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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2007年,汪某某与****公司熟悉,租赁**公司的钢管、扣件,对外以**公司名义和其他公司签订《钢管脚手架承包施工合同》,承揽工程业务。此后,2008年---2010年期间,被告人汪某某继续挂靠在**公司名下,由**公司提供相应建筑资质,以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脚手架施工合同,先后承建了淮南大通居仁村工程、平山头工程、九龙岗工程、新家园工程、孔集工程,双方一向合作愉快。
后因工程严重亏损,2010年中秋节前夕,汪某某离开淮南,仍然在想方设法、竭尽全力地履行钢管、扣件租赁合同,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支付农民工工资及**公司租赁款,截止到2010年11月5日,汪某某账户上仅剩238.65元!
为了妥善处理善后事宜,2010年11月30日,汪某某向**建筑公司张*贵邮寄书面《函》,请**建筑公司将工程余款转入**公司;2011年3月9日、2011年3月24日汪某某两次通过**邮政快递邮寄《委托书》及挂靠在**公司名下与**建筑公司(张*贵)签订的《钢管脚手架承包施工合同》,作为**公司起诉**建筑公司的关键证据材料,后**公司于2011年5月3日向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与**建筑公司达成《民事调解书》,帮助**公司追回租赁工程款118000元。
2011年12月31日,**公司向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报案,要求追究汪某某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根据报案材料分析,汪某某拖欠**公司钢管8837.6米、扣件18215只,钢管归还率为95%、缺损率为5%;扣件归还率为84%,缺损率为16%;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于2012年7月4日正式立案,后网上通缉,于2012年8月29日将汪某某抓获,2013年1月5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向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2013年5月31日开庭审理。2017年7月12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作出(2013)田刑字初第00072号《刑事判决书》,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汪某某有期徒刑3年,汪某某认为由于施工的场所,不是绝对封闭,人员复杂、管理混乱,加之工期较长,导致钢管、扣件损坏、丢失的情形在所难免,因此,钢管缺损率5%、扣件缺损16%完全属于租赁使用中的合理损耗,因此,属于合同纠纷,不构成合同诈骗罪。汪某某不服该判决,上诉至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10月31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14年3月6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再审开庭。三次庭审,汪某某聘请的律师据理力争,坚持做无罪辩护。
因受害人多次上访等原因,该案久拖未决,至今未判。
“迟到的公正,等于不公正”!那么,汪某某的行为是合同纠纷,还是合同诈骗?为了能准确定性,避免冤假错案,特与法律同仁集思广益,共同探讨。
一、什么是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合同诈骗罪有哪些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诈骗行为,便可构成本罪。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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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裸聊敲诈涉及到敲诈勒索等触犯刑法的严重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据法律法规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以确保犯罪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一旦案情水落石出,受害者将有权利向警方申请追回所受损失的财产。因此,我们坚信,遇事及时报警,是裸聊敲诈得以有效打击的关键因素之一。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违法的,欠工程款开走别人的车是违法的。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开走他人的车辆,即使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也属于侵犯他人财产的行为,可能会构成盗窃罪。如果对方报警,当事人可能会面临法律追究,包括但不限于拘留、罚款甚至刑事处罚。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帮助。
不给工程款是不能扣车的,车辆产权属于对方,扣车属于侵占对方资产,是违法行为。对于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其支付,如还拒付,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然后由法院强制执行后发还应得工程款。必要时可委托华律网专业法律咨询平台找律师维权,下面请看华律网小编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如果您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给其他人或组织,那么这些人或组织可能会利用您的信息进行不法活动,包括贷款诈骗等,不管对方有没有利用个人信息贷款,被对方勒索或都应该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报案。华律网小编整理如下具体内容。
触犯本罪的,一般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抢夺国家机关,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关于抢夺爆炸物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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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抢劫信用卡后未实际使用、消费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所抢信用卡数额巨大,但未实际使用、消费或者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未达到巨大标准的。关于抢劫信用卡数额计算注意事项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对于普通盗窃案件,数额较小,不构成犯罪的,派出所一般会对行为人处以治安处罚;若数额较大,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关于普通盗窃案派出所会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盗窃罪认定的情形: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关于盗窃罪认定的情形有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盗窃罪5年后再犯罪不算累犯。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特殊累犯根据法律规定。关于盗窃罪5年后再犯罪是否算累犯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侵占罪可以追究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或者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关于侵占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构成要件是: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要件为故意。关于构成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