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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成本是怎样审计的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69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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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成本是产品在生产环节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三部分,从直接材料和制造费用为例,这部分的审计是怎样的呢?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产品成本是怎样审计的

(1)直接材料的审计

①审查材料耗用数量的真实性,有无把非生产用料计入直接材料费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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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抽查产品成本计算单,复核产品成本的计算是否正确,材料费用的分配标准和计算方法是否合理和恰当,与材料费用分配汇总表中该产品分摊的直接材料费用是否相符。

③抽查材料发出及领用的原始凭证,检查领料单的签发是否经过批准,材料发出汇总表是否经过适当的人员复核,材料单位成本计价方法是否恰当,是否及时入账;对采用定额成本或标准成本的企业还应检查其定额成本和标准成本有无重大变化。

(2)制造费用的审计

制造费用是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生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其审计的重点一般为以下几个方面:

①获取或编制制造费用汇总表,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抽查重大数额及例外项目是否恰当。

②审查制造费用明细账,检查其核算内容及范围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异常会计事项。

③对制造费用进行截止日期测试,检查有无跨期入账的费用支出。

④审查制造费分配是否合理,主要是检查分配方法是否适当,分配率和分配额计算是否正确。按预定分配率分配的企业,还应检查其计划与实际差异是否及时调整。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华律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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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产品成本核算办法
开发产品成本包括哪些内容
完工产品成本如何核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特邀律师:
陈龙吟团队律师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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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破产罚款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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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被破产罚款如何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政府部门的罚款是属于破产企业的债务之一,是属于普通的债务,在破产财产足够的情况下要清偿。 依次序清偿根据破产清偿顺序和财产情况来确定,处罚决定已出是要交的,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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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股权的特殊情形研究

法律顾问律师7分钟前回复: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股权的特殊情形研究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股权的特殊情形研究 依据中国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条款明确指出,在公司盈利期间内,若上市公司连续五个会计年度未能为股东提出适当股票股息分派方案的,股东们有权要求该公司在合理的收购价格下购回其所持有股份。 此外,基于同样的法律规定,如果公司做出了诸如兼并、分解、重大资产转移以及企业盈利计划即将到期或其他类似稳妥的解散机制被触发等决策时,即使股东大会已批准修订公司章程以延续公司存续期的决议,若任何股东对投票进行反对且无法和公司就股票收购事宜在法定时间内达成共识的,他们有权利在决议通过后的60天内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总而言之,这是为了保障股东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未来合伙人入伙有哪些新的模式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未来合伙人入伙有哪些新的模式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新合伙人入伙方式有,投入资本以及取得新合伙企业的权益以及受让原合伙人的份额这两种方式。 投入资本的方式为新合伙人在征得原合伙人全体同意后,投入银行存款或其他资产,加入合伙企业。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股东解散公司前置性条件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股东解散公司前置性条件是什么 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 人民法院受理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应当是基于下列理由之一: 1、公司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之间存在长期冲突,并且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不能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其他的严重困难,导致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都需要向公司注资吗

法律顾问律师36分钟前回复:

关于股东都需要向公司注资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公司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的人,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按法律规定,对资本进行分配。 股东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认缴的资金注入到公司当中。 这是作为股东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 也就是说,认缴注册资本金是股东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庄严法律承诺,必须得到遵守,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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