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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主要权利包括哪些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355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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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这是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权利的基本规定,不管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倡导“股权文化”思想的新《公司法》都是围绕这一规定而展开。新《公司法》力图通过各项具体的制度安排,让公司股东的权利落到实处。因此,在公司的设立、经营、变更、解散、清算、注销等过程中,股东行使权利的方式各有不同。华律小编为你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一、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章程被称为“公司自己的宪法,是公司内部的自治法。”设立公司须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章程*司才能得以成立。公司成立以后,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有权制定公司章程的主体仅限于股东。公司成立以后,股东可以通过形成股东会表决修改章程。因此,股东拥有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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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法》第38条对股东会及其职权作了明确规定,公司最重大的事项均由股东会决定。而股东作为公司老板或真正的主人翁,其行使参与公司决策、选择管理者、决定资产分配方案等股东基本权利的主要途径就是参加股东会。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这些需由股东按资本比例或约定比例集体通过股东会决定的事项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董事会成员,选举监事会成员,审批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增减公司注册资本,决定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形式等11项职能。

三、显示股东身份

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如果履行了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当然就是公司的股东。公司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比如公司的股东名册)上显示该出资人的股东身份。若出资人的股东资格没有得到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登记机关的书面确认,该出资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股权确认诉讼。在司法实践中,证明股东身份的凭证有许多:除了股东名册以外,还有公司章程、股东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这几项法律文书均需要有股东签名);公司向股东签发的出资证明书;以及工商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等。需要指出的是,这几项证明股东身份的文件如果发生冲突的话,该以哪种证据确认定公司的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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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公司法》第四条
[2]《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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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退伙之后还要对债务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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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伙人退伙之后还要对债务承担责任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要。 合伙人退伙之后要对债务承担责任。 司法解释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照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 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无论退伙是是否分担了债务,退伙后都对其退伙前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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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股东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撤销股东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撤销股东需要开股东大会表决。 其他股东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或者抽回出资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有权行使股东权利,对未实际出资的股东取消出资资格。 股东大会作出撤销股东的决定,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普通合伙企业怎么分摊债务

法律顾问律师37分钟前回复:

关于普通合伙企业怎么分摊债务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首先应当用企业的全部财产来偿还; 如果不足以清偿的,则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至于各合伙人如何分摊,可以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摊也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摊,不过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分摊比例,不能成为拒绝债权人还款要求的理由。 不论合伙人如何协商承担比例,债权人都可以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上市公司收购法律意见书包含哪些基本内容

法律顾问律师38分钟前回复:

关于上市公司收购法律意见书包含哪些基本内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给上市公司出具的公司收购法律意见书应该包含的基本内容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法律意见书的范围,写清楚律师对相关重要事项的单方强调及具体的法律意见,法律意见是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的实际情况写的,没有什么固定的模式。

企业破产法适用范围

法律顾问律师44分钟前回复:

关于企业破产法适用范围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的规定,该法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即适用于所有的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与法人型的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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