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夫妻财产 > 离婚财产分割 > 婚前一起买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婚前一起买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2 207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 之前为大家介绍了婚前买房的一些问题,最近又有朋友提问:婚前夫妻两人一起出资(贷款或全款)买的房子,但是写了一个人的名字,离婚的时候会怎么分割?肯定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介绍,如果该房屋的房产证是婚后取得的,这种情况比较好办,是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该房屋房产证是在婚前取得,情况就比较复杂,怎么认定有两个要点。

    第一、要看双方在结婚前是否形成同居关系

    如果形成同居关系,那么该房屋即使登记一人名下,但属于双方出资购买,仍属于共同财产。

    但是法律上共同财产又分了“夫妻共同财产”和“同居一般共同财产”,如何判断?就需要看当时同居是否以夫妻名义进行。如果以夫妻共同名义同居,领了结婚证后,婚姻关系追溯到同居的时候,该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看双方出资购房的目的

    如果是为了结婚,在没有证据证明是明确赠与对方的情况下,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是恋爱中的赠与,则属于个人财产。

    还是那句话:经济账是易算的账,感情账是难算的账,大家切勿因为“房子是不是共同财产问题”影响了夫妻和睦。

华律网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婚前财产婚后买房算个人财产吗
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异地贷款买房手续
特邀律师:
沈辉律师 四川成都

婚姻领域专家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离婚时一方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处理

    2024-04-191494 人看过

    离婚时一方恶意转移财产的,如果认定该财产是个人财产的,则配偶无权干涉。如果该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对转移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关于离婚时一方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夫妻财产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8277 人,获好评率 99%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 离婚时公产房如何分割

    2024-04-191057 人看过

    众所周知,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即判决公房继续由谁承租。关于离婚时公产房如何分割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婚前购房双方出资离婚如何分割

    2024-04-191445 人看过

    婚前购房双方出资离婚一般是双方协商分割,可以平均分割,也可以按照出资额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满意的,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分割,由法院按照一定的原则分割。关于婚前购房双方出资离婚如何分割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离婚有哪些财产需要分割

    2024-04-191175 人看过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关于离婚有哪些财产需要分割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再婚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2024-04-191220 人看过

    在我国任意一方再婚并且离婚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关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再婚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复婚后再离婚财产一般都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个人的婚前财产一般都属于个人财产,而个人财产一般都属于个人。当然夫妻也可以书面约定财产怎么分,约定是有效的。关于复婚后再离婚财产怎么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

  • 公租房离婚后一般不会收回,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是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如果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必须达到规定年限,离婚后双方仍可以承租。关于公租房离婚后会收回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老人离婚分割财产时,如果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分配。如果没有协议的,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将均等分割;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一方所有。但是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关于老人离婚怎样分财产如何办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婚后一方购买公房未贷款在婚姻存续期间,虽以一方名义购买公房,其所购房屋仍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在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公房,其所购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论是否取得房产证都不进行房产分割。关于离婚时如何划分公共产房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离婚时一方恶意转移财产的,如果认定该财产是个人财产的,则配偶无权干涉。如果该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对转移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关于离婚时一方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婚后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离婚时,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关于婚后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以下2种办法可以帮助夫妻分割房产:1、协议处理;2、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当时人的实际情况和房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妥善处理。关于夫妻房产分割的办法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在某些疾病状况下,伴侣是否适宜结婚应慎重考虑。

法律顾问律师16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在某些疾病状况下,伴侣是否适宜结婚应慎重考虑。 尊敬的同事们,关于婚姻的规定中有几类疾病被明确列为不可结婚的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严重遗传性疾病、法定传染病以及相关精神障碍等;若有任何一方在婚前检查中发现存在医学界认定为不适宜缔结婚姻关系的病症,双方在充分理解和接受真实病情的前提下,依然拥有缔结合法婚姻的权利。

夫妻财产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

离婚诉讼程序有哪些阶段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诉讼程序有哪些阶段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提起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程序有哪些阶段

在提出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如何有效地争取子女抚养权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提出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如何有效地争取子女抚养权 关于诉讼离婚期间争取子女抚养权问题的策略:作为当事人,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孩子与对方共同生活并不适宜; 进一步来说,您也应当证明自身拥有更为稳定的薪资待遇和较高的收入水平,以便更好地为孩子提供优越的生活条件和丰富的教育资源。 若在案件中需要由女方争取抚养权的,并且孩子处于婴儿阶段的话,女方可以充分证明将孩子留在身边对其成长更为有利。

什么情况下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关于什么情况下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情况为,当事人需要证明证明自己无传染病或者精神类疾病,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抚养孩子,可以更好地抚养孩子等,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一、可以拒绝爷爷奶奶去探视孩子吗 可以拒绝爷爷奶奶探视孩子。 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 爷爷奶奶探望孙子是人之常情,但需在直接抚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允许下进行,如果在不允许的情况下坚持探望孩子则侵犯了监护人的监护权。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 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 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来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为另一方提供便利,积极协助,不得阻碍对方行使权利。 二、离婚不让看孩子怎么起诉 离婚后不让看孩子的,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实行自己的探望权。 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对方不让看孩子的,侵犯了自身的探望权。 如果对方仍拒不配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 三、异地离婚孩子如何探视 异地离婚孩子的探视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婚前房子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婚前房子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属于共同财产,但对于该房产的分配比例并不确定。 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均等的分割,因为对于分割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决定。 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等因素,使得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