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 > > 哺乳期对于妇女权利是如何规定的

哺乳期对于妇女权利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2 492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我们都知道,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那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哺乳期对于妇女权利是如何规定的。

哺乳期对于妇女权利是如何规定的

哺乳期指女职工生产后,对未满1周岁的婴儿进行哺乳的期间。这期间是法定给予女职工进行哺乳的时间,不以女职工是否以母乳给婴儿哺乳而有所异同。

劳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要在现实生活中的的实际情况是比较复杂的,当然具体问题要我们具体是分析。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劳动法关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的相关规定
哺乳期离婚抚养费如何计算
哺乳期能终止劳动合同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特邀律师:
沈辉律师 四川成都

婚姻领域专家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违反治安管理的,对违法人员依法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关于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会受到什么惩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

  • 冷静期必须一个月。我国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关于冷静期是否必须一个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应当先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同意的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好,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解除婚姻关系。关于起诉离婚后协议离婚如何办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关于夫妻分居几年后视为离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房产证纠纷的解决办法:当事人协商,协商一致的按照约定的内容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基层组织调解;纠纷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关于房产证纠纷的解决办法具体都是怎样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婚前财产的界定主要看财产的取得时间。如果在婚前取得就是婚前财产。如果在婚后取得就是婚后财产。这里的取得是指取得财产所有权。而不是实际占有。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关于婚前财产怎样界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夫妻死亡债务的处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应当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可以在其个人财产中划拨清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关于夫妻死亡债务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我女朋友报警说我侵犯她

缪恒学律师3分钟前回复:

你好

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

女孩子满十四周岁了,说是自愿和别人发生关系,做家长的怎么办,还能不能像对方要赔偿对方要赔偿?

苗青律师3分钟前回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满14岁发生关系,不论是否自愿,都为强奸罪

我丈夫去年死亡,未办理销户,我现在买的房产写的我的名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产吗?

张立军律师3分钟前回复:

不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不是共同财产,哪还有“共同”之说了

70岁老人遗嘱公证公证费是不是免费的?

靳艳菊律师4分钟前回复:

加微信详情咨询

夫妻有怎样的情况离婚不分财产,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4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夫妻有怎样的情况离婚不分财产 同样是不分割财产,不同的表述,代表的含义不一样,引起的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必须谨慎对待,当事人应结合自己的客观情况和主观诉求来确定如何表述。 1、“没有共同财产分割”: 这种表述,离婚后仍可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且无诉讼时效限制。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83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2、“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这种表述,离婚后不能再要求分割,相互无权要求分割。 对经济上处于弱势,或并不清楚配偶真正财产状况的一方,丧失了日后要求分割财产的权利,非常不公平。 所以,当事人应将全部共有财产列明,逐一写清楚属于哪一方所有或怎样处理,千万不要简而言之、大而化之。 一时的疏忽或贪图方便很可能带来经济利益上的重大损失。

查看更多

重庆市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详细>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