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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的区别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0 1197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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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当中,根据情况的不同,可以区分为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当然,这两种光从名字上面看就是有显著区别的,那么,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的区别是怎样的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的区别是什么

1、归责原则适用的区别

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行为则依民法通则和有关民事法规的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和公平责任原则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责任构成要件的区别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过错,特殊侵权责任的成立不能按照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确定,它由法律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这些特殊要件不具有普遍性,每一种特殊侵权行为所要求的特别条件各不相同,不具备该特别条件就不能构成该特殊侵权责任。

3、举证责任分配方式不同

一般侵权责任的证明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赔偿权利人负举证责任。证明加害人的过错,加害行为,损害后果,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特殊侵权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其倒置的范围并不是全部侵权责任要件,而是在过错证明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损害事实、因果关系的要件仍由赔偿权利人证明,在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推定过错的,加害人否认,应证明自己无过错;在适用无过错责任时,加害人主张损害是由是受害人或第三人过错所致时,应负责举证。加害人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的,才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现实中,对他人构成特殊侵权的,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至于是一般侵权还是特殊侵权,则需要根据事实情况来确定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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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纠纷的情形与责任承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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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何确定

法律顾问律师41分钟前回复:

关于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何确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二)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的平均收入酌定。 (三)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四)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五)交通费 (六)住宿费 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七)营养费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侵害名誉权认定标准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55分钟前回复:

关于侵害名誉权认定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侵害名誉权认定标准: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无责任赔偿可以不赔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无责任赔偿可以不赔吗,有没有法律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无责任赔偿不可以不赔。 第三者责任险是无责任不赔。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无责任赔偿可以不赔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食品有虫子的最低赔偿额度是多少?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食品有虫子的最低赔偿额度是多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千元。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法律规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认定侵害名誉权责任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认定侵害名誉权责任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认定侵害名誉权需要承担的责任为:停止侵权行为;为受害人恢复名誉,并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如果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损失的还需要给予受害者赔偿。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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