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房地产 > 房屋买卖 > 房产买卖纠纷 > 房屋面积主要包括哪些面积,哪些算入公摊面积

房屋面积主要包括哪些面积,哪些算入公摊面积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2 205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很多人在购房时,对各种说法的面积概念不清楚,对于各种面积概念之间的关系也分不清楚。

有关房屋面积的概念主要有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

建筑面积:

华律网

在房屋销售时,也称销售面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使用面积:

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共有建筑面积:

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产权面积:

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应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

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包括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贮藏室、壁柜等空间面积的总和;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自有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各套之间的分隔墙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部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十二种情况不计入建筑面积:

根据《房产测量规定》及建设部最新的《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的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下12种情况不能计入房屋建筑面积:

1、层高(高度)在2.20米以下(不含2.20米)的房屋和斜面结构屋顶,不计入建筑面积;

2、楼梯下方空间,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3、公共通道、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4、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

5、层高小于2.20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地下室、半地下室;

6、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

7、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8、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9、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10、利用引桥、高架桥、高架路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11、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12、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房屋权属登记涉及的有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问题,《房产测量规范》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暂按《通知》的规定执行:

1、外墙墙体。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算。金属幕墙及其他材料幕墙,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定处理;

2、不规则围护物。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3、变形缝。与室内任意一边相通,具备房屋的一般条件,并能正常利用的伸缩缝、沉降缝应计算建筑面积;

4、非垂直墙体。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房屋墙体向外倾斜,超出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5、室外楼梯的建筑面积,按其在各楼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

6、房屋套内具有使用功能但层高(高度)低于2.20米的部分,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应明确其相应权利的归属。

哪些算入公摊面积?

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楼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楼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建筑面积。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咨询
3107位用户正在咨询
推荐律师:成都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延伸阅读: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屋面积约定的注意事项
共用面积中有哪些不算入房屋面积
购买商品房怎样计算房屋面积
  • 买房时挂了妹妹的名字,房产证可以写成自己的名字吗

    2024-04-18146 人看过

    因此,房贷方面亦是如此,合同中明确了何人的名字,相应地便由该人担纲作为房屋贷款的主要借款人。虽然房产证上的名字与贷款的名字相同,但这两种情况之间并无必然的关联性。 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婚前买房按揭可以加女方名字吗

    2024-04-17176 人看过

    如果婚后依然采用按揭方式偿还贷款,那么这种支出应被视为夫妻共同承担的财务责任,依据当前的法律规定,此类房产也应当被归类为没有承担贷款的那一方的个人财产。尽管可以将女性的姓名添加到房地产权属证书上,但是必须征得银行方面的同意才可实现。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男方婚前按揭买房房产证能加女方名字吗

    2024-04-16145 人看过

    如果双方已经签署了相关的协议,则将按照协议中的具体规定来执行;但如果未曾签署任何协议,我们需要综合各方在持有该项财产过程中所作出的贡献、所付出的努力等诸多因素来做出最终的判断。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三年不办房产证还能退房吗

    2024-04-16128 人看过

    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装修未达标的如何处理

    2024-04-16358 人看过

    商品房的种类是有很多的,有些开发商会对商品房进行简单的装修或者进行精装修,以便业主购买房屋后就可以入住,而开发商装修的房屋很多情况下质量是不合格的,那么装修未达标的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房屋出卖人欺诈买受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合同予以撤销,买受人应当返还房屋,出卖人应当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关于被房屋出卖人欺诈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遇到房产纠纷应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四种方式维权。关于遇到房产纠纷应该如何维权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拍卖债务人的房产后,如果拍卖所得款项仍不够清偿债务但债务人有其他财产的,法院可以执行债务人的其他财产。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则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但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还款时间和还款方式,并制定相应的还款协议,最后按照协议进行还款即可。关于房子拍卖后不够还欠款,后续咋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现金给小三买房,能追回来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出轨方使用的现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法单独处分,该行为是侵占了夫妻另一方的财产份额,另一方有权向“第三者”追回属于自己的那半份份额。关于现金给小三买房能否追回来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在买房的时候,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买受人想要退房。关于单方退房的情形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律师解答父母双方可以与子女签订协议,在协议中表明房子是由父母出资的,如果将来孩子不尽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可以收回。当父母双方去世后,房产归子女所有。关于父母出资买房写孩子名,怎么保证父母权益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三个月内仍未履行的退房可行。业主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开发商约定合同最终履行期限,催告达到3个月以上,业主可以行使解除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关于开发商延期交房退房是否可行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湘西改造房屋诉讼流程怎么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关于湘西改造房屋诉讼流程怎么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征收诉讼流程的规定如下: 当事人提起诉讼:当被征收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立案:法院收到诉讼请求后,会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并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 调解阶段:如果双方同意调解并达成协议,案件就会结束。 庭审阶段: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组织庭审,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并进行判决。 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宣布胜败,并发出裁决书。 强制执行阶段:如果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方不履行判决,起诉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