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房地产 > 房屋买卖 > 二手房买卖 > 购买二手房产权年限怎么算

购买二手房产权年限怎么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70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房屋产权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按建筑类型用地性质不同可划分为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和工业用建筑。一般情况下,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 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 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一套房子从开发商拍到土地的那一刻起就开始倒计时产权年限了,新房到手产权年限都会多少打折,更遑论二手房了。那么,购买二手房产权年限怎么算?接下来就跟华律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购买二手房产权年限怎么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房屋产权年限从批地之日算

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实际上,一般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满70年的。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年,所以,到购房者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新房都不足70年产权,二手房购买时,要搞清楚卖家买来时的产权还有多少年,住了多少年,用70年减去剩下的就是你接盘后的产权年限了。

房屋产权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这个问题对于私人购房尤其显得重要,不少购房者都会有个疑问:当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

民法典》第35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如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卖方已经使用了10年了,买方接手后产权的年限就只有60年了,不过这个年限指的是土地年限,如果土地年限使用期到期后,会有有关部门对土地上的建筑物进行评估,如果能继续使用的话产权人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了,如果不能使用的话会回收土地并赔偿产权人。

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上华律网咨询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咨询
4615位用户正在咨询
推荐律师:成都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延伸阅读:
二手房产权年限是多久
商品房产权年限是否是房屋所有权年限呢
二手房产权年限计算
  • 动迁安置房二手房可以购买吗

    2024-04-16152 人看过

    该类房产的土地使用权很可能采用划拨形式,相较之于常规开发商采取出让方式所得的商品房,此类房产与之稍显不同。如果动迁安置房已经完成产权注册登记,并且获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书,那么它们就可以如常地参与市场交易活动。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新房、二手房装修开工准备都有些什么

    2024-04-16412 人看过

    新房与二手房的装修注重点是不同的。新房在意的是装修流程每一步按规范操作即可,而二手房的装修仍需要注意的便是屋子里原本已存在的问题。所以开工前做前期准备的侧重点也就相应地不同了,今天华律网小编就从新房、二手房两面入手谈谈各自的装修开工准备。一

  • 住房装修费用扣除有何要求

    2024-04-16758 人看过

    一、个人转让住房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基本规定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转让房屋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照20%税率,计算纳税。二、北京实施细则发布后,税务机关采取哪些方法确定房屋原值

  • 买带装修的二手房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2024-04-16905 人看过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二手房以其较低的价格赢得了很多购房者的青睐。买房是一件非常值得高兴的事,但是过程却又很让人揪心。尤其是二手房,生怕房屋出现了什么问题,或者在交接过程中某些问题没注意到,引起以后一些不必要的纠纷。那么,买带装修的二手房时需

  • 购买二手房之后装修的注意事项

    2024-04-1610421 人看过

    我们购买房子之后都需要装修,不论是二手房还是一手房都想要装修,二手房装修比新房装修要难许多,因为要在已经装修的基础上进行修改,所以要特别注意相关事项,避免以后出现问题。那么,购买二手房之后装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

  • 二手买卖房合同必须注意的陷阱是:1、产权状况陷阱。2、房屋类型陷阱。3、合同签订人陷阱。4、模糊付款方式陷阱。关于二手买卖房合同必须注意的陷阱是如何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风险是:房屋产权不明确;房屋质量与合同要约定不一致;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房屋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中介公司存在暗箱操作。关于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风险及其防范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二手房房地产买卖契约注意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是否经过承租人同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屋产权是否明确;合同约定尤其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是否明确;房屋质量是否真实;物管费用是否有拖欠;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等。关于二手房房地产买卖契约注意些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二手房税费应缴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房款1.5%的契税;房款0.05%的印花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营业税;3元/平的交易费;1.36元/平的测绘费;200元权属登记取证费。关于二手房税费怎么缴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二手房办理按揭流程是:首先确定按揭服务公司和贷款方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准备贷款资料、审核贷款资质,签订贷款协议;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办理房产证和抵押证明;等待银行放款。关于二手房怎么办理按揭流程是什么的问题, 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二手房交易后买方有以下证件:产权证、契税发票,维修基金发票,购房发票等。在交易的过程中,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网签协议、完税证明等证明材料和资料。关于二手房交易后买方有哪些证件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法拍房二次流拍后可以在六十日内再次降价拍卖,最多进行三次拍卖。二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价低于保留价的,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第三次拍卖。关于法拍房二次流拍后如何办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无证房子买卖是否有效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无证房子买卖是否有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无证的房产不能上市交易,如果是违法或违章的建筑,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如果是合法建筑的房产,只是没有办理相应的产权登记手续,所签订的合同有效,但物权效力待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不能强制执行的房产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50分钟前回复:

关于不能强制执行的房产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有“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法院不能拍卖”的简单的认识,而相关的这些法律规定,实质上是对被执行人“衣、食、住、行”中基本居住权的保护,要保障被执行人基本居住权,我们还需要明确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1、唯一住房并不意味着就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 比如,虽然是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但该唯一房屋却是一栋非常豪华的别墅。 2、国家的立法本意,是出于对被执行人基本居住权的保护,而不是对他所有权的保护。 居住权并非一定要通过拥有某一处房产来实现,比如还可以采取“大房换小”或者“以租代持”的方式来实现被执行人的基本居住需要。 3、被执行人因自身经济状况造成的居住问题,不能完全依靠牺牲债权人的利益来实现。 否则,这会对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不利的影响。 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对于被执行人居住权的维护是应当是附有条件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鹤壁改造房屋维权流程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51分钟前回复:

关于鹤壁改造房屋维权流程如何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有三种维权途径: 一是可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 二是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来申请行政复议, 三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诉讼处理。

物业可以强制拆业主东西吗

法律顾问律师52分钟前回复:

关于物业可以强制拆业主东西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物业不可以强制拆业主东西。 物业的责任是告知违章建筑的所有者其建造违章建筑的行为违法,损害了其他业主权益,但是并不能采取强制行动去禁止施工或者取缔,物业没有强制执法权,只能发整改通知,规劝等。 业主应找违章建筑的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物业有协助业主向执法部门寻求救济的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温馨提示】在文章的最后,华律网提醒,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 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针对性解答!

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法律顾问律师57分钟前回复:

关于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承租人放弃租赁物优先购买权的方式有明示和默示两种。 明示表现为出租人向承租人作出出卖房屋的意思表示后,或者承租人知道房屋出卖事实的;承租人明确表示不予购买;默示表现为出租人作出出售房屋的行为时,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买受系争房屋的意思。 一、租赁合同中对出售房屋的规定是什么 租赁合同中对出售房屋的规定是买卖不破租赁。 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同时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优先购买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出租人可以卖掉已出租房屋吗 出租人可以卖掉已出租房屋,但是在出卖前应通知承租人。 因为在一般情形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租赁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是否还能租 租赁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还能租的。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我国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