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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是什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91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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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是什么

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程序可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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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生育子女,社会抚养费应当如何缴纳

我国《计划生育法》第3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社会抚养费不重复征收的原则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5条第2款规定:不得因同一事实向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重复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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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主体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范本是怎样的
二孩政策落实后社会抚养费会取消征收吗
引用法条:
[1]《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
[2]《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3]《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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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纠纷案件诉讼费用承担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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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遗产纠纷案件诉讼费用承担问题的探讨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遗产纠纷案件诉讼费用承担问题的探讨 若诉讼最终呈现为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的结果,除非此举明确为胜诉方可自行选择履行; 对于胜诉与败诉交织的情况,人民法院会依据案件总体复杂状况,公正地裁决各当事人所应分担的诉讼费用额度。 在共同诉讼的环境下,即使其中某些当事人最终败诉,但是只要他们对于诉讼标的具有重要利益关联,人民法院也会公平而理性地确定各个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诉讼费用性质与数量。

离婚手续多长时间才能下来

法律顾问律师13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手续多长时间才能下来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一、夫妻感情破裂怎么才能离婚 夫妻感情破裂可通过诉讼方式或者协议方式才能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婚姻冷静期间什么时候能结婚 婚姻冷静期结束,办理离婚手续后,才可以结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相关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只要民政局不发离婚证,双方就无法协议离婚,双方达成的以登记离婚为条件的离婚协议不会生效。 三、协议离婚新规 协议离婚新规如下: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转继承的房产有税吗

法律顾问律师14分钟前回复:

关于转继承的房产有税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转继承房产有税的。 一般包括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等。 且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如果通过法定继承变更土地、房屋权属的,可以依法免征契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有效遗嘱应具备哪些要件

法律顾问律师16分钟前回复:

关于有效遗嘱应具备哪些要件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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