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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中的固定资产具体指的是什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272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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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中的固定资产

如果单就会计教材中的第五章而言,固定资产这章只属于基础性章节,难度也不大,其重点无非是后续计量,其中固定资产的折旧的会计处理和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是要重点掌握的。但是如果固定资产学好了,那么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也就不成问题了。考试也可能考到用固定资产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这主要是与固定资产的处置的联系。用固定资产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时相当于将固定资产卖掉,然后拿收到的钱去买另一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其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中涉及到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的会计处理比照固定资产处置时的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中除工作量法了解一下即可,剩余三种方法一定要重点掌握,因财管中第八章资本预算的固定资产更新决策会涉及到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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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中也涉及内部固定资产交易的合并处理,应分未发生变卖或报废和已发生变卖或报废两种情况处理。未发生变卖或报废情况下内部固定资产交易的抵消应按下面的思路处理:

(1)先将期初固定资产原价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消;

(2)将期初累计多计提的折旧抵消;

(3)将本期购入的固定资产原价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消;

(4)将本期多计提折旧抵消。

发生变卖或报废情况下的内部固定资产交易的抵消的会计处理就是将未发生变卖或报废情况下的内部固定资产交易的抵消分录中的“固定资产——原价”项目和“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项目用“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项目代替。

二、审计中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在审计考试中并不怎么受重视,但是也会涉及到风险评估和应对的综合题,而且大多集中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的问题上。如果资料一中给出与上年相比固定资产没有增减变动,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折旧政策没有变化,那么应预期与上年折旧额相当,如果发现资料二中给出的折旧额比上年少了很多,那么固定资产的计价和分摊认定存在重大错报风险,从而导致存货的计价和分摊认定存在重大错报风险,营业成本准确性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如果资料一中给出被审计单位准备淘汰一批固定资产,如果账面价值比较高的话,预期应该计提减值准备(既然淘汰了,卖给别人也卖不了多少钱,肯定比账面价值低得多),但资料二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数为0,那么固定资产计价和分摊认定存在重大错报风险,资产减值准备准确性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三、财管中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更新决策在财管中经常会涉及到计算分析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点。所谓的固定资产更新决策要解决的是决定继续使用旧设备还是购买新设备的问题。决策有三种方法:差量分析法、总成本法和年平均成本法。其中差量分析法和总成本法适用于新旧设备尚可使用年限相同的情况,如果新旧设备尚可使用年限不同,那只能用年平均成本法。关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在考试中并不一定是直线法,请大家注意,要会利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计算折旧额。而且要注意在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时,应以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计算,只有根据税法规定计提的折旧额才允许税前扣除。在分析终结阶段现金流量时,应以处置残值的净收入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账面价值之间做比较,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则是处置净收益,产生处置净收益纳税,视同是一项现金流出;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是处置净损失,产生处置净损失抵税,视同是一项现金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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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新加入企业如何算股份

法律顾问律师3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伙人新加入企业如何算股份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公司新加入的只能是股东,只有合伙企业加入的才称为合伙人。 若是受让取得股权的,受让的份额就是其出资份额。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变更应当进行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温馨提示】更多法律知识请关注华律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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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企业并购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10分钟前回复:

关于一般企业并购的种类主要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按照不同行业的被并购对象来分,并购的基本类型可分为纵向并购、横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横向并购是指为了提高规模效益和市场占有率而在同一类产品的产销部门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 纵向并购是指为了业务的前向或后向的扩展而在生产或经营的各个相互衔接和密切联系的公司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 混合并购是指为了经营多元化和市场份额而发生的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并购行为。 二.按照并购的动因分,并购可分为: 1.规模型并购,通过扩大规模,减少生产成本和销售费用。 2.功能型并购,通过并购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市场份额。 3.组合型并购,通过并购实现多元化经营,减少风险。 4.产业型并购,通过并购实现生产经营一体化,扩大整体利润。 5.成就型并购,通过并购实现企业家的成就欲。

股东股权转让的规定及流程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关于股东股权转让的规定及流程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定代表人签署、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 (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4、书。 (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5、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后的股东)决议。 (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1 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1 2、原营业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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