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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如何办理的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5 441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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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主要是国有的,还有就是集体土地形式,一般个人或是组织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且要想使用土地获得土地使用证,还需要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很多人对其中流程不是很了解,也不清楚需要带什么材料去,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如何办理的,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如何办理的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部门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办理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用地申请经村组同意,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查、勘测

2、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3、国土资源局签署意见

4、报州或省人民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

5、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用地

6、颁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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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路占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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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公路占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路占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公路占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按照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来确定。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 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缴纳耕地占用税。

怒江征收怎么样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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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怒江征收怎么样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土地使用年限非住宅类的是多久

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关于土地使用年限非住宅类的是多久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非住宅房的使用年限是40年,使用年限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 按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黔东南修建房子如何算安置费

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关于黔东南修建房子如何算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修建房子与计算安置费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 安置费通常是在政府进行征地拆迁时,给予被征收人的一种补偿费用,用于保障被征收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而修建房子则涉及到建设规划、土地使用权、建筑许可等方面的问题。 如果您是在询问关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费计算问题。 2、那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获得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应该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予以明确,并在征收决定公告中公布。 但如果您是在询问关于修建房子的费用计算问题,那么这通常涉及到建筑成本、设计费用、施工费用等多个方面。 这些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标准会根据不同的项目、地区和市场情况而有所差异。 因此,请明确您的问题是关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费计算还是关于修建房子的费用计算,以便我能提供更准确的回答。

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具备自行征地的权限?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关于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具备自行征地的权限?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具备自行征地的权限 在中国的法律规定中,房地产开发商并无自行征用土地的权限,他们必须遵循相关法规程序,以合法且公正的手段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便用于住宅项目开发。 想要拆解其中的机制,我们就不能避开《土地管理法》这一重要依据,详细来说,第四十四条对该问题有详尽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占用土地,必须申请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 若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不仅需经过国务院批准,还需要得到原批准单位的同意。 对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及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以内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可以依据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期分批地进行报批。 而在已获批的农用地转用范围之内,具体的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则可以委托给市、县人民政府执行。 一旦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之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之外的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时,则需要由国务院或其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来负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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