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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男女共同买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665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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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结婚都讲究买房,但是真的要在婚前买房就存在房屋产权分配的情况,虽然产权分配划分可能会影响感情,但该懂得还是要懂得。华律网小编为您提供未婚男女共同买房的权利划分情况,不论是首付、贷款,还是产权登记,您都应该看好、看清。

未婚男女共同买房需要注意的问题

问题一:是否登记双方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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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分配主要是指婚前买房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婚姻法中有规定:婚前财产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前购买的房产双方都出钱但却只有一方姓名,另一方若是因为怕影响两个人的感情,没有争取自己的房屋所有权,房产证或者相关证件中也没有权力拥有的表现,那么,今后若发生问题,分割财产的时候,没有产权登记的一方不受法律保护,肯定会发生争执。

问题二:未婚男女共同买房四种情况及房屋产权归属问题

1、双方共同出资,支付首付、贷款

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分割应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一方付首付,双方共同还贷

由于一方单独付首付,房屋归产权登记多为支付首付一方所有。而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对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的款项数额,银行对账单即可证明。

3、一方父母付首付,子女婚后共同还贷

一方父母付首付并将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这种情况会被认为是父母对他们儿子一人的房屋赠与,也就是说离婚时房子将归男方,无论女方是否有共同还贷。

但有一点,婚后共同还贷的钱以及增值部分还是有的。对于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当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条规定充分考虑了男女双方在物质付出上的公平,但对于女方在家庭生活中不可替代的且无法量化的付出并没有给予过多考虑。

4、双方父母共同付首付,子女婚后还房贷

按照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至于房贷部分,共同还贷的钱以及增值部分就由男女双方公平分配。

在这四种情形下,房屋最终处置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房产证上登记了的名字,也会使男女双方在分配房屋等有关标的物时,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华律网小编建议,无论是婚前买房还是婚后买房,若是共同出资购房,登记的时候登两个人的名字最靠谱。因为产权登记永远是房屋归属的证据,与其做无谓的争端,不如提前约定成俗。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向华律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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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房产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房产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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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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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行业中常见的欺诈行为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6分钟前回复:

关于房屋中介行业中常见的欺诈行为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房屋中介行业中常见的欺诈行为有哪些 以下是房产中介行业中较为普遍的几种欺诈手段: 1.以所谓的包销形式开始交易,却在此过程中刻意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售价格,背地里与第三方达成贸易,从而在获取佣金的基础上额外捞取剩余报酬; 2.进军住宅单间租赁市场,从事相关经纪活动; 3.无证经营,超范围营业或是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异地运营; 4.房地产职业经纪人擅自出租或将其执业证书外借给他人; 5.房地产经纪机构滥用自身优越地位,通过制定不合规、不公平的格式合约来对待相对人; 6.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完成备案手续; 7.各种房地产广告,未在其中标示警示语言,亦或者是未经登记审批而发布房地产印刷品广告。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修订版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者都被明令禁止实施如下行为:(一)捏造并散布不实的房价上涨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商联合起来共同捂盘惜售、炒作楼牌号,以此操控市场价格;(二)在交易环节中故意向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购高价转租售出房屋,赚取差价;(三)以隐瞒真相、欺诈、威胁、行贿等方式招揽生意,诱使消费者进行交易或者强行进行交易;(四)盗取或滥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机密,以便从中牟利;(五)为了协助交易当事人逃避房屋交易税等不当行为,就在同一房屋签定不同交易价格的合同上提供便利;(六)擅自从内室布局入手对房屋进行拆分式租赁;(七)非法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八)作为承购房、承租人直接涉足自己提供的经纪服务房屋;(九)为不满足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十)除了上述行为之外,任何其他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东莞修建房子维权程序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9分钟前回复:

关于东莞修建房子维权程序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征地维权程序通常涉及多个法律环节,以下是一般性的规定: 1、当面临征地时,你应当确保充分了解征地的法律依据和目的。 这包括查阅相关政府公告、批文以及与征地相关的法律法规。 2、如果你对征地有异议,可以尝试与征地单位进行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你可以提出自己的诉求和理由,寻求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方案。 3、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考虑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在申诉中,你需要详细陈述征地存在的问题以及你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4、如果申诉仍未得到满意答复,你可以进一步寻求司法救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整个征地维权过程中,建议你保留好所有与征地相关的文件、通知和证据材料。 这些材料将在维权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5、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行为是无效的,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在征地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违法行为,你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寻求法律救济。

房产抵押给个人合法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2分钟前回复:

关于房产抵押给个人合法吗,法律依据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房产的所有权人可以将房产抵押给个人,但是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房产,不得进行抵押。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债权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法律不禁止将房产抵押给个人,但以房屋设定抵押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抵押权登记,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一并抵押并进行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查封房产后多长时间执行拍卖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查封房产后多长时间执行拍卖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时间上没有法律规定,被查封的财产,法院可以及时拍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房产证丢了的房子能卖吗

法律顾问律师40分钟前回复:

关于房产证丢了的房子能卖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房产证丢了,房子一样能卖,但是需要先补办房产证,具体如下:房屋权利人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房屋权利人到房产档案馆查档,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房屋权利人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待遗失声明见报后,房屋权利人持报刊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即可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房屋权利人将收到领证通知,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即可。 法律规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房产证丢了的房子能卖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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