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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做委托人有法律风险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462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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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招标投标,对企业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但是,若企业没有做好招标采购的法律风险管理,有可能会产生相反的作用,进而阻碍到企业的发展。对于这个问题,那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开标做委托人有法律风险吗。

开标做委托人有法律风险吗

开标做委托人有法律风险。

1未依法进行招标的风险

法律事件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

法律风险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防范要点

完善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标。

2委托代理招标的风险

法律事件

招标人因自身不满足自行招标条件,应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事宜,签订符合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范围的书面招标代理合同。但由于双方合同没有清楚约定代理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等等,最终履行招标代理合同发生纠纷。甚至有时根本不签订招标代理合同。

 法律风险

由于招标代理合同未能顺利履行而导致招标活动未能顺利开展,进而导致招标人的采购活动受到阻碍,同时招标人也陷入了争议纠纷之中。

防范要点

招标人应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的招标代理合同,并明确约定代理期限、权利义务以及符合法律规定标准的代理服务费用。签订代理合同之前,招标人可向律师征求修改意见,尽量完善相关条款,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3招标方式的风险

法律事件

对于特定项目,如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公开招标,但招标人却采取要求邀请招标方式。

 法律风险

在上述项目中,如果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应满足特定条件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否则将面临被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招标无效等行政主管或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特定条件主要包括如下:

 防范要点

1、组织实施邀请招标之前应核查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主要体现如下: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2、组织实施邀请招标之前应报相关部门批准,主要体现如下:

(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

(2)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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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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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合同有什么种类

法律顾问律师31分钟前回复:

关于实践合同有什么种类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实践合同的种类有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或法律其他规定。 定金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所签订的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法律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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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应该加不可抗力条款吗

法律顾问律师34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同中应该加不可抗力条款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不可抗力条款不是必须要约定的。 不可抗力条款是指合同中订明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 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 因此,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 不可抗力条款是规定在合同订立后发生当事人在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的条款。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中应该加不可抗力条款吗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法规明确了法律效力吗?

法律顾问律师38分钟前回复:

关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法规明确了法律效力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法规是明确了法律效力的。 一个公司他可以设立分公司,虽然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法人组织,但是他只要是向有关机构登记申请了那也算是有营业执照的公司而与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签订合同,那么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河道清淤施工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法律顾问律师41分钟前回复:

关于河道清淤施工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河道清淤施工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违约金是制约对方当事人没有尽到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的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设定的一个违约金,违约金也不是狮子大开口胡乱设定的金额。

合同约定双方所在地起诉可以吗

法律顾问律师42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同约定双方所在地起诉可以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诉讼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否则法院不会受理,诉讼程序也不会启动。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当事人还可以约定管辖,约定管辖的不得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合同约定管辖的法院必须明确且唯一,如果约定了2个法院的,该约定无效; 协议管辖只能对一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约定,不得对二审法院的管辖进行选择; 协议管辖必须以书面形式,口头协议无效; 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和发生争议的合同具有一定的联系,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可以选择的范围内进行选择,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院只能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这五处法院其中的一个,而不能选择其他与合同没有任何关系的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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