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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85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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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中小股东利益保护

自从公司这种组织形式诞生以来,各国均在为保护少数股东利益不懈努力。由于少数股东不像多数股东那样总是在公司中占据着控制支配地位,所以其利益总是暴露在控制股东的强权之下,随时有可能受到控制股东根据自身的经济利益所作出的决策以及其它不正当交易的侵害。新公司法的出台,加大了对中小股东的保护力度,中小股东的“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境地有所改变,中小股东权利受到了有效保护。中小股东可根据情况,有效运用下列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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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小股东享有知情权。新法34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此外,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在被拒绝后可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此外,新法117条规定: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这些都有利于中小股东了解公司的情况和信息,从而能够及时维护自身利益。

第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提案权。新法103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于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此项规定允许中小股东联合起来通过共同提交提案来参会行使自己的权利,对防止经营者对公司过度控制有着重要的遏制作用。

第三,可以实行累计投票制。新法106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其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选举,纠正以前的表决弊端。

第四,中小股东诉讼权。根据新法规定:当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经营者不行使诉权,或者董事、高级管理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中小股东有权通过诉讼捍卫公司和自己的权益。该制度最大的价值在于可以通过诉权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增强了中小股东的投资积极性和信心,对于违规侵犯公司利益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产生威慑力量。

第五,独立董事制度间接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新法第123条规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独立董事制度是确保董事会独立性和正确性,间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六,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被限制或排除。在公司运营过程中,经常出现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例如: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股东、董事和公司进行交易。这种利益冲突绝大部分发生在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者和公司之间,为了防止资本被滥用,必须排除与该表决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董事的表决权。新法16条规定,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担保,被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股东会为决定该事项而进行的表决。

第七,异议股东享有股份收买请求权。新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新法对于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措施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齐全的有机体系。中小股东在权利被侵害的情况下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抗争,必要时应果断地拿起法律武器,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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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股东大会的职责有哪些
公司变更股东的流程是怎样的
当股东权利受侵害时应当如何处理
引用法条:
[1]《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2]《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3]《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4]《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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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资产包括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关于股权资产包括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股权类资产是拥有某公司资产的凭证,并随着公司业绩的变化收取股息。 股权类资产可以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类。 直接投资的目的是以资产(包括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组成联营企业、合资合作企业或股份企业,从而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 间接投资是指在证券市场上以货币资金购买其他单位的股票,以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 股权投资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 可以发生在公开的交易市场上,也可以发生在公司的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场合,还可以发生在股份的非公开转让场合。 股权投资的动因,主要有: ①获取收益,包括获得股利和资本利得。 ②获得资产控制权,通过资产的调整、调度和增值来获得利益。 ③参与经营决策,以分散风险、发现商业机会。 ④调整资产结构、增加可流动资产,在投资购买可交易股份的场合,这种动因时常存在。 ⑤投机,以获取买卖价格的差额,在投资于可交易股份的场合,这种动因时常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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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公司监事的要求有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要求有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积极条件 (1)根据《章程指引》,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2)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60条的规定,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 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当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2、消极条件 (1)根据《公司法》第5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犯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根据《公司法》第58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监事。 另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者,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2)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成员通常应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监事会由两类监事组成:第一类是股东代表,为了防止司的经营管理层如董事、经理滥用权利,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必然要选派代表自己利益的人员作为监事参加监事会。 第二类是职工代表,让职工代表参加监事会。

普通合伙企业债务

法律顾问律师34分钟前回复:

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债务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 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 协议未规定债务承坦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 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对内则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 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 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 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 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股东变更流程中,是否必须到场签字?

法律顾问律师41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股东变更流程中,是否必须到场签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股东变更流程中,是否必须到场签字 在正常的运作中,法律并不强制要求每位股东出席实时签署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因此,即使无法亲自到达现场,他们可以通过委托代理来完成整个过程。 ,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步骤:,申请人必须准备好所有相关文件资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交请求,经过受理审查员的初步审查合格之后,将会收到《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 如果申请材料尚有不足之处,受理审查员将在当场或五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通知申请人按要求补充完整。 其次,待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之时,工商局将立即做出是否予以批准的最终决定并发给《登记决定通知书》; 若需进一步核实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则会发出《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此期限内决定是批准申请还是驳回。 最后,在接到《登记决定通知书》五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应前往发照窗口更换《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另外,我们还为您提请注意以下几项法律风险: 1.确认转让方是否仅为名义股东,而实际股东是否同意股权转让的情况; 2.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3.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抽逃资金等不良状况; 4.股权是否已经设定质押、对外担保,或者受到司法限制措施的影响; 5.股权是否已被多次转让; 6.受让人支付瑕疵:(1)部分受让人可能会产生违约,未能如约支付相应对价; (2)在变更工商登记之前,受让人可能因自身财务状况困难,无法支付所需转让对价。 另外,我们要特别提醒您留意转让程序瑕疵:(1)可能未按照股权转让流程召开必要的股东大会会议; (2)可能忽视了尊重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此外,还要注意税务风险。

如何收索通辽合伙纠纷的律师费用

法律顾问律师46分钟前回复:

关于如何收索通辽合伙纠纷的律师费用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找律师一般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还有就是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来进行收费的,请律师涉及到的费用有常规收费、包干收费和风险收费。 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 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 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00-10000,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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