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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买房方面有哪些事情是需要知道的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49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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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前我们可能对于很多房屋知识一窍不通,为了买房必须要提前学习一些专业房产知识,以防购房过程中上当受骗。本文梳理了几点关于买房方面不得不知的一些事,供您参考。

一、买房前须知

1、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工业用建筑是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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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国家有关房地产法律法规中,没有“意向金”的提法,要么是定金,要么是保证金

3、挑选户型至少需要以下几种图:规划图、单元平面图、户型平面图。

4、低层为一层至三层;多层为四层至六层;小高层为七层至九层;高层为十层及以上。

5、别以为九到十一楼不错,这是阳光最强烈的位置。

6、大家购房所付的保险费其实是可以打八五折的,外面的保险公司都可以为你打折。

7、别以为实测面积是对的,最好自己带上卷尺测量。

8、购房时大都会有一些面积是赠送的,如阳台。阳台分为封闭和半封闭两种,封闭阳台要全部算面积,半封闭阳台只算一半面积,半封闭阳台越多越超值。

二、关于住宅的长宽高

9、住宅的净高,是指下层地板表面或楼板上表面到上层楼板下表面之间的距离

10、住宅的开间,是指一间房屋内一面墙皮到另一面墙皮之间的实际距离。

11、住宅的长度和进深,是指一间独立的房屋或一幢居住建筑从前一墙皮到后一墙皮之间的实际长度。

12、住宅的层高,是指下层地板表面或楼板表面到上层楼板表面之间的距离。

三、住房公积金冷知识

13、提取公积金缴付房租的条件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1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15、目前装修自住住房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也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6、购买门面房不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17、职工办理离退休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但办理提前退养或内退的职工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18、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资金时,其不足部分向贷款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的两种贷款之总称。

19、职工考取了研究生,但户口并未迁出本市或考取的是本地院校的研究生,这种情况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0、凡在本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四、关于过户

21、继承过户费用:继承权公证。200元公证费、280元登记费,总计480元。

22、赠与过户费用:个税+契税+公证费。1050元公证费(交易金额的千分之三)、280元登记费、契税10500元,总计11830。

23、二手房过户费用:营业税+个税+契税。房子买入超过5年后卖出,无营业税、契税1%(首次购房)3500元、个人所得税(35-25)*20%=20000元、交易费420元、登记费80元。总计24000元。

五、关于贷款

24、目前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主要为等额本金还款和等额本息还款两种。

25、区别:等额本息,就是每个月还款的“本+息”之和始终保持不变。而等额本金,就是每月的还款总额里,本金部分始终保持不变,利息另算。

26、配偶买过房且贷款未还清,另一方买房仍算作二套房,不能享受首次购房的各种优惠政策。

27、向银行贷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项手续费:公证费/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手续费等。

28、正常买房按揭贷款一般只产生两类费用:手续费、评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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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沙改造房屋诉讼流程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关于三沙改造房屋诉讼流程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征收诉讼流程的规定如下: 当事人提起诉讼:当被征收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立案:法院收到诉讼请求后,会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并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 调解阶段:如果双方同意调解并达成协议,案件就会结束。 庭审阶段: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组织庭审,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并进行判决。 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宣布胜败,并发出裁决书。 强制执行阶段:如果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方不履行判决,起诉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0万元房产过户所需的相关费用

法律顾问律师42分钟前回复:

关于30万元房产过户所需的相关费用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30万元房产过户所需的相关费用 1.关于过户住房的税费计算方式,依据的是住房的估价,这与住房的持有时长,住房面积及两方当事人的住房套数密切相关。 2.根据现行法规,在过户住房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了评估费用(占总价款的千分之六),印花税(万分之五)以及数百元的手续费用等。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交易卖方所持有的住房持有时间已满两年,则该交易将免征增值税(5%);而对于持有时间已超过五年且为个人唯一住房的卖方来说,则可以额外享受个税免征政策(1%)。 3.关于契税方面,买方若为首次购房并且购买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其应缴税率为1%;然而,若是二次及以上购房者或者购买的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那么其契税税率将升至 1.5%;若买方拥有第三套及以上房屋,其契税税率会进一步上调到3%。

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有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有: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法律规定: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有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房产购买定金已经约定抵作购房款,还适用定金罚则吗

双方已经约定抵房款了,适用定金法则。

开发商拒绝退还订金怎么办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关于开发商拒绝退还订金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开发商拒绝退还订金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即定金担保条款,当事人可自主决定给予另一方以定金形式的债务担保。 但要注意的是,定金合同并非即时生效,仅自实际交付定金的那一刻始正式成立。 在此基础上,定金的金额亦是当事人自行设定的;然而,其额度必须限定在主合同标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以内,逾越此限则不被赋予定金的法律效力。 在实际交付之时,若定金数额超出或不足预定的额度,对此可视为对预定定金数额的修改。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显示: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出卖方有通过承诺购买、预订、预约等多种方式向买方收取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权利。 倘若由于当事人一方原因致使无法成功达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应依据相关法律对于定金的规定进行处理;而当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如期签订,且这一结果乃是由当事人双方均不能归咎的客观原因造成的时候,卖方有义务将所收到的定金原封不动地交还给买方。 除此之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也做出了相应规定:当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向买方收取订金性质的费用。 假使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取的费用未能全部计入购房总价,那么在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仍需按照实际情况将未纳入购房总价部分的款项全数退还给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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