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知识产权法 > 其它知识产权相关 > 知识产权法规 > 背景音乐有版权吗

背景音乐有版权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315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我们知道文学作品、原创歌曲、绘画、雕塑等都是享有自己的版权的,我们经常可以在一些影视作品中看到除了一些主题曲和插曲外,常常还会有一些背景音乐,那么背景音乐有版权吗?华律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背景音乐有版权吗

背景音乐有版权。

一、版权的定义

我们首先得知道版权在法律上的概念。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

二、背景音乐有版权吗

答案是肯定的。版权也是有一定的保护期限的,如果超过了,是可以免费使用的。

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

三、版权取得

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即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以上就是关于版权的相关的法律规定,背景音乐显然也是享有自己的版权的,只是有些背景音乐如果年代已久,超过了保护期,是可以免费使用的,如果没有过保护期,则是需要付费使用的。如果你还有其它问题,可在我们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咨询
7380位用户正在咨询
推荐律师:成都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延伸阅读:
关于版权转让
版权登记
如何申请版权
  • 公司执照变更名下商标需要变更吗

    2024-04-06137 人看过

    商标总局将就所收集的全部资料进行依法审核,一旦核准无误,便会向您颁发核准变更通知书作为凭证。另外,申请人亦可选择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相关业务。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商标转让是按类别收费吗

    2024-04-05127 人看过

    (一)委托已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代办;(二)申请人本人亲自前往商标局设立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也可以选择前往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公室进行办理,该办公地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登记注册大厅)。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商标到期不用了需要注销吗

    2024-04-05146 人看过

    若商标在注册生效之后的三年内并未得到实质性的运用,那么相关部门亦有权对其进行撤销处理。这是因为根据相关法规,对于无法给出合理解释且连续三年未曾使用的商标,任何人均可向商标局提交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可以用版权去异议商标吗

    2024-03-27129 人看过

    只要贵方可以提供充足证据以确认贵公司的商标设计已经享有版权,并且该版权的存在时间早于相关竞争对手的商标注册申请日期,那么版权的实际登记情况并非决定性因素。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电视剧属于知识产权吗

    2024-03-25158 人看过

    融入了剧情设定、演员演绎、音乐创作、摄影画面等多元化的创意元素与表现手法,这些都应该看做是创作团队的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毫无疑问,电视剧作为影视剧教学的一个重要种类,自然也应受到知识产权法律的严格保护。华律网小编整理如下具体内容。

  •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使用、销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由该产品制造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制造地不明时,由该产品的使用地或者销售地的人民法院受理等等。关于专利侵权纠纷地域管辖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有两类,一类是产品发明,一类是方法发明。关于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范围是什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方法有协商、调解、行政处理、仲裁和民事诉讼五种。知识产权纠纷有四种,分别是归属权纠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以及行政纠纷。关于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知识产权纠纷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依据《专利法》的规定,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申请被批准以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关于专利法规定非职务发明创造权利权归谁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 关于专利法规定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需要的拿去!1.发明和实用新型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是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现有技术,是指...

  • 可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符合创造性、实用性,新颖性的条件都是可以授予专利权。关于专利法中可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需要的拿去!可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什么?可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符合创造性、实用性,新颖性的条件都是可以授予专利权。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专利权决定,发给专利...

  • 类辅导书籍享有知识产权保护,但产权的归属可能涉及众多人员。因此,如果您决定从事此类辅导书籍的经营业务,建议前往本地的工商管理局以及知识产权局寻求专业建议。华律网小编整理如下具体内容。

想用专利来代替注册资金

孙赫律师29分钟前回复:

你好,我擅长这方面的纠纷,可以向我下单咨询。

著作权侵权相似度比例如何确定,法律怎样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44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著作权侵权相似度比例的确定,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 在我国的著作权侵权的案件处理中,在认定著作权利人的作品和侵权作品的相似程度的时候,是需要根据相关的情况来进行判断,比如是否属于抄袭行为。

人死后著作权如何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46分钟前回复:

关于人死后著作权如何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 2、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3、公民死亡后,其他权利,如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转移。 法律规定:《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法转移。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 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人死后著作权如何处理,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专利权的尊重:不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55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专利权的尊重:不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若出现以下五种情况之一,我们将认为并不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 首先,如果是专利产品(或经专利方法直接产生的产品)已被专利权人或者经过他们授权的单位或个人售出之后,在该产品之上进行使用、承诺销售、销售、乃至进口活动时; 其次,以在专利申请书提交之日之前已经生产出相同的产品,采用了相同的方法,或者已经做好了生产、使用的必要准备工作这两种方式确认,这些行为仅仅在原先的领域内继续,没有超出原有的范畴; 接下来,若是临时途经我国领土、水域或是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只要遵守它们所属国家与我们签署的协议或者共同参与制定的国际条约,或者依据互相受益原则,只有为了满足这些运输工具本身的实际需求,或许可在它们的装备和设备上适度运用相关的专利权利; 然后,当有关专利仅被用于科学研究和实验过程中的时候; 最后,如果只是为了提供行政审批所需的信息,为了生产、使用、进口专利药物或者专利医疗设备,或者为了专门为其生产、进口专利药物或者专利医疗器械而操作的情况下。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