在领取到正式的结婚证书之后获取的所有收入均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 所谓的夫妻共有财产,即是指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所取得财富的总和,这些都应属于夫妻两个人共同享有与支配。 因此,自领取结婚证书的那刻起,两位新人便已在法律层面上确认了夫妻关系的合法存在。

继承编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

如何走法院离婚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如何走法院离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离婚走法院属于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有三个阶段: 1、起诉阶段: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诉书,法院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2、答辩阶段: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应在十五内作出书面答辩; 3、审理阶段:双方当事人到场,由法官进行审理,双方质证,也可委托律师进行应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前个人财产继承需要怎么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婚前个人财产继承需要怎么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如果女儿把父亲的名字也写在房产证上,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女儿与父亲的共有财产,对于其中的属于女儿所有的部分,在女儿发生意外死亡的情况下,属于女儿的遗产,其配偶仍有继承权。

都有什么人可以作遗嘱见证人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关于都有什么人可以作遗嘱见证人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能作遗嘱见证人: (一)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二)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三)遗嘱见证人应当是与遗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2024如果起诉离婚小孩会怎么判,法律怎样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30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话,就会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来处判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话,就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来判决。 并且也会考虑到孩子的年龄,两周岁到10周岁之间的子女按照原则来进行。 如果是8周岁以上的话,就会问孩子的意愿。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